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前年10月31日,有市民在旺角發起悼念831活動。一名29歲消防員被指向便衣警心口「批踭」,並被搜出一把萬用刀,經審訊後,今(2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襲警罪脫;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成,判囚3個月。被告准保釋等候上訴。裁判官劉淑嫻裁決時指,不能排除被告與警員屬意外碰撞,被告正在跑時,警員突然停下,被告反應不及撞上警員。辯方為被告求情指,他與同為消防員的胞兄駐守同一消防局,但被告起訴後即被停職,定罪後前途被毀。而被告在執行颱風「山竹」的職務時,曾經被樹壓至暈倒,並導致腳有傷患,被告亦獲上司撰寫求情信。辯方讀出母親求情信時,在場的母親不禁拭淚。
官:不能排除被告與警員屬意外碰撞
裁判官劉淑嫻裁決時引述控方案情指,被告蕭志成站在大廈門外望向旺角警署,便衣當值的警長梁世昌與被告四目交投,並叫他「咪郁」,此時被告跑離大廈,便衣當值警員賴展源聽到警長大叫後轉身,此時被告正在3至4步距向他跑,賴指被告用右手「批踭」。其後警員在警署報案室的升降機外對被告搜身,從其右前褲袋搜出萬用刀。警員其後到明愛醫院,醫生指他肋骨有輕微觸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