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棄置車輛問題持續超過20年,一直未獲解決,衍生阻街等問題。申訴專員公署今日公布主動調查報告,指部門權責不清,其中地政總署曾在2018年起在未有其他部門接手前,單方面停止處理棄置處理,令執法出現逾兩年真空。申訴專員公署認為,問題癥結是政府沒有確立車主妥善處理車輛的責任,加緊清理棄車只是治標不治本,等於替車主免費處理棄置車輛。
申訴專員公署表示,審計署早於2000年時便指出政府土地上棄置車輛問題,當時該署已建議政府規定已登記的車主必須妥善處置其廢棄車輛,惟當局未有進行相關立法。至於處理棄置車輛方面,雖然地政總署曾以《土地(雜項條文)條例》檢控違例人士,惟署方舉證困難導致成效低,自2007年停止蒐證及檢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