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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釋法遊行案】總督察箍頸前不予警告 稱動武扯吳文遠為保其安全

(獨媒特約報導) 2016年11月的反釋法遊行,社民連吳文遠、周嘉發及陳文威、大專政改關注組葉志衍和盧德昌、香港眾志林朗彥、時任嶺南學生會會長鄭沛倫,以及周樹榮、林淳軒共9人分別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非法集結、阻差辦公、襲警等罪名。總督察賈錦琳堅稱警方當晚從鐵馬上拉走吳文遠是必要的武力,為避免吳失平衡或撞到鐵馬以保其安全;又稱時間迫切,未能在使用武力前表明身份及給予警告。辯方則直斥警方「陰濕」、「虛偽」,指當晚的武力不必要,違反《警察通例》。

總督察稱有絕對需要使用武力 辯方質疑違例

早前(8月29日)辯方律師要求控方向法庭提供警隊使用武力守則,以研究案發當晚警方執法武力是否超出合法權限。控辯雙方今(9月18日)同意以部份刪減的《警察通例》29章《武力與槍械使用》作為呈堂文件。

總督察賈錦琳續作供指,當他欲帶走坐在鐵馬上的吳文遠時,其他示威者捉住吳文遠,屬「頑強對抗」。因此根據《警察通例》,警方可向示威者施以最低程度武力,而當時他用了警棍「以最低力度」令示威者縮手,不再捉住吳文遠。

【文化論政】叮叮:從「黃牛黨」現象看我們的文化選擇

香港地,想睇一個演唱會有幾難?答案可能比登天更甚。事實上,由偶像公佈開騷消息一出,粉絲間的戰爭早已開始,爭取內部認購名額、搶信用卡優先、鬥快刷新衝入網站、熬夜通宵排隊......等等;但即使以上全部做足,最終可能依舊徒勞,更漸成近年的「正常」購票生態。當然,此情此境的背後,以炒賣為樂的黃牛黨自然「功不可沒」,但由遲遲未見的實名制、嚴重落後的購票系統等也可見,業界、政府對此同樣責無旁貸,甚至是育成「黃牛」的推手之一。
但說到尾,現象可能也不過正反映我們背後少得可憐的文化選擇。

一切從利益開始

什麼因素導致近年黃牛黨泛濫?自然是當中極為豐厚的利益。先不說一張原價不足1000元的劉德華演唱會門票,被炒至近4萬元的利潤有多「和味」;或是年中多少要求買飛者先入數後「走數」的購票騙案;單單是現行的《公眾娛樂場所條例》對高於官方價出售的炒賣行為,最高「刑罰」也不過罰款2000元,毫無阻嚇力之餘,更令人震驚的是,廣受演唱會歡迎的紅館、伊館等康文署轄下場地,居然不在此列。換言之,現時要當「黃牛」根本稱得上是無本生利,變相鼓勵更多人加入從中撈一筆,逐漸演變成時下的集團式經營,群起掠奪門票。

食環外判清潔工打風返工不獲當值津貼  勞委建議修訂僱傭合約

(獨媒特約報導)颱風山竹襲港,天文台星期日發出十號颶風信號,有外判清潔工人期間被迫上班。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勞委)早前就外判清潔工進行調查,發現有18.4%受訪者在8號或以上颱風訊號時需要上班,當中九成不獲颱風當值津貼;六成受訪者在黑色暴雨警告期間需要上班,同樣不獲當值津貼。

勞工法例現時設有《颱風及暴雨下的工作守則》,但不具法律效力,僱主大多只作參考。勞委總幹事李靜敏建議當局修訂「僱傭合約」中的第十五及十六條,即列明8號或以上颱風訊號及黑色暴雨警告期間,外判工人的工作安排及補償條款;令工人避免在惡劣天氣期間上班,保障工人權益。

勞委在今年6月至7月期間向143名食環署及康文署戶外工作的外判清潔工人進行調查,當中60人為康文署,83人為食環署;當中以年長的女性為主,八成受訪者的時薪為34.5元,僅符合最低工資時薪水平。

調查發現,超過兩成五受訪者表示,在惡劣天氣戶外工作時,未獲僱主提供足夠的基本工作裝備,有超過兩成受訪者則表示獲提供的裝備不適合應付惡劣天氣下的工作。

與裁判爭拗的行為藝術

圖:Alan Man Photography

美網女單決賽,注意力沒有放在史上第一名日本人冠軍大坂直美(Naomi Osaka),反而是對手細威(Serena Williams)因為裁判警告她教練犯規指導、再因為輸掉發球局憤而掟球拍及辱罵裁判罰分的事,再被當事人無限延伸到女權主義、種族和性別歧視等議題去為自己的行為開脫。網路世界一地花生,但網球界祖師奶奶娜拉蒂露娃(Martina Navratilova)早已看透世事——早在麥根萊(John McEnroe)的年代,無分男女在場上用擲球拍去洩憤從來都是網球場上犯規的行為。觀眾覺得,男球手擲球拍是激情的表現,女人則是耍賴的行徑,早已根深蒂固;但這不代表女人需要用更「爛仔」的手段去挑戰裁判的執法底線。

反而想講裁判這回事。

運動員退役一刻的生涯規劃,若果想留在同一個項目發展,通常有成績、有口才、有領導才能的會轉做教練;有樣、有身裁的會轉做運動傳媒;有讀書的會轉做運動科學和體育行政,裁判總是被人認為是「下欄」的工作。

職工盟批林鄭月娥縮骨 要求立法保障颱風下僱員權益

(獨媒特約報導)颱風山竹襲港,天文台昨日發出十號颶風信號,多項公共交通工具今早仍未恢復,有工人更在十號風球期間被迫上班。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則多次呼籲私人機構的僱主,對僱員在恢復上班後可能遇到實際困難,應表示體諒和作彈性處理。職工盟下午舉行記者會,批評林鄭縮骨欠承擔,要求當局修訂《僱傭條例》,立法保障颱風下的僱員權益。

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斥林鄭月娥只顧賣口乖,形容她是堅離地及不知民間疾苦,指對為行政長官不但沒有帶頭宣布公務員停工,反而呼籲私人機構互諒互讓。李卓人質疑林鄭月娥明知僱主會扣人工,卻抽水說要互諒互讓,批評林鄭月娥從來都沒有為勞工及勞工安全著想。

勞工處現時設有《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質疑只是一紙空文,因為守則沒有法律效力,僱主能夠完全無視。他要求政府盡快修訂《僱傭條例》,即如果僱主沒有事先以書面和僱員訂明惡劣天氣下的工作安排,則在法律上推定僱員毋須工作。

蒙兆達重申,現時很多機構均將員工列為「提供必要服務者」,令不少僱員都被迫在惡劣天氣期間上班。他強調,當局必須修訂《僱傭條例》,僱員才能得到全面的勞工保障,因為僱員有權選擇是否在指明惡劣天氣警告生效期間工作,如果必須上班,僱主應支付雙倍工資,並要為僱員安排往返工作地點和居所的交通工具或支付實際交通費。

馬哈蒂爾真的敵視中國嗎?

馬來西亞首相馬哈蒂爾八月底訪問北京,期間宣布取消中方有份投資的東海岸鐵路及輸氣管項目。雖然馬哈蒂爾強調取消項目是避免國債加深,歸咎上任納吉布政府,但外界紛紛認為真正意思是,中國推銷一帶一路倡議觸礁,沿線國家紛紛檢視對華關係,疏遠雙方距離。究竟哪種說法正確?

另外,馬哈蒂爾回國後又宣布禁止外國人購買碧桂園森林城市樓盤單位,但碧桂園、大馬柔佛大臣、以至大馬房屋部長表示事情不是這麼絕對,指當中有誤會,暫未成死指令。究竟誰的話才是真的?

老馬有什麼盤算?「越界華文答問」邀請莊迪澎解釋當前爭議。莊迪澎現為馬來西亞拉曼大學學院傳播學系資深講師,任職大學前,他是一位資深新聞工作者,曾是異議網媒《獨立新聞在線》(2005~2012)總編輯。

註:於2018年9月12日,1令吉約為1.89港元。

1. 馬來西亞的國債約一萬億令吉,是否嚴重?如何得出此判斷?國家有破產風險嗎?

國債約馬幣一萬億(一兆)元是現任財政部長林冠英在今年5月24日公佈的說法,其中包括聯邦政府債務6,868億(50.8%)、政府擔保債務1,991億(14.6%)及「公私合夥項目」債務2,014億(14.9%),但有資深財經評論人指出,國際計算債務時,並不會將後兩項計入。換言之,國債並沒達一萬億之多。至於破產風險,馬來西亞財經界人士已否定此可能性。

鄉事力阻朱凱廸登記做村民 今早聆訊 稱不見朱岀入

(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早前發起《綠色鄉村約章》,呼籲鄉村居民登記為鄉郊代表選舉選民,但其鄉村選民登記資格遭四名元崗新村居民提出反對。朱凱廸今早出席反對個案聆訊,對勤力工作和早出晚歸,便被歸類為不是居住在村內感到詫異。

朱凱廸自2012年11月起居住在元崗新村,已有六年之久,屬八鄉鄉事委員會的原居鄉村。反對朱凱廸選民資格的四人為馮啟念、楊金粦、楊敬文及莫鈞濠,四人互相認識,均住在元崗新村。楊金粦更為元崗新村居民代表,並動員莫鈞濠提出反對。楊敬文是原居民代表楊禮榮的兒子,但後者缺席聆訊,並授權身兼律師的馮啟念答辯。三人在庭上不停咬耳仔,全程多次溝通。

在聆訊中先由反對一方陳詞,馮啟念預備了三頁A4紙的內容。他表示「咩證物都無」,指朱凱廸首次入住元崗新村、即更改地址日期為2015年9月8日,而申請選民登記資格為2018年6月25日,質疑朱入住該村不足三年。民政事務處聯絡處高級主任陳漢鈞稱,據選舉事務處的登記資料,2015年6月24日前已要居住在元崗新村。

審裁官彭亮廷認為,在9月8日才更改地址並不代表9月8日前不在該址居住。馮啟念表示是按常理推斷,「改地址個日就係入住個日」。朱凱廸回應時提到,更改日期和遷入日期並不一定一樣,強調自己在2012年11月已入住元崗新村。

【梁振英行李門】空總約見李家超 促盡快恢復同行同檢

(獨媒特約報導)就前特首梁振英女兒梁頌昕「行李門」事件,有空中服務員提出司法覆核,上月獲高等法院裁定勝訴。香港空勤人員總工會指,已去信約見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要求盡快恢復今年4月被刪除的「同行同檢」規定,保障乘客安全。

事發於2016年3月,梁頌昕遺留一件行李於香港機場大堂,梁振英被指向機場員工施壓,要求國泰員工代梁頌昕將行李送入禁區,違反乘客與行李需要「同行同檢」的保安規則。國泰港龍空服員羅美美同年提出司法覆核,指機場管理局違反《香港航空保安計劃》規定。然而,機管局在今年4月,即案件開審前兩個月,修改《香港航空保安計劃》,刪除所有行李必須與乘客同行同檢的句子,改為覆檢有懷疑的行李時才須有乘客親自在場。

大嶼山貝澳濕地司法覆核案敗訴

2015年3月,申請人Christian Jose Lucien Masset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挑戰環境保護署根據《廢物處置條例》(下稱《條例》)下的決定,容許大嶼山貝澳四幅私人土地上傾倒建築廢料,今日法庭裁定申請人敗訴,長春社感失望,亦證明《條例》根本是無牙老虎,擔心貝澳濕地以至其他私人農地繼續淪為「私人堆填區」,被人傾倒更多建築廢料。

今次案件的焦點,是環保署根據《條例》,就私人土地上傾倒建築廢料批出的有效認可時,是否能考慮傾倒行為對環境的影響。現時法庭的判決,證明《條例》無法阻止私人土地傾倒建築廢料,更大的問題,是貝澳位處的南大嶼山,本身因為無發展審批地區圖,規劃署亦無法在該區域執法,曝露了南大嶼山根本是「三不管」之地,「有心人」可以無視當地的生態價值,輕易在私人農地上傾倒泥頭。

為了加強打擊私人土地上傾倒建築廢料的行為,環保署在2010年起已進行公眾諮詢,並在2013年底修訂了《條例》,引入通報機制,要求任何人在私人地段擺放建築廢物前,必須取得地段擁有人的書面有效許可,這個認可須以指明表格及註有環保署的認收標記,否則環保署將視之無效。

葵青民主派要求取消區議會授權票 建制派反對遭否決 麥美娟批借機抹黑

(獨媒特約報導)葵青區議會下午開會,民主派區議員提出動議要求取消授權票。提出動議的黃潤達表示,授權票扭曲了原意,令議員不參與討論便能投票,他呼籲不同派別的議員都支持動議,令議會可以有更高的公信力。工聯會雙料議員麥美娟批評民主派將授權票政治化,並借機抹黑建制派,動議最後在建制派反對下不獲通過。

民協早前發起取消授權票行動,目前全港十八區區議會會議中,有六區不設有授權票,即南區、東區、元朗、西貢、沙田和深水埗;其中元朗及沙田更列明未能出席會議的議員不可授權他人投票。

在會議上,民主黨黃炳權提到,會議截至五點多仍有近三十名議員在席,認為證明動議是獲得支持。街工梁耀忠則認為,取消授權票是潮流,因為授權票不能體現民主體制,強調議員應親身出席會議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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