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初選47人案馬拉松式聆訊逾24小時後,今日第3日聆訊,處理餘下8人保釋申請。案件下午12時40分左右開庭,甫開庭即有辯方律師表示,有記者反映望能報導保釋申請的內容,由於本案涉《國安法》條文的探討,望法庭為了社會公正,可酌情允許公開相關討論,並施加如不得報導各被告私人狀況及控方指稱的條件控制。
控方表示對此「天馬行空」申請感極大關注及憂慮,「聽唔到點解社會公正有需要報導其他嘢」;又指過去兩日有部分律師在庭上講述與案件無關的個人政治見解, 在法庭引起不需要的情緒反應,「對整個司法程序造成不方便或不公平的情況」。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下令將案件押後至2時半處理。
辯方:保釋申請過程涉國安法條文探討 公開乃關乎社會公正
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 第9P條,記者均不得報導保釋法律程序的過程,只能報導申請保釋的人的姓名、被控告的罪行、法庭的名稱及處理案件的裁判官或法官姓名、受聘的律師姓名及保釋程序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