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車到達法院時
【獨媒報導】現年78歲的黎智英,判囚20年的刑期是如何得出?認罪的6名高層,何以有不同刑期?判詞交代了量刑考慮,首先3名指定法官認為案情屬「罪行重大」,量刑硬性規定在較高「層級」,即10年至終身監禁;各個被告早就知悉串謀計劃,他們的角色積極而廣泛,因此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的控罪,三法官一律將各被告的刑期起點定位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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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到達法院時
【獨媒報導】現年78歲的黎智英,判囚20年的刑期是如何得出?認罪的6名高層,何以有不同刑期?判詞交代了量刑考慮,首先3名指定法官認為案情屬「罪行重大」,量刑硬性規定在較高「層級」,即10年至終身監禁;各個被告早就知悉串謀計劃,他們的角色積極而廣泛,因此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的控罪,三法官一律將各被告的刑期起點定位15年。
【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發佈煽動刊物及勾結外國勢力罪成,被判入獄20年,為《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被判刑最重的一人。港澳辦、中聯辦及駐港國安公署今日下午先後發聲明回應。中聯辦指依法懲處黎智英是罰當其罪、捍衛法治及維護福祉,並引述「有市民網上發聲認為『這是香港最好的賀年禮物』」。
同案8名被告分別被判刑6年3個月至10年,黎智英則被指是幕後主腦及推動者。中聯辦今午以「依法懲處黎智英是罰當其罪、捍衛法治、維護福祉」為題發文,稱判刑充分彰顯司法公正和法治權威,又指司法機構依法懲處黎智英及其他犯罪分子,有力維護國家安全,有效彰顯法治精神,得到香港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同聲支持,有市民網上發聲認為「這是香港最好的賀年禮物」。
指判詞已顯示黎智英罪孽深重 審訊過程中拒不認罪
【獨媒報導】《蘋果日報》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指三項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罪成,今日判刑,其中黎智英判囚20年。政府以題為《原訟法庭就「黎智英案」的判刑彰顯公義》發稿,行政長官李家超指,「黎智英罪行滔天,惡貫滿盈,被重判入獄20年,彰顯法治,伸張正義,大快人心。」
新聞稿引述四大段李家超的評論,他指黎智英長期利用《蘋果日報》荼毒市民、煽動仇恨等,又公然乞求外部勢力制裁中國、制裁香港特區,犧牲人民福祉,賣國禍港,損害國家和香港特區利益,形容為「罪證纍纍,罪有應得」。
勾結外國首案 李家超:重要里程碑
李家超指,法庭審訊「證實了黎智英的反中亂港主腦角色,行為齷齪無恥」,其「滔天罪行」是《香港國安法》公布實施後第一宗獲判罪成的『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形容是重要里程碑。
他盤點「黎智英團夥及《蘋果日報》」的「惡行」,包括茶毒部分市民尤其是年青人,「變得激進暴戾」,於「黑暴」期間破壞公共設施「更放火燒人」,又偷運真槍、製造炸彈、策劃恐怖活動等,指截至去年底有逾2,400人因此需承擔法律後果。
政府發言人指黎智英「無恥地充當外部勢力的爪牙,危害國家安全」,促成的外國針對中國及香港特區政府官員制裁「至今仍未撤銷」。
(獨媒報導)政府上周公布《運輸策略藍圖》,當中提到會就過海交通研究「未有交椅洲人工島發展下不同工程方案」。運輸署今早在港台節目稱,三隧繁忙時段需求已超出容車量,完全不擠塞有困難,當局的目標是控制過海車流不影響非過海交通。
議員指第四條過海隧道必要
《藍圖》建議擴大過海交通容量,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陳恒鑌今早在港台節目指,目前的模式為「不同時段不同收費」以價錢分流,但三隧已經飽和「巧婦難為無米炊」,加價亦會影響民生。對於途經交椅洲的第四條過海隧道,陳恒鑌認為即便人工島未有動工時間表,但道路可分別進行「有島同冇島冇乜分別」。對於新過海隧道會否令港島更擠塞?陳恒鑌認為港島西已預留位置連接中環灣仔繞道等,料影響不大。
立法會議員陳紹雄在同一節目提到,西隧車流愈來愈多,認為第四條過海隧道屬必需,甚或需規劃第五條,以免擠塞影響經濟效益及增加社會成本。他認為當局應先評估運輸需求、不同方案的技術可行性及效益、政府財政狀況等。由於過程需時或「十年八年」,陳紹雄建議推行更多如西隧港島出口增加行車線、增加泊車轉乘及考慮增加繁忙時段收費等。
運輸署:完全不擠塞有困難
【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三罪罪成,今日判囚20年。有記者關注現年輕78歲的黎智英如日後健康情況惡化是否可獲體恤處理,甚至「保外就醫」。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強調本地法例「冇呢樣嘢」,亦不願回應如對方身體轉差將有何安排,僅稱「我哋今日未必係好適合時候討論」,但承認制度上容許囚犯送到其他國家服刑。
年初有報導指,英國政府正在探討引用英國與香港仍生效的「移交被判刑人協定」(Transfer of Sentenced Persons Agreement),尋求擁有英籍的黎智英移送英國服刑。協定內容指移交需要滿足特定條件,包括被判刑人是英國公民或與皇室有密切聯繫;判決已屬最終判決,移交方內就罪行未有任何進一步訴訟;獲移交方、接收方及被判刑人士三方均同意,就可以展開移交。協定同時指,如締約任何一方鑑於被判刑人的年齢、身體狀況或精神狀態而認為有需要,被判刑人可由有權作為其代表的人代表其同意移交。被移交後,接收方須繼續執行對被判刑人的刑罰。

【獨媒報導】現年78歲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今日被判監20年,為《國安法》生效以來判處的最高刑罰。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於判刑後被問到黎智英有可能在獄中渡過餘生,他回應指:「我相信呢個問題,我哋在座之中無人能夠講得到,呢個係天先知道,但係我想講一樣嘢,佢所獲得嘅刑期係佢十分應得。」
李桂華:黎無做過好事可用作求情理由
李桂華於判刑後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地下見記者,表示歡迎法庭重判黎智英,突顯其罪魁禍手及幕後推手的角色:「其實佢係想做成裡應外合咁嘅情況,行為係極度卑劣。」至於五名從犯證人則被判處監禁6年3個月至7年3個月,李桂華認為判刑體現《國安法》中對揭發他人罪行而查證屬實的被告是可以從輕處罰。
李桂華又提到,黎智英曾以年老、身體有毛病及長期單獨囚禁為求情理由,並反駁指庭上已揭示對方曾得到懲教署及醫管局適切治療,單獨囚禁亦是由對方申請:「明顯地,黎智英對香港真係冇做過啲乜嘢好事,可以用嚟做求情理由。」
他強調由黎智英於2020年8月10日被捕至今日判刑,整個審訊過程絕對公開透明,形容是「充分彰顯香港司法制度嚴謹」、「香港法治精神最佳寫照」。
(獨媒報導)上月刑滿出獄的初選47人案罪成被告之一的岑敖暉,事隔近半個月,昨日在Patreon發長文談及近況。文章題為《回來了,GoodBye Stanley Prison》,他在文章最後提到,出獄後感受到很多很愛我的朋友的包容、擁抱和幫助,牆外13日「so far so good」,打從心底感謝。
在帖文中,他首先感謝過去五年幫助過自己的每一個人,稱知道大家在這幾年也過得非常不容易。他曾以《愈爛的牌愈畀心機打》撰文,稱今日回看「有點汗顏,有點無言」,不是怎樣打到但卻著人「畀心機打」,「有點唔湊米氣。」
他表示出獄第13日,比原本預計的順利得多,自己亦沒有「監頭監尾最難捱」的感覺。岑敖暉表示,出獄前最後一個月非常非常焦慮,憂慮認識的世界是否已經完全不存在、自己是否仍停留在入獄的2021年,無法適應「新的社會、世界」、能接受和適應已經失去的人和事、社會會否接受自己,以及「自己出來,是會給很多人造成麻煩?」
黎智英庭上自辯肖像漫畫
(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多名《蘋果》高層面對的國安案件,雖然司法機構列出判刑需時1小時,但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只花約十分鐘宣讀各人刑期,即告散庭。黎智英在聽到20年刑期後,表情從容,黎的妻子李韻琴則強忍淚水,之後戴上墨鏡,掩鼻離開法庭。其中三名前《蘋果》高層被判囚10年,多名家屬感到難以接受並用力搖頭,多名前《蘋果》記者和員工哭成淚人。
(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多名《蘋果》高層面對的國安案件,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代高院)宣讀判刑。黎智英被判囚20年,為《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刑期最重的被告;張劍虹囚6年9個月、陳沛敏囚7年、羅偉光囚10年、林文宗囚10年、囚馮偉光10年、楊清奇囚7年3個月。

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黎智英妻子李韻琴今早到法庭旁聽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共3罪成;多名高層則被控1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當中認罪的高層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因為替控方作證,獲得控方大幅度減刑;羅偉光、林文宗及馮偉光雖然認罪,但控方沒有要求他們轉為證人,只獲得認罪減刑。

至於兩名重光團隊成員陳梓華和李宇軒則因為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分別判囚6年3個月和7年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