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昨日宣布就「香港版權制度的更新」展開三個月公眾諮詢,諮詢以2014年政府提交立法會、最終在民主派拉布下而「作罷」的修訂草案為基礎。知識產權署署長黃福來在港台節目澄清「唔可以講翻唱歌曲不獲豁免」,強調豁免不是針對某類行為,而是行為背後的目的,「新嘅豁免有戲仿、滑稽、模仿、諷刺、引用,或者評論時事,如果所謂翻唱歌曲或者改詞係牽涉呢一嘢,其實都會豁免到㗎。」
黃福來又舉例指,如翻唱作品完全不牽涉豁免範圍,並且於電子平台公開發放,但「法例係一樣嘢,都要睇返現實世界發生咩事」,認為版權擁有人亦可能接受及默許,「令歌曲更加推廣到」。
黃福來拒答翻唱罵官員是否「時事評論」
修訂時隔七年「回魂」,黃福來強調,2014年所提出的修訂草案已經過多次諮詢,當時已取得最大共識,「宜家嚟講,入面嘅原則同道理其實仍然啱用」,因此決定以2014年版本作為今次修訂「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