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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8上環衝突 控方重申非身處現場也可干犯暴動 官:好肯定暫時無此案例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7月28日上環爆發警民衝突,新婚夫婦湯偉雄和杜依蘭、及17歲李姓少女被控暴動罪,今早(3日)於區域法院結案陳詞。庭上控方資深大律師郭棟明重申,即使被告並非身處暴動現場,但懷有共同目的仍算是參與暴動。法官郭啟安聽罷,表示「好肯定」暫時無相關案例。控方承認現時案例都是有實質證據證被告於暴動現場的行為,今次檢控只是「想借此機會看法庭如何處理」;又稱在大型活動的案件往往難證被告實質行為,「係咪咁就可以逃避刑責?」辯方資深大律師潘熙回應時指,無此案例的原因,是因為「從來冇人好似控方一樣理解」,隨即引來哄堂大笑。案件押後至7月24日裁決。

控方:身處後巷鼓勵馬路示威者暴動 辯方:大纜都扯唔埋

代表夫婦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指出,控方的檢控基礎有二,一為夫婦曾現身德輔道西暴動現場;二為即使二人並無去過德輔道西而是留在後巷,也參與了暴動或鼓勵他人干犯暴動罪。

開傘阻地鐵車門關 19歲男學生認公眾妨擾罪 否認兩項襲警罪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9月2日網民發起港鐵「超合作運動」,圖阻礙港鐵運作。19歲男學生涉於當日與其他示威者開傘阻擋港鐵車門關上及襲擊警員,今日(3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公眾妨擾罪,但否認兩項襲擊警務人員罪,排期至8月20日開審,待裁決後才一併處理判刑。

男生認開傘阻車門 否認襲警8月審訊

19歲被告賈雲龍承認於去年9月2日在港鐵樂富站,連同他人在公眾地方作出非法妨礙港鐵列車的滋擾行為;否認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A和B。

承認案情指,去年9月2日,有網民發起阻塞港鐵行動,呼籲在早上7時至中午12時,以公民抗命的形式阻礙主要交通網絡的運作。被告聲稱受網上討論區呼籲,與另外約10名示威者在佐敦站會合,繼而前往港鐵多個車站,打開雨傘以妨礙港鐵列車關門,又在月台上流連,令車程增加了10至15分鐘,過程被多間媒體拍下。期間有港鐵職員嘗試阻止,但無人理會 。最終被告在樂富站被警方拘捕。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決定將判刑留待其餘兩項襲擊警務人員罪的審訊裁決後處理。審訊需時2日,控方將傳召6名證人,辯方欲傳召多一名負責制服被告的警員作供。被告獲准保釋候審。

17歲男生認藏鐵枝及鎚仔等  辯方︰面對官司兼顧公開試已是教訓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1月網民一連數日號召「大三罷」,17歲應屆文憑試考生在馬鞍山堵路期間遭警方截停,並搜出削尖鐵枝、行山杖及鎚仔等物品,今日(3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承認「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裁判官考慮到被告年輕、承認控罪及有悔意,下令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及感化報告以作考慮,並押後至7月24日判刑,期間被告獲准保釋。

17歲被告姓呂,剛考畢DSE,承認於去年11月12日在馬鞍山德信中學外,管有削尖鐵枝、削尖行山杖、鎚仔及破碎玻璃鎚仔。

辯方求情指,被告就讀於區內出色的中學,有信心以文憑試的成績可升讀大學,師長的求情信稱讚被告善良、有活力,亦擔任中樂團的副團長,可見他並非壞學生。辯方稱,案發當日被告只是響應網民號召,涉案物品為現場示威者臨時交給他保管,未有造成實質的破壞,盼法庭考慮非監禁式刑罰。

辯方又透露,曾去信律政司商討以其他方式處理控罪,惟不獲對方接受。被告在面對官司同時要準備公開試,上次上庭時還攜帶筆記溫習,「相信對於17歲的細路仔,這個經歷本身已經係一個教訓。」

七一涉刺傷警  24歲男被控有意圖傷人  不獲准保釋

(獨媒特約報導)24歲男子於7月1日銅鑼灣的遊行中,在警員制服他人時涉以利器刺傷警員。警方當晚收到匿名電話告知施襲者去向,於是在一班前往倫敦航機上將其拘捕,今日(7月3日)押解往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以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裁判官何俊堯將案件押後至8月24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期間被告須還柙。據悉被告手機上有購買回程機票的記錄。

被告保釋申請遭拒

24歲被告黃鈞華,被控於7月1日在香港高士威道120號皇仁書院外,意圖使警員25116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該警員。

控方指需時索取銅鑼灣一帶、地鐵站、以及被告住所附近的閉路電視紀錄,以作影像對比,故申請押後案件至8月24日,並反對被告保釋。經考慮後,何官最後拒絕被告保釋。

警方收匿名電話告密 聯絡航空公司搜索

業主突要求加租  珈啡公義:係咪要趕走所有良心商家

(獨媒特約報導)網店「珈啡公義」今早於Facebook專頁稱突然收到業主通知,將在合約結束後加租一成以上。老闆黃一龐(Ken)直批業主離譜,指「周圍到到都減租」,又慨嘆香港營商環境越來越差,質疑政府「係咪要趕走晒所有有良心嘅商家?」

Ken指,珈啡公義的辦公室租約將於8月結束,惟業主在從未與他們商討下,突然於昨日把新的合約副本傳給他們,加租一成以上。Ken亦指,近日經濟環境差,不少同行均獲減租,珈啡公義過去亦從未要求業主「共度時艱」,業主卻稱即使能商討會否「減少少」租金,但仍必須加租。

Ken表示,自己與業主不熟悉,但對方知道珈啡公義的政治立場,不排除是因此而加租。他承認感到煩惱,原一度打算擴展業務,但如今香港的營商環境越來越差,不排除日後會把業務撒離香港。

珈啡公義最初成立,是為了出售非洲農民種植的咖啡豆,並給予咖啡農合理報酬,幫助他們自食其力。在過去一年,珈啡公義亦不時於Facebook專頁諷刺政府和批評警方,並聘請曾參與社運的年輕人。Ken坦言從未自稱珈琲公義為「黃店」,但作為一間「良心店舖」,當看到香港發生不公義的事,自然希望發聲和提供協助,「我做唔到完全唔出聲。」

建制派重提九月立選設「關愛隊」 何君堯促票站加裝CCTV

(獨媒特約報導)建制派於去年區議會選舉大敗,其後一直指控選舉現場有大量人士「打尖」、重覆排隊的情況,導致選舉不公。經民聯梁美芬、工聯會麥美娟、民建聯葛珮帆、何君堯今早(3日)舉行跨黨派記者會,會上再次「翻舊賬」,批評選管會未有檢視過往選舉出現的不公平情況。四人揚言要確保9月立法會選舉公平公正,何君堯更就此向選管會提出12點建議,包括建議於票站設閉路電視監控票站,作為日後處理投訴的證據。

梁美芬指上屆區選有人「做手腳」 重提「關愛隊」 促退休警、紀律部隊入隊

梁美芬表示對選管會跟進去年11月24日區議會選舉的不公平情況極不理想,指有關選舉中刑事毀壞、暴力的投訴數字個案較上屆增加逾6倍。她指「選舉安排out得好緊要」,又展示一幅相片顯示有人對票箱「做手腳」,質疑票箱可以被票站選舉主任帶走。梁美芬又指,有點票站外全是黑傘,指有候選人更因擔心人身安全而不敢到票站現場監票。

交換恐懼

這陣子都睡不好,漸漸習慣了一種失眠的狀況,昨夜尤甚。凌晨四時醒來,想起太多事,開手機,就看到,逃亡的他,坐上了的飛機,正在跑道等候起飛,但機場特警已至。

去年六月開始逮捕的抗爭者,被起訴的,正在一個又一個在法庭審訊,有的已在監獄中。昨天,又拘捕了370人,其中一份報章的頭條,大意是:國安法首日推出,萬人反抗,卻「只有」十人被控此罪。

每個人都有一個軀體。那些因為傷勢太重無法上庭的人,那些負傷的抗爭者接受審訊時,透過律師向法官反映在拘捕過程中如何被暴虐,法官說:「為何要告訴我這些事?」而那個抓捕抗爭者時被小刀刺傷肩膀的執法者,傷口卻佔據了許多報導的畫面。掌權者的身體和無權者的身體得到的是迴異的待遇。

昨夜去睡之前,不小心讀到臉書別人轉發的一篇文章,一位著名大學教授所撰,內容指出,假設2014年,香港人接受當時的普選方案,妥協,沒有佔領,大概就不會牽連出之後的許多事,直至推出國安法。言下之意是,你們這群不馴之人,不喝敬酒喝罰酒。有時候,當對手過於強大,手段過於強硬,使環境非常惡劣,人們便會怪責被欺壓的人,指出是後者不夠乖順,使欺壓者失去常性以致惹來惡果等等。

大興基地不明氣體事件  青年否認非法集結及管攻擊性武器  9月受審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0月30日警方大興行動基地疑有不明氣體泄漏,大批居民和示威者聚集附近一帶抗議,其後警方作出驅散,其中23歲侍應遭截停拘捕。直至今年5月被起訴非法集結、管有攻擊性武器及未能出示身份證罪。被告今日(2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否認首兩項控罪,但承認未能出示身份證罪,排期至9月審訊。

侍應陳戩曄(23歲)今日沒有律師代表,他否認非法集結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罪指,陳於去年10月30日在屯門良德街12號,與其他不知名者參與非法集結;以及攜有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就兩項否認的控罪,案件排期於9月14至15日審訊。至於被告承認的未能出示身份證罪,則待審結後再一併處理判刑。被告獲准以3,000元保釋,須每周報到一次。

承認案情指,去年10月30日晚上9時40分,警方依據指示到達屯門良德街與良運街交界設立防線,至10時35分開始進行驅散,期間被告遭截停及被多名警察制服,雙手鎖上索帶,當時身穿黑色上衣、褲及鞋。在警員24529的要求下,被告未能出示身份證,稱遺留在家。

警長證供現三不同版本  男生襲擊罪脫  辯方:或涉造假口供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7月,一名準備前往上班的警長經過天秀輕鐵站時目睹有人噴漆,隨即拍照及報警,惹來至少兩名少年攻擊。17歲男生被指打開雨傘掩護兩少年,期間雨傘尖頭「篤」到警長的胸口,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經審訊後,今日(2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基於警長的證供出現至少3個版本,所指稱的襲擊動作又與影片不符,質疑警長口供誇大、難以令人信服,故裁定男生罪名不成立。

辯方:警證人涉嫌宣誓下給假證供 要求跟進

控罪指,17歲男生徐瑋樂在去年7月30日天水圍天秀輕鐵站襲擊休班警長X。今日裁判官葉啓亮裁定罪名不成立,旁聽市民隨即拍掌。

代表徐的大律師李煒鍵提出,作供的警長在庭上宣誓下「有作假口供之嫌」,要求法庭考慮轉介予律政司跟進。葉官僅表示,交由警方自己考慮。

徐在庭外表示,即使自己在本案無罪釋放,「都唔代表啲咩」,「只不過我好彩贏了這官司」,認為現時制度仍然是不公平。

官:警長X證供現三版本 難令人信服

區嘉宏坐正入境處 兼任國安委委員 避答立法後工作內容

(獨媒特約報導)國務院今早任命特首辦主任陳國基為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安委)秘書長,以及區嘉宏為入境處處長。區嘉宏下午見記者時主動提及《港區國安法》是中央對香港政府的愛護及支持,十分感謝特首及中央政府信任。被問及入境處處長作為國安委委員之一,將有何具體工作維護國家安全。區嘉宏未有正面回應,只重申處方有職責維護國安。

區嘉宏下午在入境事務大樓見記者,甫開始便發言感謝特首及中央政府信任,指十分榮幸出任處長。他又主動提及《港區國安法》昨晚已實施,形容立法是中央對香港政府的愛護與支持,希望立法可維護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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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談立法後工作內容 只稱有責任維護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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