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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案】控方新呈前英國分社主任楊天帥FB截圖 辯方批不公反對 官准呈堂

【立場案】控方新呈前英國分社主任楊天帥FB截圖 辯方批不公反對 官准呈堂

(獨媒報導)《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由於控方審訊中途始呈上逾1,500頁未披露文件,辯方申請永久終止聆訊,今(22日)於區域法院被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駁回,被告須繼續受審。控方新呈今年12月8日,擷取前《立場》英國分社主任楊天帥個人 Facebook 內19條連結的截圖,指可代表《立場》運作的情況。惟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質疑,雙方早於9月簽署承認事實,控方亦早已掌握相關資料,「(控方)突然12月先整個新嘅證供畀我哋,呢個審訊嘅程序同方法係絕對不可以接受。」郭偉健認為新文件與案有關、對審訊議題有幫助,終批准呈堂。庭上讀出截圖,包括楊天帥於《主場》和《立場》的工作經歷、現居倫敦,以及在《立場》高層被捕後,曾發出〈立場新聞停止運作公告〉及〈立場新聞英國分社停止運作公告〉等帖文。

控方新呈楊天帥FB截圖證公司運作情況 辯方質疑證案價值

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上午駁回辯方永久終止聆訊申請後,控方續傳召截圖警員作供。警員8971曾學綸去年11月11日收到指示擷取多則《立場》社交媒體帖文,並於今年12月8日收到總督察陳安銘指示,要求就前《立場》英國分社主任楊天帥個人 Facebook 的19條連結截圖,控方並欲將該些截圖呈堂。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質疑相關證供的作用和證案價值,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表示,楊天帥是其中一篇涉案煽動文章的作者,案發時亦是《立場》員工,Facebook 可見他曾代表《立場》運作英國分部、聘請員工,亦在案發期間發文提及英國分社工作。而案發最後一天,楊於個人專頁發布《立場》停運的通知,英國分社亦隨即停運,控方表示,楊天帥的職位和案發期間的行為,都可代表立場公司運作的情況。

辯方稱絕不能接受審訊程序及方法 官認為有助審訊准呈堂

余若薇反駁,上述帖文均是舊文,而楊天帥是涉案何桂藍專訪的作者、英國分社的運作與清盤等,都是控方檢控時已掌握的資料,「非常詫異(控方)點解12月8日突然整新嘅證人口供」。余表示,審前覆核時法官已清楚說明,控方依賴的證據要在死線前交予辯方,「佢唔可以諗諗吓突然畀啲(證據)我哋話有關」,批評控方在審訊中途才新增證據,是不尊重當時法官的清晰指示,亦對辯方造成不公,法庭不應容許。

控方則回應,審前覆核前並未簽訂同意案情和事實,包括英國分社運作的部分亦被人刪去,認為如對《立場》英國分社何時開始運作有爭議,可以透過截圖交待。惟余若薇指,雙方9月已經簽署承認事實,「冇乜理由突然12月先整個新嘅證供畀我哋,呢個審訊嘅程序同方法係絕對不可以接受。」

郭偉健聽罷雙方陳詞,認為控方新呈證據與《立場》英國分社運作有關,似乎對審訊議題有幫助,法庭應該接納,並批准將楊天帥 Facebook 截圖呈堂。而由於披露時間延遲,郭稱如辯方有需要,可批准時間讓他們研究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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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天帥 Facebook 截圖

擷取楊天帥 FB 工作經歷、停運公告帖文

控方下午將相關截圖呈堂,並要求警員讀出,包括楊天帥 Facebook「關於」頁面內的「學歷與工作經歷」、「住過的地方」等,顯示他2013年4月至2014年12月在《主場新聞》任「Curator」,2020年至2022年在《立場新聞》任「Bureau Chief / Special Correspondence, UK」,現居城市為「倫敦」,家鄉為「香港」。

控方又要求警員讀出部分帖文,包括2020年12月18日,楊天帥曾轉載「《立場新聞》駐英國團隊2021年2月下旬開始運作 誠徵特約合作新聞工作者」的圖片,提及「邊個有興趣同我一齊開工/PM 我/保證您/精神愉快」。

去年12月29日,《立場》高層被捕,楊天帥同日下午近5時發出〈立場新聞停止運作公告〉,以「立場新聞」為下款。12月30日上午10時許,楊再發出〈立場新聞英國分社停止運作公告〉,提及由於《立場》已停止運作,《立場新聞》英國分社亦同步停止一切業務,相關報導及社交媒體帖文已全部移除,他亦正式辭去英國分社主任一職,分社在英國註冊的公司在善後工作結束後會立即解散。

12月31日,楊天帥再發文,籲繼續書寫及評論關於《立場》的種種,懇求為《立場》於歷史洪流中留一個全面的記錄、公正的評價。

螢幕截圖 2022-12-22 下午5.50.18
楊天帥Facebook截圖

辯方稱被告還柙無法與楊天帥聯絡 警:其他人代佢發布都得

余若薇盤問時指出,楊天帥其中4則帖文,是去年12月29日鍾沛權和林紹桐被捕後才發布,當時二人的手機被沒收,並一直還柙至最近才獲保釋,曾警員同意。余續指,被還柙的二人無法與楊天帥聯絡,曾稱「唔能夠確定」,指探監時「如果佢同其他人講,其他人代佢發布都得」。余指12月29日「探監都冇咁快」,曾再回答:「可能性啫。」曾又表示,收到指示擷取楊天帥 Facebook 時,獲告知是控方要求。

就控方要求他讀出多則涉案帖文下的留言,余若薇指留言區明顯有反對聲音,例如以粗口罵何桂藍為何留在香港、大罵民主派並說中國才是真正有承擔和以仁治國的政權等,曾警員同意留言中有不同意見。

余若薇又指,涉案文章的受訪者,如羅冠聰、許智峯、何桂藍等,在《立場》也有其他負面新聞。曾稱有看過《立場》,但「冇乜留意」,亦無收過指示要平衡地擷取不同人的訪問、或政府罵《立場》的報導,也不知有同事負責保存該類文章。他在本案外也不曾試過做其他收集《立場》資料的工作。

時任報刊辦行政主任其後作供,提及《立場》於2017年9月註冊,當時東主、承印人、出版人和編輯均為余家輝,其後於2018年8月更改為鍾沛權,並於去年11月申請改為林紹桐。《立場》停運後,鍾沛權曾向報刊辦發信,稱由於《立場》已於去年12月29日結束出版,應立即終止註冊。

案件明早續審。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處理,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及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辯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及大律師黃卉儀。

被告依次為 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立場》前總編輯鍾沛權(53歲)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35歲),他們被控一項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即具以下意圖的刊物: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d)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e)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f)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審訊第一日
《立場》發布煽動刊物案開審 控方稱毋須證煽動意圖 辯方指傳媒報導不等於支持
《立場》案 控方:被告持續串謀 意圖抓住重要新聞發生時發布煽動刊物

審訊第二日
控方稱《立場》為政治平台 文章推波助瀾反政府、為犯案者戴光環
《立場》案 鍾沛權認知悉及批准發布涉案文章 控方指11月辭職後未有退出編採工作

審訊第三日
【立場案】控方指帖文留言可證煽動 辯方稱無法篩選 官反問是否可刪除
【立場案】警稱蘋果停刊日首獲指示保存《立場》證據 稱曾擷取300連結惟口供僅提30條

審訊第四日
【立場案】國安警曾大量擷取立場文章惟未披露 辯方指震驚、違基本守則
【立場案】警認帖文留言「舉手瓜」符號屬支持 辯方稱證人非專家拒納證供

審訊第五日
【立場案】審訊第五日收控方過千頁新文件 辯方:或申永久終止聆訊
【立場案】辯方申永久終止聆訊 還柙逾10個月林紹桐獲准保釋

審訊第六日
【立場案】控方稱鍾沛權為「好資深傳媒人」或危國安 官:機會好微准保釋
【立場案】國安警「主觀認為」587篇文章違法篩剩30篇 其餘因與案無關銷毀無交出

審訊第七日
【立場案】辯方質疑篩選文章限制調查角度 國安警否認:我哋冇限制只可睇呢30篇
【立場案】控方望呈587篇文章 證遲披露非對辯方不公 實對控方失利

審訊第八日
【立場案】控方稱多篇文章與國安法及初選相關 辯方:間間傳媒都有講
【立場案】辯方指銷毁調查文章「匪夷所思」 控方稱警初期「唔知告咩人」保留屬「不可能負擔

審訊第九日
【立場案】辯方永久終止聆訊申請遭拒 官:未能證遲披露文件對審訊不公
【立場案】控方新呈前英國分社主任楊天帥FB截圖 辯方批不公反對 官准呈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