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政府去年立法分兩階段管制即棄膠餐具和塑膠產品,首階段將在今年4月22日實施,受禁者包括餐飲處所禁止向堂食者派發泡膠餐具,以及即棄塑膠杯、杯蓋、飯盒等。汲取了垃圾徵費要二度押後的教訓,多名立法會議員在一個委員會會議追問當局準備工作,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聲言4.22管制計劃毋須延期,在生效後有半年適應期,其後署方將會給予商戶一次警告,若不糾正,才會正式提出檢控。
相關法律去年10月在立法會三讀通過,在首階段被禁的禁止銷售及免費供應的物品包括棉花棒、氣球棒、充氣打氣棒、熒光棒、派對帽、氧化式可分解塑膠產品、雨傘袋、食物膠籤、膠牙籤。在整個立法過程的公開文件和會議討論,當局未曾交代禁止該些物品的理據,例如該些物品在堆積區的固體廢物佔比,僅指考慮是否為「生活必需品」。
另一類被禁止免費供應的物品,是酒店和賓館的即棄洗漱梳妝用品、房間內的即棄膠樽裝水;宣傳用塑膠包裝紙巾、非醫療用透明即棄膠手套,以及氧化式可分解塑膠產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