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一名時任高級警員被指在2012年至2016年期間,作出多項有損警隊聲譽的行為,包括嫖妓、拍攝女性內衣照和祼照,又曾取用「屯門少年警訊」的支票簿,並在支票上簽寫10萬元。警隊對該高級警展開內部紀律聆訊,他承認取用支票簿,而嫖妓的指控經審訊後成立,拍祼照指控則不成立。兩項罪名判罰「嚴厲譴責」及在保留所有退休福利下迫令退休。惟高級警不滿判罰提出內部上訴,卻被警務處副處長加刑至「革職並褫奪退休福利」。高級警早前提出司法覆核,要求廢除副處長的加刑決定,高院法官高浩文頒下判詞,裁定高級警敗訴。
申請人為前高級警員陳健敏(音譯),建議答辯人為警務處處長蕭澤頤。
法官高浩文在判詞提及,陳於2019年12月面對紀律聆訊,一共有3項指控,均涉及一名姓溫的女士。第一項指控發生在2012至2015年,陳被指多次拍攝溫的內衣照及祼照。第二項指控是2015年,陳被指作為現役警員作出嫖妓行為。第三項指控是陳在2016年8月21日,取用「屯門少年警訊」的支票簿,並在支票上簽寫10萬元,並將相片用WhatsApp發送給溫。三項指控均涉嫌令警隊聲譽受損。
女事主未有出席作供 高級警投訴程序不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