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前年10月20日九龍遊行,7名民主派遭控煽惑、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原於今日(19日)於區域法院開審,惟每名被告改為至少承認一項控罪,與控方協商後其餘控罪存檔於法庭。黃浩銘獲准保釋,另外6名被告包括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民主黨楊森和何俊仁等,則涉其他案件而正在獄中服刑。早上休庭後,陳皓桓被帶走時向在場支持者稱:「唔好意思呀,民陣留唔到最後,大家堅持!」案件押後至明日再續,以讓控方庭上播放案發影片,案中唯一仍在保釋的黃浩銘,獲准繼續保釋。
7名被告依次為: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24歲)、社民連前副主席梁國雄(64歲)、工黨何秀蘭(65歲)、民主黨何俊仁(68歲)、社民連前主席黃浩銘(32歲)、民主黨楊森(72歲)和社民連前秘書長吳文遠(43歲)。
首4名被告承認「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指他們在2019年10月19日在終審法院外,煽惑其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10.20九龍遊行。由於4人被票控的「公告一個未經批准的公眾遊行」為上罪的交替控罪,故法庭不需處理。
除何俊仁外,其餘6名被告承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經與控方商討後,另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獲准留在法庭存檔,不予繼續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