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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穎倡公僕紀律機制用於外判商 楊何蓓茵稱按合約處理

梁子穎倡公僕紀律機制用於外判商 楊何蓓茵稱按合約處理

【獨媒報導】政府去年有多項措施改善和簡化公務員紀律機制,包括推出「先導計劃」,針對在試用期或試任期的人員採取簡易紀律行動,率先在食環署、康文署、衞生署及消防處試行。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表示,「先導計劃」目前處理了21宗個案。有議員要求政府將懲處機制擴大至外判商,楊何蓓茵表示外判商有責任管理好員工,若提供的服務不符合約,或涉不當行為,政府會按合約處理。

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今早開會,其中一個議程討論如何改善公務員紀律機制。除了去年4月執行「先導計劃」,局方在去年7月,亦要求任何人員若被執法機關拘捕,須於7天內向其部門首長呈報,目的是讓各局或部門首長盡快知悉其轄下人員有否因涉嫌犯刑事罪被拘,並監察個案及在必要時採取跟進行動,包括調整或停職。

八成半紀律個案9個月內結案

當局又交代在2018/2019年至2022/2023的5個財政年度,只有1,995人接受簡易紀律行動,他們涉及性質較輕微的不常行為;另外有1,124名公務員因為干犯嚴重不當行為,或因被定罪而須接受正式紀律動行,有195人被免職。在2022/2023年度,有60人被免職;而在2023/2024財政年度,截至12月底,共有38名公務員被免職。

金融界的陳振英關注,如有公務員在紀律聆訊期間聲稱生病而拖延程序,當局會如何處理。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85%個案能在展開內部調查後9個月內處理,若有公務員被法庭定罪,個案則可以在3個月內完成。局方秘書處若懷疑有人借病拖延,會要求人員向政府指定醫生求診,甚至召開醫事委員會,檢查病情嚴重性,以及評估該人是否適宜繼續擔任公務員。

楊何補充,定罪後個案仍需時3個月處理,因為部門要索取判詞,並檢視涉事人員在案中罪責,考慮有否寬大處理的空間,亦要給予時間申述,之後才做最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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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何指外判商「有壓力」管好員工

工聯會梁子穎要求澄清需要申報的罪行,楊何蓓茵指一般定額罰款告票,涉案人士只要支付金額,就可以免除刑事責任,毋須申報;若涉及傳票個案需要上庭,則要向部門申報。梁子穎稱在市民眼中,外判商也是政府一部分,應將懲處機制涵蓋外判商。楊何蓓茵指,政府向外判商購買服務,人員管理由外判商負責,若外判商管理不善,令服務水平不符合標準,或有人涉及不當行為,政府會按合約處理,外判商應「有壓力要員工做好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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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穎

常薪會不建議進行薪酬水平調查

另外,每6年進行一次的薪酬水平調查,早前薪常會向局方提交報告書,指不建議進行第二階段調查工作,因為現時勞工市場正經歷「前所未有的波動」,本港勞動人口大幅且急速縮減,並在年齡及職業分布上出現變化,同時私營機構的職位空缺數目也飆升。報告又指,政府正進行一系列吸納人才措施,要一段時間觀察成效,是否需要重新開展另一輪薪酬水平調查,要視乎整體勞工市場及其他因素再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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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何蓓茵在同一個會議透露,首階段調查工作花費了380萬元,政府各項搶人才計劃為期兩年,當局要審視引入勞動力是否填補到空缺,再找合適時機重啟調查。

有議員關注若2025年的調查再因相同因素不成事,下一份定期報告要等2031年。楊何蓓茵表示不一定等足6年才做下一分報告。

「薪酬水平調查」本來旨在比較公務員及私人市場的薪酬水平,透過調整公務員薪酬維持與私人市場大致相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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