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7.21元朗事件中,遭白衣人施襲、獲警方致謝舉報的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6男被控暴動罪。案件去年底已審訊22天,今(5日)在區域法院續審,展開辯方案情。林卓廷供稱於元朗賽馬會診所出生,童年時在元朗居住,由居於華盛村逢吉鄉的祖母照顧,其後搬往屯門。辯方問林與太太是否在元朗認識,林回答:「我同太太係中學同學,我同佢表白喺元朗。」林稱7.21當日下午到灣仔擺民主黨街站,期間見網上相片顯示支持政府人士開始在元朗部署,街上擺放「一大紮藤條」,亦有「一執執白衫人聚集」。林擔心元朗「出事」,遂致電元朗區區議員黃偉賢了解。黃告知:「鄉頭吹大雞」,又指:「有個劇本嘅,唔係着黑色衫就打,如果着黑色衫再挑釁,佢就用藤條 fit 你兩吓。」林回應:「嘩!會唔會出事㗎?」,他著黃「留意住喎」。黃亦提及「警方都知道吹大雞」。
法官陳廣池早前裁定全部被告就暴動罪表面證供成立,他們需要答辯。林卓廷選擇作供,辯方透露將會傳召5名辯方證人,並為其中一人申請匿名令,以及在屏風下作供和使用特別通道。辯方亦指,另有8名辯方證人可能會使用65B方式,以書面證供呈堂。
正還柙的林卓廷今身穿西裝,從犯人欄步出前往證人枱,一名懲教人員坐其身旁。林以基督教宣誓後開始作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