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三位國安法指定法官在判詞多番強調,本次審訊並非為審判黎智英的政治立場,因他有自由去抱持任何政治意見,但若他將想法付諸非法行動,則另作別論。判詞特別使用了兩個章節,去分別分析黎智英對台灣和香港的政治立場,並指黎智英認為香港的命運和台灣相連,贊成利用台灣作為槓桿針對中國,又分析在國安法生效後,黎智英仍作出相關公開評論,並作出中國是西方威脅的論述,最後法官總結黎智英對台灣的政治立場,沒有因為《國安法》而改變。
至於對香港的政治立場,法官指正當香港面對九七回歸時,黎智英表達自己擔憂中國會干預香港自由,深信香港一定要保留西方價值,例如言論自由、宗教自由、出行自由和法治,他堅決反對將中國價值套在香港。
全盤接納各「從犯證人」口供
(獨媒報導)黎智英案昨日判決,成為外國媒體焦點,記協亦發聲明,對罪成裁決表示極度遺憾,指事件已對新聞界早已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特區政府今日發聲明,強烈譴責記協及反華外國媒體無視法庭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判決,「企圖誤導公眾,刻意為罪犯黎智英洗白,及為他披上所謂民主的虛假外衣」。
聲明又稱,記協及反華外國媒體目的為「掩飾其操弄媒體以煽動大眾及出賣國家和人民利益,為外部勢力作滲透及對年輕人進行洗腦的顛覆工作和無恥行為。」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日在記者會上,形容記協沒有公信力,指對方「連自己執委嘅名單都唔敢話俾人聽」,質疑名單中有人甚或不是記者。政府今日的新聞稿亦採用類近說法,發言人指「記協沒有公信力、沒有認受性、沒有代表性,甚至一直拒絕公開其新一屆執委成員名單。這樣的一個組織卻自詡為新聞界的代表機構,令人不齒。」
【獨媒報導】黎智英昨日被法院裁定罪成,西方多國政要聲援黎智英。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早在電台節目表示,憂外國會進一步壓迫中國和香港。他批評西方的政治骯髒,不看事實,也不會看判詞全文,得出一份反共報章的老闆被捕便是政治迫害的片面結論。
湯家驊憂外國政治炒作壓迫中港
今早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中,湯家驊被問到如何說明本案不是審判黎智英的政治立場,他表示法律工作者當然希望將政治和法律分開,「但現實社會唔係咁㗎」。他承認,即使「講到口水都乾,講法理係點」,在現實生活中,黎智英一案難免帶來很大政治意義。正因如此,政府官員和中央昨日都紛紛就裁決表態,希望就「外國政治干預」先立下一道「防線」,率先表明立場。他預計外媒昨日或未及消化判詞全文,之後的評論會「排山倒海」而來。
他稱不擔心香港人對案件的反應,「我諗香港人都明白嘅」,他反而最擔心外國,特別是「對我哋唔係咁友善嘅國家」,利用案件做政治炒作,進一步壓迫中國和香港特區政府,認為「唔係一件好事」。
湯家驊:外國「政治迫害」結論片面
(獨媒報導)黎智英案昨日判決,各司局長相繼表態支持,僅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及副司長張國鈞未有發帖。此外,多個紀律部門亦有發帖支持,包括入境處、懲教署、香港海關及消防處。其中消防處獲最多「回應」,截至今早10時共有逾4,100個嬲、逾3,800個哈哈,留言則逾2,800則。
消防處帖文的留言中,不少網民提及宏福苑五級火,獲最多讚好的回應為「黑暴一早都無晒,由治及興咁多年喇,點解會發生香港開埠以來第三大火災?」亦有留言問消防處為何巡查宏福苑時未有發現包括警鐘被關閉等問題。
司局長方面,「文采」最好的為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及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前者引唐朝詩人劉禹錫「沉舟側畔千帆過」形容現況,卓永興則引《書經.太甲中》,指黎智英「惡貫滿盈、罪無可逭」。
各司局長「回應」情況
【獨媒報導】在初選47人案被列為首要分子的趙家賢,罪成被判囚7年,原定2028年才獲釋,因獄中表現行為良好兼有悔意,今年10月底已刑滿出獄,成為國安法案件以來首名獲扣減的囚犯。在提早獲釋後,趙家賢接受《無綫新聞》訪問,稱在獄中閱讀多本有關國家發展的書,糾正偏頗的價值觀,並為初選衝擊憲制秩序道歉,又指從反修例到初選,「被別有用心人士背後操控」。
今年10月底出獄 國安法案首名獲扣減囚犯
《星島日報》、《文匯報》今年10月底引述消息稱,趙家賢,在獄中勤奮及良好表現,言行顯示其感到內疚及自責,並在獄中主動學習有關國家發展及政策的知識,已在10月28日刑滿出獄,成為國安法案件以來首名獲扣減的囚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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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報導】判詞全文版本長達920頁,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沒有交代由誰撰寫判詞。判詞的頭7頁是「引言」部分,法庭總結對黎智英的觀察和評價,頗具批判意味,指黎在1947年出生在內地一個富庶家庭,但因為政治動盪而家庭破碎,黎的母親在他10歲時被送往勞改,黎要養活一家,12歲偷渡來港。法官形容這是他的「污點」,又稱他對中共政府的憎恨,帶他走下一條「荊棘之路」,最終通往今次審訊。
法官又在引言部分指出,2014年佔中運動是「分水嶺」,黎智英更積極參與《蘋果日報》的編採方針,而《蘋果》被用作鼓吹市民追求民主和走上街頭抗爭的平台。該分水嶺令《蘋果》「變形(metamorphose)」成為一份反對香港和中共政府的報紙,變為一份傾向報道立場較 「黃」的報道。
指黎借《蘋果》荼毒讀者 邀寫手惡言中傷中國政府
判詞續指,黎智英喜用反共的人,並將他們安排在身邊,例如「神秘人物」Mark Simon,黎智英幾乎給予對方絕對權力使用其金錢,以及管理其公司。法官形容,大量證據反映被告荼毒《蘋果日報》,變成表達反共意見的平台,隨後逐漸變成「反中反港」的觀點。另外法官又稱,黎在專欄「成敗樂一笑」中荼毒讀者,兼且邀請其他寫手撰寫對中國政府的惡毒言論。
(獨媒報導)18歲男子暑期涉嫌於今年7月,三度在尖沙咀中港城一幢商業大廈的洗手間內寫上煽動字句,遭警方國安處起訴。他周一( 1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三項「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否認一項「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案件押後到明年2月23日審前覆核,期間被告可以原有條件保釋。
《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指示控方,要在審前覆核之前,先處理除新「煽動」罪以外的控辯雙方同意案情。
辯方擬爭議19年「常見用語」意思
辯方提出,被告在詮釋2019年出現的「常見用語」時存有「唔確定嘅地方」。官指示辯方,在審前覆核之前,要決定會否就涉案字眼提出爭議。
官亦指,如辯方會就此提出爭議,控辯雙方要在覆核前決定,會否就此議題傳召專家證人。庭上透露,相關字眼曾出現在「唐英傑案」。
辯方:將爭議錄影會面是否可被法庭接納
控方預計,審訊主要依賴一份警誡供詞及四段總長約51分鐘的錄影會面片段,並會傳召一名警方證人。辯方則指,將就當中的自願性、準確性及可呈堂性提出爭議,並傳召一名精神科醫生作專家證人。
被控「新煽動罪」及「摧毀或損壞財產」
【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全部三項控罪罪名成立。記協發聲明指黎智英在內的《蘋果日報》管理層及編採人員一直還押至今,當中有人因從事新聞工作而身陷囹圄。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下午回應裁決的時候點名反駁記協,指「無公信力嘅記協」竟稱有人從事新聞而身陷囹圄:「連自己執委嘅名單都唔敢話俾人聽,我唔知係咪執委入面同以前一樣,主力都係嗰啲外媒嘅人,主力都係一啲所謂嘅自由媒體,甚至可能根本就唔係記者。」他強調今次判決與新聞自由完全無關,港人擁有受《基本法》、《香港人權法》保障的新聞及言論自由,傳媒亦必須遵守特別責任及義務,包括保障國家安全及公共秩序:「係佢(黎智英)利用新聞作為幌子,作出危害國家安全嘅行為。」
鄧炳強下午在政府總部見記者,表示歡迎法庭定罪裁決,指法庭裁決已清楚說明,任何企圖危害國家安全人士,都必然難逃法網:「無論佢哋點樣狡辯,事實同埋證據喺法庭面前都會不攻自破。」他稱法庭審判必定會揭露所有真相,稱在早前審訊中,庭上證據已清楚顯示案情的嚴重性,包括控方的海量文字、影像及證人證據,均將黎智英參與策劃、組織及發動一系列暴亂惡行的主導角色,明顯地向社會展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