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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南港島綫基建超支 稱地質不利 警校屬「保安範圍」無法勘探

(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工務小組今早審議南港島綫基建工程超支2.8億撥款,理由為再次「賴地硬」,指地質環境不利及「預期複雜的地下管線」。港鐵代表在會上提到因「保安範圍」,未能進入黃竹坑警察學校勘探,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狠批港鐵失責,「警察唔係大曬!」他提出中止待續,在兩小時會議結束前未表決超支撥款。

超支2.8億「賴地硬」

已通車的南港島綫屬擁有權模式,由政府提供前黃竹坑邨地皮,港鐵負責設計及興建鐵路。不過部份與鐵路項目相關的基建,則須由政府撥款,包括一些連接車站的天橋。當局向立法會申請超支2.8億撥款,理由為地質環境不利及「預期複雜的地下管線」。

終身年金計劃涉性別歧視

2017年4月10日,按揭證券公司宣布終身年金計劃,男女同樣於65歲投保,但回報卻不同。男的每十萬元的保費可得約500-580元每月固定年金(即年金率約6%-7%);女性則只得450-530元(約5.4%-6.4%),原因是女性預期壽命較長。然而,此計劃可能因涉性別歧視而違法。

香港案例顯示,基於性別定型(stereotype)觀念的政策,實屬性別歧視。在平等機會委員會 訴 教育署署長(HCAL 155/2000,2001年6月22日),教署以女生校內成績普遍較佳,在小學升中的評分中,一律減女生分數而加男生分數,結果政府被判敗訴,高等法院夏正民法官指教署看來著重男女整體上之平等而忽略個別男女之平等。而《基本法》第25條和《香港人權法案》第22條均保障每個人的平等,而個人權利不可被整體假設(broad assumptions)所剥奪。(判詞段80,83-86)

案中還徵引了一宗美國案例,案中女僱員需較男僱員支付更高的退休金保費,法庭指出,即使有數據支持(女的確整體上較男長壽),也構成性別歧視。(判詞段92)

當黃秋生走進哲學世界

黃秋生雖是唸戲劇出身,他對命運和英雄的微妙關係,見解卻頗獨到。他的哲學感知力比不少人強,固然和人生閱歷有關,也可能是久經戲劇訓練——習慣穿梭於真實與戲劇世界——日子有功所致。

當主持問他伊底帕斯抵不抵死,他並非急著答是或否。因為他意識到作道德判斷,不能不考慮時空/情境問題。用現代觀點或價值判斷加諸古希臘人的身上,罔顧時空久遠所造成的落差,太不妥當。他同時對主持的二分法理解方式——一是有自由意志,一是無——抱有懷疑,他反問為何不可以有與無二者並存。

進行哲學思考,答案往往不是最重要,用甚麼角度、方法和心態處理有關問題,反而是精粹之所在。畢竟,哲學是要在一間黑房內尋找一隻不存在的黑貓,只有宗教才確定到那隻貓的存在和位置。

【救救天馬】青年自發串連 自己屋苑自己救

圖:當區區議會陳安泰並沒有出席上週日居民舉辦的集會,辦公室當天亦休息

(獨媒特約報導)天馬苑遭領展出賣一事獲街坊關注、傳媒廣泛報導,歸功的當然是居民自己。

上週日400人參與的「救救天馬」集會,在商場經營19年的天馬琴行周老師在發言尾段,感謝天馬苑青年商場關注組(天青組)的年輕人,她說商戶本來是一盤散沙,若不是年輕人帶頭發聲,他們也不會聚首開會討論。

【救救天馬】店主:捱過沙士 敵不過領展

圖:「愛心天馬苑」麵包

(獨媒特約報導)沙士勁啲,定領展勁啲?黃大仙天馬苑商戶給出答案。領展去年出售商場後,新業主趕走老商戶,為賺盡而不斷削減公共設施管理開支。於區內經營19年的琴行,捱過沙士,亦敵不過無良業主。

2016年4月,領展出售旗下七個商場,當中包括黃大仙天馬苑商場。新業主策勵有限公司將商場判給佳定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自此之後商場發生鉅變,租用多年的店鋪被迫遷、停車場由月租車位變浮動車位、平台花草枯萎、衛生情況惡劣、電梯長期停開。

居民眼見狀況一天天變差忍無可忍,數個居民小組成「救救天馬苑大聯盟」並於上週日(4月9日)舉行集會,要求業主及管理公司改善管理、要求房屋署及領展跟進補救及希望候任特首林鄭月娥關注天馬苑及其他被領展出售商場的屋苑。集會出席人數約400人。

機三跑劣砂填海醜聞 立法會小組通過動議促交代採購資料

攝:Manson Wong

(獨媒特約報導)千億機三跑工程又有醜聞!事件是由地盤監督工程師以匿名信揭發!須填海650公頃的機場第三條跑道,需要1億立方米海砂。匿名信中指因找不到海砂來源,結果要以「洗水石粉」取代,但機管局從未向公眾交代。匿名信更附上單據,證明承辦商以次貨取代「洗水石粉」填海,曾被海關拒收,但最終以走私形式運港。

立法會跟進香港國際機場三跑道系統相關事宜小組委員會今早召開會議,機管局三跑道項目執行總監潘嘉宏稱調查後認為指控不成立,又稱局方會測試所有購入的填海物料,並無發現事件,局方亦未拒收供應商提供的物料。他又指填海會使用不同物料,物料亦由不同供應商提供。小組最後通過朱凱廸動議,促局方交代採購的所有海砂及機砂資料。

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邱誠武稱,當局進行的水質監察,未有發現超標的情況。對於匿名信中指有人涉偷運海砂,邱誠武指如進入本港的物料與報關不同,海關可以有跟進行動,一旦填海造成的污染超出環境許可證,政府亦會跟進。

李明哲入中國「被失蹤」 鄭秀娟:可能發生在每個台灣人

圖 :台灣人權促進會

整理:成允華

3月19日,台灣非政府組織(NGO)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入境中國大陸後「失蹤」,至今已經超過二十天。中國國台辦在3月29日證實,李明哲因「危害國家安全」,遭拘留調查。這段期間,許多國內外的人權團體站出來聲援,呼籲中國盡速釋放李明哲。而為了營救丈夫,李明哲的妻子李凈瑜原訂4月10日飛往中國,當日卻傳出台胞證已被註銷,無法入境中國,救夫之路備受阻礙。

李明哲任職於文山社區大學,該校校長鄭秀娟在這段期間一直協助李凈瑜,本集〈燦爛時光會客室〉邀請鄭秀娟到節目中說明目前此案概況。她提到,至今無法得知中國抓人的具體理由,而李明哲只是一個普通的台灣公民,這也表示「任何一個普通的台灣人,都有可能被中國這樣極權地處理!」

為何失蹤?「至今不知具體理由!」

「李明哲跟我請假一週赴中國,後來我才知道他是為了要幫他的岳母尋求醫療資源。」鄭秀娟提到,李明哲3 月 19 日早上搭乘長榮航空,從台北飛至澳門,再由澳門進入中國,之後便失去聯繫。

器官移植限18歲法例須檢討

攝:Manson Wong

題為編輯所擬。差兩個多月便夠18歲的Michelle,欲捐肝救病危母親鄧桂思被拒,昨已進行身體檢查檢視是否適合捐肝,今日中午或提出司法覆核,望能捐肝救母。

香港病人政策連線(Hong Kong Patients' Voices)就最近有報道指一名患有肝病的病人由於女兒未足18歲而未能接受女兒捐贈的活體肝臟移植而可能面臨死亡的威脅,有以下意見:

現時在香港進行的所有活體器官移植(包括肝臟)都受到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香港法例第465章)規管,條例第5條容許配偶或有血親關係人士(包括親生子女及親生父母)之間的器官捐贈,但必須符合第5D條所有規定的要求。

條例第5D條規定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才可以進行有關護體器官移植手術。

(a)有關捐贈人已年滿18歲;

(b)一名註冊醫生在有關受贈人不在場的情況下,已向該捐贈人解釋擬進行的器官切除的以下事宜,而該捐贈人亦已明白該等事宜 ——
(i)有關的程序;
(ii)所涉及的風險;及
(iii)該捐贈人有權隨時撤回對該項切除的同意;

(c)該捐贈人並非在受威迫或引誘的情況下同意擬進行的器官切除,而其後亦未有撤回其同意;

政府對市民的保障

2017年3月19日,台北一所非政府組織文山社區大學學程經理李明哲在自澳門越過拱北口岸前往中國珠海時失蹤,音訊全無。失蹤10天後(3月29日),國台辦(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發言人馬曉光正式確認他遭到拘留,並表示李明哲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接受調查。但拒絕透露其拘留地點;本週李明哲妻子決定動身前往北京探視丈夫,卻於登機前被告知其「台胞證」已被當局取消。

李明哲的「被失蹤」對香港人來說似曾相識;前年(2015年10月),銅鑼灣書店的林榮基亦是於香港過關前往中國時被帶走,及後音訊全無;其妻於11月5日報警後,稱收到其報平安電話;數月後,中國傳媒播放其「認罪」片段;林榮基去年6月回港取訂書記錄時,決定不回中國並召開記者會,披露他失蹤期間被迫簽紙放棄聯絡家人及聘請律師,及被迫於拍攝認罪片段。

將出版書籍及進行人權教育的人士拘捕,而且於未有進行任何公開審訊時便剝奪其與外界聯絡的權利及人身自由的行為本身是嚴重侵害人權,而進行這種無視人權行為的國家政府當然要予以讉責;但除此以外,當事人的所屬政府(即香港和台灣政府) 亦有保障市民人權的責任,他們有否盡力交涉,保障其公民人身安全,以及確保其公民能無顧慮的行使其權利?

三跑告密 陸續有來!

三月底收到一封六頁紙的告密信,可惜今日見報的篇幅太小,完全與事件的重要性不配合。此事起碼有三個重點:

1)香港機場管理局涉隱瞞立法會

在12月5日立法會三跑小組委員會會議上,機管局指已經採購了供填海外的海砂,「採購海砂的中標價低於預算價」。但根據舉報信第二段,填海工程的中標公司「中交建設—中交疏浚—香港振華聯營」因為海砂出口許可證尚未批出,改用「洗水石粉」作為代替物料。機管局一直沒有將新情況向立法會報告。

2)以次貨取代「洗水石粉」是否涉及貪腐?

根據舉報信及附有的送貨單據,聯營公司向一間只有一名股東,成立於2011年的金鋒海事工程有限公司購買「洗水石粉」,但金鋒卻以普通石粉冒充,再混合內河航道清淤沙泥和偷採海沙,送到香港填海。托運單列明收貨人是聯營公司,是否代表聯營公司明知不是「洗水石粉」也照單全收,過程是否涉及中港企業之間的貪腐?

3)4000噸「洗水石粉」也要造假 1億立方米海砂點解決?

機三跑填海650公頃,需要1億立方米海砂(是香港史上用最多海砂的工程),機管局和香港政府從沒有講清楚,到底可從哪裏買到足夠的合法海砂,對採砂區的環境帶來什麼影響?如果講不清楚,那像今次的「次貨石粉」代海砂的醜聞(只涉及4000多噸)只會不斷發生,成為貪污和環境破壞的大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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