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前年7月7日「九龍大遊行」警方清場行動期間,時任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到場呼籲警方勿過度使用武力,事後被指以咪敲打警員關志豪的長盾,導致他擔心武力升級,以及大聲公聲浪使傳媒關係警司高振邦耳朵不適,被裁定兩項襲警罪成,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區就定罪提出上訴,今早(20日)於高等法院進行聆訊。聆訊進行約兩小時後,法官潘敏琦即日宣布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稍後會頒布書面判案書。
區下午在Facebook發帖,表示對於上訴結果「預咗」,「打官司已經無意義,除非覆核刑期比(俾)律政司覆核到坐監,否則,都不上訴了。」區現時仍身負多案,包括前年8.18「流水式集會」未經批准集結案、5.11立法會「雙胞胎議會」風波及因去年初選被警方以「顛覆政權」罪拘捕,此外律政司將就大聲公案的刑罰提出覆核,要求上訴庭加刑,區表示:「我唔知國安法點,對人生,對未來,好難說得上有甚麼希望。」
官:議員身份講粗口、推撞 納入考慮敵意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