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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文章

文憑試4.23開考 增原校及地區考場、SMS放榜

(獨媒報導)考評局今日宣布2021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於4月23日開考,至5月20日結束,放榜日則為7月21日。受疫情影響,考評局今年新增多項破格措施,包括編配考生到原校及同區考場應考,及以SMS通知成績。如考生因被圍封指定區域內而遲到,提出陰性證明後可繼續應考,但就不獲補時,考評局將就相關情況評估成績。

新增原校及地區試場安排

考評局秘書長魏向東表示,為了確保考生之間保持充分的社交距離,今年安排420多間學校提供考場,可提供520個禮堂及750間課室,考生之間會保持1.5米距離,亦會有2萬多名教師負責考評工作。考評局亦向學校發放指引,就清潔、通風等方面提供建議。魏向東亦說,會繼續就疫情發展與教育局保持緊密溝通,以確保考生可安心、順利地完成考試。甲類科目筆試由4月23日開考至5月20日,而核心科目考試則由4月26日至5月3日。期間,提供考場的學校將會停止面授課程。

立法會大比數通過「議員停賽」制  鄭松泰:多此一舉

(獨媒報導)立法會今日續會,以大比數通過由謝偉俊提出的修訂《議事規則》議案,包括行為極不檢點的議員可被罰暫停出席會議。多名建制派斥過去民主派利用漏洞阻擬議會運作,讚揚修訂撥亂反正。唯一反對的熱血公民鄭松泰批評修訂直接扼殺僅有的議事空間,又認為有人大修例在前,日後的立法會議員應全為「愛國者」,不會出現行為極不檢點議員,諷刺修訂「多此一舉」。

修訂包括引入「停賽」機制,即賦權立法會主席可「點名」行為極不檢點的議員,經表決後可暫停有關議員出席會議,首次罰則為一星期,其後再遞增、限制議員發言時間,以及委員會主席在新主席當選前可繼續履行職務。

姚思榮稱累進罰則過嚴

建制派紛紛表態支持,廖長江點名批評前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利用《議事規則》漏洞挾持內會,支持修訂堵塞漏洞,加強議會效率,撥亂反正。民建聯陳克勤歸咎已撤出立法會的民主派先破壞《議事規則》,「唔係我哋都唔洗改咁多」,強調修訂是糾正歪風,與時俱進。

女咖啡師縱火、暴動罪成 還柙前叮囑:阿嫂幫我照顧阿爸阿媽

(獨媒報導)前年9月,有大量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外聚集,有人在太子道西及彌敦道交界堵路及點燃雜物作「火路障」。26歲女咖啡師涉嫌把雜物丟入火堆助燃,及管有一支鐳射筆。法官反覆觀看片段後,確認片中縱火女子為被告,今(25日)在區域法院裁定被告兩項縱火罪及一項暴動罪罪名成立;另外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則因未能證明她有攻擊意圖,而裁定罪名不成立。案件押後至4月14日,以待法庭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才聽取辯方的進一步求情。

蕭樂婷(26歲)被控於2019年9月22日,在旺角太子道西(西行)及彌敦道交界兩度縱火和參與暴動。她另被控同日在旺角荔枝角道管有一個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在法官確認片中女子為被告時,蕭隨即盼顧旁聽席。至散庭後,她在被解離法庭時,高呼:「阿嫂!幫我照顧阿爸阿媽!」旁聽席多人大喊:「撐住啊!」以回應蕭。坐在靠旁聽席的家屬目送蕭後,不禁潸然出涕,有旁聽師在旁安慰。

法官姚勳智引述控方案情指,在2019年9月22日,有逾百名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外一帶聚集。有示威者向在警署內的警員照射鐳射光束,並投擲硬物,破壞警署。有示威者在太子道西的馬路上縱火,燃燒紙皮及路障。警方「清場」後一小時,再有示威者再度縱火。

【文化論政】何建宗:關於藝術審查:一個三藩市個案

今年年底即將開幕的香港M+博物館,終於迎來第一波熱烈討論的新聞,不是有關建築裝修的花邊細節,也不是哪個位置最適合打卡拍照的熱點推介,而是嚴肅的藝術話題:審查。

事件源起於M+博物館館長華安雅於傳媒預覽時,提到博物館策展會真實面對歷史,不會迴避展示六四、反修例示威相關作品,而另一邊廂,有立法會議員於行政長官答問會上,質疑政府巨額支持西九文化區卻用作展示涉嫌違反《國安法》的藝術品,而行政長官則回應:政府會尊重藝術表達自由,但藝術創作自由與散播仇恨、破壞國家安全的界線是可分辨的,表示香港政府會「特別警惕」云云。

在此,我不必再復述官員、議員、藝術家、藝評人等各方壁壘分明的後續見解,我也不意圖墮入「誰才有資格說藝術」的概念怪圈,我只想說一個有關藝術審查的個案——一個發生在三藩市的藝術審查事件。

話說,在2019年,一幅繪於三藩市喬治華盛頓高校牆壁上的畫作引起了一場全國風波。作為一所以喬治華盛頓命名的學校,校方於1930年代請來俄裔美國畫家Victor Arnautoff於校園的牆壁、梯間、大堂等,繪畫了一共13個場景、1600多呎有關華盛頓生平的畫作,而其中一幅當眼的作品是這樣的:華盛頓與另外三名白人殖民者指揮著軍人,而軍人的腳下卻是美州原居民的屍體。

【初選47人案】吳政亨、林卓廷撤保釋申請 繼續還柙

(獨媒報導)47名參與初選的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現時僅11人獲准保釋。吳政亨和民主黨林卓廷今早再次行使每8天進行保釋覆核的權利,到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保釋申請。兩人最後撤回保釋申請,但均保留8天內進行保釋覆核的權利。

二人均沒有律師代表到庭,民主黨中委莊榮輝和何俊仁到庭旁聽。聆訊在早上9時半開始,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在9時37分開庭,二人才被帶上庭。

蘇官問二人是否要進行保釋申請,吳政亨表示,由於今早未有機會見到律師,希望能和律師聯絡後才作決定。林卓廷則先向何俊仁、莊榮輝點頭,並回答稱需要更多時間作考慮,今日不會申請保釋,但保留8天內進行保釋覆核的權利。

林卓廷在被帶走前多次望向記者席,以及何俊仁、莊榮輝二人。蘇官隨即休庭予吳政亨會見律師。蘇官在10時05分再開庭,吳政亨表示不作保釋申請,但保留8天內進行保釋覆核的權利;二人將在3月31日重返西九龍法院聆訊。

【元朗7.21】飛天南稱為自衛搶黑衣男棍 惟片見主動伸手向另一男拎棍

(獨媒報導)前年7月21日元朗站發生白衣人襲擊,案件今(24日)第22天續審。「飛天南」今接受盤問,他稱為自衛故從黑衣男手中搶棍,但控方指片見他伸手向格仔衫男拎棍,男子將棍交他,被告否認。被告口供又多次矛盾,起初否認黑衣男與棍有距離,追問下才承認。此時被告雙手緊握、舉高兩隻食指強調:「我唔同意呢枝係棍!」,控方感錯愕:「你宜家又唔同意?」,被告稱是「如似」棍的物體,卻遭控方糾正讀音:「『疑似』呀!」

另片見橙頭盔男遭被告以棍打頭至倒地,並聽到「啪」一聲,惟被告指「聽唔到」,又一度稱:「唔係俾我施襲,係佢自己跌。」

被告否認伸出的手是自己 一度稱屬於黑衣男

被告「飛天南」吳偉南今接受盤問,他昨稱在英龍圍近J出口有黑衣男持木棍,被告感受威脅故搶去其木棍,他承認一度揮棍打水馬,以及曾向一名因被人絆倒而倒地的橙頭盔男子揮棍,目的為叫他「縮腳」,但肯定沒有打中他

鏗鏘集編導蔡玉玲被控虛假陳述罪 下月22日裁決

(獨媒報導)港台節目《鏗鏘集》編導蔡玉玲被指車牌查冊時作虛假陳述,被控兩項「為着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明知而作出在要項上的虛假陳述」罪。案件今早開審,蔡玉玲否認控罪,法庭裁定表面證供成立。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在聽取雙方陳詞後,押後在4月22日下午作裁決。

辯方質疑條例未經立法會討論和公開諮詢

在下午的聆訊中,辯方先作結案陳詞。代表蔡玉玲的資深大律師陳政龍指,查冊的用途並非控罪中所指的「要項資料」,認為難以將不同的查冊用途嵌入「交通及運輸相關事宜」中;又認為條文只屬運輸署署長自行草擬的行政措拖,未有經立法會討論和公開諮詢,不能從法例和立法文件中找到相關字眼和討論。

辯方認為,應參看條文立法的原意和背景,不是只就私隱保障而作出規限,並質疑控方的案例未能支持其觀點。辯方質疑,控方要求法庭將運輸署署長的草擬內容,演繹成法律中隱含的要求。

辯方又指,《道路交通條例》的立法日期為1983年,而《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立法則在十年後,社會對私隱的意識已有所不同,而近年出現更多「起底」的情況,才開始有更多研究立法。

鏗鏘集編導蔡玉玲被控虛假陳述 官裁定表證成立

(獨媒報導)香港電台節目《鏗鏘集》編導蔡玉玲早前被指車牌查冊時作虛假陳述,被控兩項「為着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明知而作出在要項上的虛假陳述」罪。案件今(2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蔡玉玲否認兩項控罪。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裁定表面證供成立。

案情指,私家車LV755由控方第一證人於2017年以公司名義登記為車主,並使用一個大埔地址作登記地址。去年5月17日及6月10日,被告在運輸署網站申請取得該私家車的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其後與另一名港台記者到訪該大埔地址,留下聯絡電話,之後再以電話進行採訪。去年7月13日播出的《鏗鏘集》「7.21誰主真相」中,包含電話訪問的節錄以及涉事公司的英文名稱。

控方稱無須傳召任何證人,只須提交第6名證人,即運輸署職員的兩份書面供詞。供詞提及申請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流程,包括申請人只有三項申請用途可選擇,即進行法律程序、買賣車輛或其他有關車輛及運輸事宜;如果沒有剔選任何一項,便無法進行申請,申請人須確認明白和作出聲明。

辯方:報導與車輛用途相關

【元朗7.21】飛天南稱倒地前被物件飛中感頭暈 官斥辯方搞不清醫療報告:你係咪代表醫生作供?

(獨媒報導)前年7月21日元朗站發生白衣人襲擊,案件今(24日)第22天續審。被告「飛天南」吳偉南繼續自辯,他指當晚步行往元朗J出口時感覺「有嘢飛中我」,感頭痛及頭暈,接着倒地。辯方呈上傷勢報告,惟法官葉佐文質疑報告有矛盾,並問應如何解讀,但辯方未能解答。官斥辯方搞不清楚報告,「亂晒龍」卻又呈上:「你唔可以求其遞份嘢,你自己都唔明,要我解返俾你聽!」辯方未有了解再回答,官不滿斥:「你係咪代表呢個醫生作供先?」最後辯方稱稍後商討。

「飛天南」吳偉南今繼續自辯,他指當日搶去他人的木棍後一直手持着,一度揮棍但肯定沒有打中人。期間有群眾揮傘故他閃避,並用左手擋,但被打中鼻樑。其後他因擔心群眾會折返,故持棍走到元朗站J出口。他承認曾將棍舉向天,但沒有打中人,目的只為保護自己。

步行期間他突然停下,身體開始向後跌,雙膝屈曲,他指當時感覺「有嘢飛過嚟飛中我」,故他感到頭痛及頭暈,接着倒地,之後「完全咩都唔知」,亦沒有與任何人對話,當他清醒時已在醫院。辯方大狀劉啟賢呈上傷勢照片,顯示被告鼻樑貼上膠布。

周浩鼎提教師未定罪先停職 楊潤雄:學校可自行決定

(獨媒報導)民建聯周浩鼎於今早立法會會議上提出質詢,認為被控參與暴動或非法集結但脫罪的教師仍可能屬專業失德,要求教育局發出停職指引,並詢問政府會否代學校承擔追究賠償。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指,校方可自行檢視犯案教師的性質及對學生影響決定是否停職,並指校方可運用政府資源聘請代課老師,強調教師如無履行職務將不會獲發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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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局長楊潤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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