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11月,警方圍封理大校園,並表示會以暴動罪拘捕離開的示威者。8人被指駕車接載理大內爬渠離開人士,包括前「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案中3人早前承認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准保釋候判;餘下5人不認罪,控方舉證完畢後,突申請加控鄭錦滿一項暴動罪,暫委法官鄭念慈今(22日)批准控方申請。鄭隨即答辯,表示不認罪。鄭官另裁定5名被告面對的所有控罪表證成立,5人皆選擇不作供。案件押後至12月16日,讓控辯雙方作結案陳詞。裁決亦定於明年1月14日進行。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鄭錦滿遭加控理大內暴動
控方已傳召所有證人,暫委法官鄭念慈尚未裁定表面證供是否成立,惟控方在此階段申請加控鄭錦滿一項暴動罪,辯方表示反對。鄭官押後至今日宣布決定,批准控方新增控罪。
鄭隨即答辯並否認暴動罪。控罪指他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7日至20日期間,在紅磡理工大學,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不過鄭官指,控方已完成案情,若果現階段容許控方新增證供,不論辯方是否爭議該些證供,也等同擴闊事實基礎,對被告不公平,因此不批准控方針對暴動罪重開案情及傳召額外證人。
官裁表證成立 5名被告不作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