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根據控方指控,初選47人案的關鍵,在於被告是否串謀取得立會過半後,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解散立法會及辭職。假設控方指稱的串謀協議存在,到底各被告是否串謀的一分子?他們同意和有意圖在當選後,無差別否決預算案嗎?
118日審訊以來,有控方證人嘗試釐清各被告的角色,另有10名被告選擇親自出庭作供。當中陳志全、鄭達鴻、何啟明等7人,均強調會視乎預算案內容來決定投票立場,或無明確表態;至於屬抗爭派的何桂藍、鄒家成、余慧明3人,則明確表示若五大訴求不獲回應、或者預算案存有不公的部分,他們就會否決預算案。
就不作供的被告,林卓廷、黃碧雲和梁國雄均無簽署控方稱顯示否決協議的「墨落無悔」聲明,而柯耀林助理指柯怕被攻擊才簽署,楊雪盈一方則稱無證據顯示她同意簽署。至於被指為初選組織者、發起「三投三不投」的吳政亨,作為控方證人的區諾軒和趙家賢,均指被捕前不認識他,區也不視他為組織者。
初選最終於《國安法》通過後的2020年7月11日至12日舉行,不過中聯辦和港澳辦等事後譴責屬違法,組織者亦相繼宣布退出和休息;庭上部分被告表示,曾因應《國安法》而修改政綱或撤回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