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一名育有兩子的35歲男警,涉去年在葵涌紀律部隊宿舍葵馥苑,以檢查煤氣為由入鄰居家中非禮7歲女童。被告否認一項猥褻侵犯罪,受審後罪成,今(12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囚9個月。裁判官水佳麗引述女童的受害人報告指,被告為其鄰居好友的父親,從未想像要求被告協助開門時,會受被告侵犯。女童得悉被告為警員後,更不能理解為何信任的人會傷害自己。女童亦擔心作供後會遭被告報復。水官判刑時指,被告蓄意犯案不可原諒,他身為警員知法犯法,他聲稱的個人壓力並非「無端端向天真瀾漫嘅細路埋手嘅原因」。
被告梁桂鋒(35歲),現已停職,他被控於2023年9月20日,在葵涌葵馥苑某單位猥褻侵犯女童X。
女童得知被告為警員後 不能理解為何信任的人會傷害自己
裁判官水佳麗指,背景報告顯示被告毫無悔意,他仍然否認控罪。至於案發時7歲的女童X,其受害人報告則提及,被告為X鄰居好友的父親,X從未想像向被告求助時,他會侵犯自己。事後X非常震驚,得悉被告為警員後,更不能理解為何她信任及依靠的人會傷害自己。事後X對陌生成年男性感焦慮及恐懼,同時變得情緒化。
女童認為「畀變態佬摸好醜怪」頻夢見遭被告嘗試殺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