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由保安局製作、在HOY TV播放的電視節目《國安檔案解密》晚上播出第三集,講述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案。節目訪問了一名在囚的年青人,稱其當年因為受到譚得志的煽惑,在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參與暴動,最終被判監4年11個月。該名年青人稱只要冷靜分析,便會發現「快必」所說的話完全沒有事實根據:「係一啲似是而非嘅言辭,喺大家情緒都好亢奮嘅時候,特別係一啲唔理性,或者容易被煽惑嘅市民進行一啲洗腦,灌輸港獨嘅錯誤思想,對青少年嘅遺害真係好大。」

HOY TV截圖
在節目開始,主持陳啟泰開宗明義表示,香港市民享有《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所保障的言論自由,《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均明確規定,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障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特區,在有關規定下所享有的權利和自由當中包括言論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