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立場案】控方問是否「黃營」、「反建制派」 鍾沛權拒根據標籤回答

【立場案】控方問是否「黃營」、「反建制派」 鍾沛權拒根據標籤回答

【獨媒報導】《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22日)於區域法院踏入審訊第45天。控方代表伍淑娟一度問鍾沛權:「點解會擔憂國安法?」鍾反問:「點會冇擔憂?」他指基於蘋果案件,加上「連太太都俾人拉咗」。他又指蘋果案某程度上印證了其擔憂,「令我更加擔憂立場會被針對。」針對鍾沛權的個人立場,控方先後問鍾是否「和你非」、「黃營」和「反建制派」,鍾則回答:「我會話係追求自由主義價值的公民」,又批評控方:「你可以抌十個標籤嚟問我,係一回咩事呀?」

控方:蘋果高層被捕後10日 立場始檢視專訪文章

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指, 法庭、時事、社會和國際等新聞報導純粹講述事件發生經過,「我哋叫呢啲係新聞,我哋叫呢啲係報導」,「係唔會出事嘅」,然而人物專訪「我哋唔會叫呢啲係報導」,問鍾沛權是否認為記錄新聞「係唔會有事嘅」。鍾則形容所有文章都「唔應該出事」,至於「會唔會出事」乃政治判斷及形勢評估。

伍要求鍾不要將「新聞報導」與涉案的15篇專訪和博客文章「撈亂」,控方的說法是17篇文章之中,只有報導鄒幸彤獲獎的文章屬「新聞報導」,「你要知道我嘅界線同你嘅界線嘅分別。」惟鍾表示他不是這樣思考。

鍾其後指,一路以來有擔憂、警惕文章可能會「出事」,但乃基於政治形勢上的判斷,並非百分百肯定,又指很難掌握風險和界線。伍指出,2021年6月17日《蘋果》高層被捕後,鍾已經知道《立場》文章有相關風險,鍾表示可以同意。

伍續指,專訪敏感人物、講敏感議題的文章是「最大問題」、「會出事」,然而《立場》卻選擇先將所有博客評論文章下架,並於6月27日,即10日後,才開始逐一檢視專訪文章及考慮下架。鍾確認,但他們考慮不是基於作者身份,而是文章內容。

在鍾的要求下,控方釐清「出事」的意思指文章干犯《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或提倡港獨。「法庭新聞、國際新聞、政治新聞,冇加鹽加醋,咪唔會出事囉,同唔同意呀?」

鍾:文章下架、上架決定全權負責

至於博客文章,鍾指一來很難判斷哪些文章「會出事」,二來不知牽連多少曾作過支援的同事,所以決定先下架所有博客文章,「全部落架決定都係我做嘅。」控方問鍾有否咨詢過作者,鍾表示沒有。他又指後來重新上架涉案文章的決定皆由他負責。

控方問:「俾你嚟多次,你都會決定發布嗰6篇(專訪)文章?」鍾則表示不會,起初想堅持到底不做自我審查,但後來明白要保護機構,他承認立場新聞在2021年6月27日發表通告後「史無前例地有自我審查」。

控方問到為何認為有風險。鍾指「評估唔到紅線喺邊」,因為很含糊和無邊無際。控方又問《立場》團隊會否「大家坐埋一齊」討論文章的安全系數,以減輕鍾的工作量。鍾不同意,因為發覺文章只能由他一人審查,但亦曾與同事討論過,「只要有懷疑、有擔憂,就應該拎出嚟傾。」

鍾補充,他當時向同事強調「你哋做新聞時、諗故仔時,唔好自我設限」,去到需要妥協和自我審查時,則交給他,希望前線同事工作能如常繼續。

控方:點解會擔憂國安法? 鍾:「點會冇擔憂?」、連太太都俾人拉咗

控方再問到法律意見的議題,鍾透露太太陳沛敏在2021年6月17日被捕後,他曾與律師通電,並問到下架文章對於避險是否有用。鍾透露當時律師意見是憂慮《立場》可能觸及國安法。

伍淑娟聞言問:「點解會擔憂《國安法》?」鍾反問:「點會冇擔憂?」他指基於《蘋果》案件,「連太太都俾人拉咗」。伍問:「你擔憂《國安法》啲乜?」鍾回答:「就係唔知紅線喺邊、有冇追溯期、有冇材料成為罪證。」他又指《蘋果》案某程度上印證了一些擔憂,因《國安法》不應該針對傳媒,過去曾心存僥倖,但「正正係發生《蘋果》案件,令我更加擔憂《立場》會被針對」。

伍問:「啫係同律師傾完,我都唔知擔心啲乜,所以要下架?」鍾回答:「就係因為無法掌握,所以先至令人擔憂。」伍問鍾為何不付費尋求正式的法律意見,「橫掂都係要認真處理」,加上《立場》「財政儲備好犀利,有八、九千萬」。鍾重申沒有律師可以給出確切答案,從《蘋果》案的材料可見令人摸不著頭腦,不少內容都被視為罪證,若要就《立場》索取意見,乃「政治判斷多過法理因素」,並非靠律師可以給予確切答案。他亦沒有想過逐篇文章問律師意見,「要靠編輯做政治判斷喇。」

鍾另透露,當《立場》就初選案收到警方國安處的提交物料令(production order)後,曾向3名大律師徵詢法律意見,但不再透露更多詳情。控方質疑,《立場》於2021年6月27日已把部份文章下架,所以再沒有迫切性尋求法律意見。

控方:3名創辦人立場一致、透過《立場新聞》追趕理念

伍淑娟指董事蔡東豪出資創辦《立場新聞》,目的是「想推自己嘅理念」。鍾則指蔡東豪、余家輝和他是共同創辦人,雖然鍾和余沒有出資,但3人角色不是單純蔡出資而另外2人「睇住嗰場」。

控方問3名創辦人的價值觀是否相若。鍾指3人的理念當然有相同的地方,例如普世價值和傳媒獨立自主的原則等,至於政治理念則未曾深入交流。

伍進而問鍾在「佔中」議題上是否與蔡有一致看法。鍾則指編採團隊的立場不代表蔡的立場。伍則引述《立場新聞》的創刊辭稱「《主場新聞》非正常死亡」、「低估了打擊自主媒體的壓力」、「不甘心就此被擊倒」,指《立場》要秉承《主場》,質疑《立場》不只想做獨立自主的媒體,更是「3個人用相同的立場去追趕你哋嘅理念」,又指鍾沛權和余家輝能夠控制《立場》的立場。鍾指「答唔到你」,3人在基本價值上一致,但媒體關注和報導什麼基本上由他主導。

伍追問:「咁變咗你嘅立場就係《立場》嘅立場?」鍾重申會盡量避免以自己的看法和評論影響《立場》的報導過程,例如他自己認為制裁手段對於爭取訴求沒有效用,但他不會因此而影響報導內容。

伍又問及鍾的個人立場。鍾表示不會迴避交代,但自己對很多議題沒有確切立場,自言「可能我水平低」、「唔識分析」,所以對議題及手段沒有判斷或結論,「好聽啲咁講我係開放的、包容嘅。」

IMG_1580
《立場新聞》前總編輯 鍾沛權(左)、前署任總編輯 林紹桐(右)

控方問是否黃營 鍾沛權拒用控方標籤回答

伍問鍾會否將支持示威者的群眾稱為「黃營」,鍾則認為須視乎在什麼脈絡、議題和情境下去作出定義,例如2019年區議會選舉非建制派得票反映到支持、同情和理解運動的人有多少,但他會形容「黃營」為「支持自由主義價值,即民主、自由、法治」的人。

不過伍表示她是針對民情來提問,鍾則確認過去幾年間的確有人以「黃營」來稱呼支持社運的人,但補充「黃營都好鬆散」,所以出現了「淺黃」、「深黃」,甚至「偽黃」的稱呼。

鍾早前作供時形容作者區家麟是「和理非」,伍問鍾是否「黃營先至有和理非?」鍾說:「我做唔到呢個判斷。」伍續問:「咁你係咪和理非?」鍾表示:「我都可以理解自己係㗎。」

伍再問:「你會唔會形容你係黃營?」鍾質疑為何要使用控方的字眼,伍則指須用大眾都能明白的字眼。伍追問:「你會唔會話你係反建制派?」鍾回答:「我會話係追求自由主義價值的公民」,「你可以抌十個標籤嚟問我,係一回咩事呀?」,控方要做思想審查的話,他會全面交代,但他是否「反建制派」則須視乎什麼脈絡、議題和處境。

控方:黃營中有人不想實現「五大訴求」 鍾:陰謀論無從證實

伍指有人明知「五大訴求」沒有可能全部得到政府回應,甚至連「黃營」的人也不想實現「五大訴求」,因為若果所有訴求得到回應,他們就「冇再抗爭落去的原因」。鍾則指根據過往傳媒工作經驗,各種類型的陰謀論都聽過,至於控方所引述的說法,「我點會冇聽過?我全部都聽過。」鍾指這些陰謀論是無從證實,因為沒有事件可供判斷。

鍾:林紹桐擔任署理總編輯屬過渡性質

控方下午就第三被告林紹桐獲委任為署理總編輯的過程提問。鍾指心底裡不想結束《立場新聞》,「仲有一絲希望都繼續做落去」,但他在個人層面上,每天需花時間探訪還柙中的太太,不論身體和精神狀態都很差,也很忙碌,因此決定辭去總編輯,但他不想不負責任,故開始物色人接替總編輯職位。他曾尋找「街外人」但不果;亦曾考慮海外人士,但憂慮:「公眾會否接受呢?」由於未能即時找到合適的接任人,便決定找林紹桐暫時署任總編輯,其間持續替《立場》找一個有能力的新總編。

他又指《立場》於2021年6月27日發表的公告,寫法希望予人感覺林紹桐擔任署理總編輯是過渡性質,「我哋會嘗試繼續去搵」,以免林承受風險和壓力。

控方質疑,林在「經驗上爭好遠」,至少博客文章之前非由他來審批,擔任署理總編輯後便要接手本來不屬於他的工作。鍾確認,但同時解釋,林自《立場》創立第一日起便與他共事,可謂非常熟悉《立場》運作,而且鍾形容林在香港同齡的新聞工作者之中「特別優秀」,基於林的熱誠和投入,並長期參與《立場》運作,可以彌補經驗上的不足,「我可以講,唯一適合人選就係D3(林)。」

控方問鍾,林的立場和審批文章準則是否與他相若,以及接任前是否需要先了解林持平與否、方針、專業操守等。鍾認為二人沒有必要就政治立場交流,加上不能要求彼此政治立場一致,只要對傳媒工作抱持的理想及原則信念,符合到《立場》一路以來的堅持,以及有能力、對工作有投入感,便已經很足夠。鍾又指,由於需每天探望太太,2021年9至10月期間逐漸減少回公司,而林紹桐則逐漸在機構中擔任領導角色。

控方質疑二人沒有正式交接,「唔需要摸一摸底?」鍾指二人持續溝通,林會知道風險、堅持之餘需妥協以及相關考量,但確認沒有透過額外的傾談去交代。控方指出,「其實你需要睇住《立場》,所以唔使交收都得。」鍾聞言說:「你咁樣推論呀?⋯⋯唔係囉。」

控方引BBC編輯指引 問立場是否「倡議型媒體」

鍾沛權在作供期間多番提及審批評論文章的準則,當文章涉及煽動即時暴力、損害公眾健康或誹謗,便不會批准刊登。控方今引用英國廣播公司(BBC)的編輯指引來跟進鍾的「三不登原則」。其中指BBC應獨立及遠離來自政府、運動或團體的倡議,控方問《立場》作為網媒,應否提出倡議。鍾則指近年有媒體一成立便標榜「我係倡議型媒體」,更得到政府及官員的支持和認同。

控方追問《立場》是否正是「倡議型媒體」,可以附和一方、倡議改變。鍾則表示,只能說《立場》不會掩飾看法,而他們特別關注弱勢群體、邊緣社群及無權勢者,希望「用好我們的資源和人力」,因公權力有龐大資源去宣傳其說法,而《立場》沒有理由花資源加以協助,反而需著重無權勢者、為他們發聲。伍淑娟質疑,按鍾的說法,《立場》是「反倡議」、「制衡、反制官方資源所推嘅輿論」。鍾不同意控方對他說話的總結。

案件明日續審,控方將繼續就英國廣播公司編輯指引提問。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處理,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及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辯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及大律師黃卉儀。

被告依次為 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立場》前總編輯鍾沛權(53歲)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35歲),他們被控一項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即具以下意圖的刊物: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d)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e)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f)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審訊第一日
《立場》發布煽動刊物案開審 控方稱毋須證煽動意圖 辯方指傳媒報導不等於支持
《立場》案 控方:被告持續串謀 意圖抓住重要新聞發生時發布煽動刊物

審訊第二日
控方稱《立場》為政治平台 文章推波助瀾反政府、為犯案者戴光環
《立場》案 鍾沛權認知悉及批准發布涉案文章 控方指11月辭職後未有退出編採工作

審訊第三日
【立場案】控方指帖文留言可證煽動 辯方稱無法篩選 官反問是否可刪除
【立場案】警稱蘋果停刊日首獲指示保存《立場》證據 稱曾擷取300連結惟口供僅提30條

審訊第四日
【立場案】國安警曾大量擷取立場文章惟未披露 辯方指震驚、違基本守則
【立場案】警認帖文留言「舉手瓜」符號屬支持 辯方稱證人非專家拒納證供

審訊第五日
【立場案】審訊第五日收控方過千頁新文件 辯方:或申永久終止聆訊
【立場案】辯方申永久終止聆訊 還柙逾10個月林紹桐獲准保釋

審訊第六日
【立場案】控方稱鍾沛權為「好資深傳媒人」或危國安 官:機會好微准保釋
【立場案】國安警「主觀認為」587篇文章違法篩剩30篇 其餘因與案無關銷毀無交出

審訊第七日
【立場案】辯方質疑篩選文章限制調查角度 國安警否認:我哋冇限制只可睇呢30篇
【立場案】控方望呈587篇文章 證遲披露非對辯方不公 實對控方失利

審訊第八日
【立場案】控方稱多篇文章與國安法及初選相關 辯方:間間傳媒都有講
【立場案】辯方指銷毁調查文章「匪夷所思」 控方稱警初期「唔知告咩人」保留屬「不可能負擔

審訊第九日
【立場案】辯方永久終止聆訊申請遭拒 官:未能證遲披露文件對審訊不公
【立場案】控方新呈前英國分社主任楊天帥FB截圖 辯方批不公反對 官准呈堂

審訊第十日
【立場案】辦公室業主稱單位收回時好凌亂好多雜物 「睇到立場就憎」

審訊第十一日
【立場案】警檢逾三百證物包括刊物《立誌》 序:惡法下守住真相是最低限度抵抗

審訊第十二日
【立場案】辯方質疑搜查目的「確保唔可以再運作」 警:並非我收到嘅指示

審訊第十三日
【立場案】控方稱中大衝突兩年報導與暴動案判詞不符 可推論具煽動意圖

審訊第十四日
【立場案】警於林紹桐住所搜獲《蘋果》特刊《自由之夏》及兩本記者簿

審訊第十五日
【立場案】對話紀錄顯示鍾沛權辭職後 仍就報導向林紹桐發指示
【立場案】國安警指鍾沛權被捕後稱:我係《立場新聞》嘅總編輯,唔關其他人事

審訊第十六日
【立場案】鍾沛權認負責審批涉案文章、準則為基於事實及不違法 官裁表證成立

審訊第十七日
【立場案】鍾沛權出庭作供 稱曾因經營困難停薪半年 仍續任總編因「鍾意做」
【立場案】鍾沛權稱傳媒「幾天真」 僅想報導具公眾利益事件 否認設英國分社為宣揚激進理念
【立場案】鍾沛權指國安法前無傳媒因發布反共言論被興訟 辦《立場》並「來稿必登」體現言論自由

審訊第十八日
【立場案】鍾沛權稱《蘋果》停刊後續做因「唔捨得、唔甘心」:由始至終我哋都冇做錯
【立場案】辯方今呈香港警察等政府專頁帖文 亦有「光時」及罵法官等留言

審訊第十九日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炒作社會事件」 稱傳媒意圖純粹僅望「報導真相」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為造勢專訪初選者:動輒就話煽動其實幾危險

審訊第二十日
【立場案】鍾沛權:若《立場》為「政治平台」 年刊2萬篇文章僅10篇煽動「實在好失敗」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涉案博客文章「穿鑿附會」 稱對國安法擔憂真實存在應容討論 否則僅加深不滿

審訊第二十一日
【立場案】鍾沛權:文章基於事實質疑國安法 被控煽動未審先坐一年證憂慮真實
【立場案】鍾沛權:無與他人合謀犯案「因為我話事」 機構擁抱民主自由價值不代表屬政治平台

審訊第二十二日
【立場案】控方指《立場》欠娛樂星座版面非商業媒體,評論文章立場一面倒「睇入腦救唔返」

審訊第二十三日
【立場案】主控就唔識立場「解畫」 稱少睇網媒、建制媒體「我都唔睇㗎」
【立場案】鍾沛權:下架北愛武裝抗爭文章惟無需回應 停用武漢肺炎字眼因政治壓力

審訊第二十四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訪自稱襲警者不報警 鍾沛權:保護受訪者、履行新聞工作者責任
【立場案】控方質疑配圖有偏見 鍾沛權認《國安法》屬「黑箱立法」、病毒由中國爆發屬普遍認知

審訊第二十五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立誌》以黃色頁面印員工卡片非巧合、「星星之火」使人聯想「星火基金」
【立場案】控方質疑配圖醜化警員、「火上加油」 鍾沛權:社運非三言兩語可煽動到出嚟
【立場案】控方質疑區家麟文章引市民憎恨政府 鍾沛權:當權者應受最嚴苛批評

審訊第二十六日
【立場案】控方新呈400篇文章稱助鍾沛權憶社會背景 辯方批對被告不公、憂擴檢控基礎

審訊第二十七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社會「好失智」、社會安寧受嚴重破壞 鍾:港人不欲以追求價值交換表面穩定
【立場案】鍾沛權質疑監警會報告欠公信力 稱警察鏡頭下仍紀律敗壞 新屋嶺性侵或曾發生

審訊第二十八日
【立場案】控方九問是否認同恐怖主義萌芽 鍾否認 另質疑提問「沒完沒了」
【立場案】鍾沛權:監警會錯誤演繹7.21為「黑白衣人衝突」 8.31「有前因」不能合理化警不恰當武力

審訊第二十九日
【立場案】曾協助直播初選論壇 鍾沛權:個人支持初選 控方:想推動、出一分力

審訊第三十日
【立場案】控方:明知癱瘓議會仍支持協調 鍾沛權:讓議席真實反映票數,建制派辦初選亦支持
【立場案】何桂藍成新東「票后」 鍾沛權否認專訪「捧紅」 反指有留言批評

審訊第三十一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Facebook專頁初選當日凌晨重推專訪 以增加何桂藍曝光率
【立場案】控方指鄒家成專訪鼓吹港獨 鍾沛權:香港民族主義可代表中港區隔或自治

審訊第三十二日
【立場案】鍾沛權:DQ及民族黨被取締引市民擔憂 控方:政治主張違法,就梗係要審查!
【立場案】鍾沛權不認為提倡「反共」違法 控方反問:呢個主張係咪合法

審訊第三十三日
【立場案】鍾沛權:若拉登接受訪問會報導 控方質疑影響美國士氣危害國安
【立場案】梁晃維專訪稱雨傘時「唔好激嬲共產黨」 控方指視中共為敵人

審訊第三十四日
【立場案】辯方批盤問反覆、與案無關 「琴日就拉登、普京,今日就梁天琦」
【立場案】以「初選瘋狂搜捕」為題 控方質疑「覺得唔應該拉?」 鍾沛權:規模空前、令人震驚

審訊第三十五日
【立場案】鍾沛權:羅冠聰以美麗島類比初選47人案 控方:這是評論文章危險之處
【立場案】控方盤問鍾沛權14天 屢中途引用新文章 辯方:非常之反對呢一種做法

審訊第三十六日
【立場案】控方:「香港獨立書店」欄目「係咩意思」 鍾沛權:非連鎖書店
【立場案】以卡夫卡小說比喻香港 控方質疑憑空想像 鍾沛權:手法常見 「你睇完唔明都冇計」

審訊第三十七日
【立場案】區家麟文章批警察犯案「法庭輕判、律政司沉默是金」 控方引案例反駁
【立場案】區家麟文章提及劉曉波 控方稱「聽個名就知唔妥」 未有應辯方要求解釋意思

審訊第三十八日
【立場案】控方:區家麟曾被Facebook短暫封鎖 鍾沛權批推論危險 或因惡意有組織舉報

審訊第三十九日
【立場案】法官:沒看過《1984》 要求鍾沛權解釋「新語模式」

審訊第四十日
【立場案】官質疑區家麟應先看法庭判詞再作評論 鍾沛權:沒要求作者看過文獻才有資格評論

審訊第四十一日
【立場案】控方:許智峯政治任務「對香港有害,沒有公眾利益」 故不應被報導

審訊第四十二日
【立場案】梁頌恆專訪未答是否「鬼」 控方質疑記者避重就輕 鍾沛權:沒有追問的餘地

審訊第四十三日
【立場案】控方指林紹桐是鍾沛權「副手」 二人休假時間不重疊 鍾沛權:審批重要內容只由總編輯負責

審訊第四十四日
【立場案】控方指鍾沛權「利用法庭去製造輿論」 鍾批:老屈我意圖、在嚴謹刑事審訊錯誤演繹證供

審訊第四十五日
【立場案】控方問是否「黃營」、「反建制派」 鍾沛權拒根據標籤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