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10月14日,有團體在中環遮打花園發起「香港人權民主法案集氣大會」,為《禁蒙面法》實施後首個獲批不反對通知書的集會。及後有示威者堵路,與警方發生衝突。28歲乒乓球教練事隔三年後遭到檢控,他今(2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非法集結及一項拒捕罪,被判囚5個月。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指,當天非法集結維持約45分鐘,涉及500人,發生在中環主要道路。被告當日戴上黑口罩能有掩飾身份目的,而當天有堵路情況,也有示威者叫喊煽動仇警口號,種種一籃子因素法庭均需要考慮。
被告吳綽熙(28歲,乒乓球教練)承認一項「非法集結」及一項「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在與控方達成認罪協商後,被告面對的另外兩項拒捕罪獲准撤銷。
案情指當天有約500人集結
同意案情指,2019年10月14日晚上9時40分,約500名示威者響應網上「香港人權法案集氣大會」在附近集結,示威者在龍和道及民耀街設置路障,阻塞行車路。
警方於9時45分到達龍和道及民耀街交界,在附近設立防線。當時約有500名示威者集結在行人路上,身穿黑衣的示威者向警方叫喊「死黑警、黑社會」等口號;有人手持鐵枝,以鐳射光射向警員,其他示威者則繼續設置雪糕筒等雜物堵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