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政府有意修訂《保護海港條例》,放寬「凌駕性公眾需要」,容許在海港範圍內的工程興建登岸堤階、碼頭、行人板道。保護海港協會今召開記者會,表明反對修例,稱現行《條例》沒有阻礙任何關乎公眾利益的項目,又批評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在網誌舉出的多個項目例子,但都沒有說明未能推進的原因,形容政府只是「自己起牆綁手」。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本月發表網誌,稱計劃修訂《保護海港條例》,認為維港填海工程須擬備「具有力和令人信服的資料」以證實其「凌駕性公眾需要」的門檻相當高。局方遂希望保持現行法例下在,引入「一個比較簡單的機制」,以「拆牆鬆綁」方式容許在海港範圍內興建登岸堤階、碼頭及行人板道。網誌亦舉出堅尼地城新海旁、啟德前跑道的舊碼頭及九龍城汽車渡輪碼頭,因未能證明有「凌駕性公眾需要」而未有推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