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第十二屆管理委員會主席 徐滿柑
【獨媒報導】宏福苑八座大廈同時搭棚,終導致「火燒連環船」。聆訊上展示舊法團與宏業簽訂合約,顯示會分三期進行工程,每座需要360個工作天,並表明實際情況由法團做最終決定。宏福苑大火時任法團主席徐滿柑作供指,上任後曾問宏業可否等一期完成才開展下一期工程,宏業指會導致大維修有延誤,可能產生額外支出,又引述宏業稱「之後未必請得返」同一班搭棚師傅。委員會代表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問,宏業工程簡報表明要分期,「點解唔攞返嚟質佢?」徐表示可能無看清楚。
合約訂明分期 「法團做最終決定」
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第十二屆管理委員會主席徐滿柑,在2024年9月6日特別業主大會,擊敗舊法團管委會當選,任期由當日至2026年1月6日,之後由合安接任。徐表示本身任職地鐵電子維修。
會上展示舊法團與宏業簽訂的合約,顯示會根據方案三,每座360個工作天,分三期進行,八座的施工分為第一期做1座,第二期做3座,第三期做4座,並表明實際情況由法團做最終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