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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走《大學社區報》 中大:刊物未得大學認可、有責任維護安全校園

【獨媒報導】前身為《中大學生報》的《大學社區報》上周二(19 日)在中大校園內的所有報架,以及已上架刊物在未被通知情況下被校方收走,該報成員即時阻撓不果。《社區報》今午(26日)發文,指校方接獲有人投訴該報刊物內容「不盡不實」,且未經授權在校園擺放刊物,惟校方並未就「不盡不實」的指控說明具體理由。目前校方已交還被收走的刊物,報架則暫由聯書院學生會代為保管。

中大回覆《獨媒》查詢時表示,《社區報》不屬於中大的刊物,沒有得到大學的認可,也沒有獲得大學的任何資助或支持。校方續稱,有責任維護良好且安全的校園環境,如果發現在校園範圍存在任何未經許可的物品或刊物,校方將立即採取措施處理。

《社區報》:校方拒絕提供場地擺放 實體刊物暫停供應

收集3,000個人照組「我愛荃灣」打卡點 料9月完工展出一年

【獨媒報導】十八區區議會打卡點工程繼續推進,其中荃灣區議會擬於大河道行人天橋及西樓角花園,設置由「荃灣人」照片所組成的「馬賽克」藝術裝置,拼出「我愛荃灣」及「I ♥️ TSUEN WAN」等字樣。周二(3月26日)第二次區議會大會上,民政處指會在5至7月收集「荃灣人」照片,目標收集3,000張以完成共8組、每個由800至1000張個人照拼成的照片板,項目預計於今年9月完工並展出一年。

【7.1佔立會案】認暴動囚57至59月 孫曉嵐及畢慧芬提刑期上訴

【獨媒報導】2019年7月1日的佔領立法會大樓事件,藝人王宗堯、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劉頴匡和鄒家成等12人暴動罪成,被判囚54至82個月不等。其中孫曉嵐和綽號「佔旺女村長」的畢慧芬,開審時承認暴動罪,分別被判囚57月和59月7天。司法機構資料顯示,二人已就刑罰提出上訴。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兩名上訴人為孫曉嵐和畢慧芬。二人在去年5月開審時承認暴動罪,至今年3月16日分別被判囚4年9個月和4年11個月7天。

暫委法官李志豪判刑時指,示威者削弱及推翻立法會獨特的憲制地位,同時衝擊法治,故採取區域法院最高判刑上限7年為暴動罪起點也不為過。李官並因應各人的參與程度,將刑罰分為較輕、中等和嚴重級別。而孫和畢分別屬於較輕和中等級別,量刑起點分別為6年半和6年9個月。李官考慮二人認罪及個人背景等因素予以減刑。

同案的藝人王宗堯被判囚74個月,另涉初選案的劉頴匡和鄒家成分別被判囚54個月20天和61個月15天。刑期最重的是吳志勇和林錦均,分別囚80和82個月。

城大編委記者黃家豪和熱血時報記者馬啟聰則暴動罪脫,但「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成,分別判罰款1,000及1,500元。

案件編號:CACC63/2024

中國足協原主席收賄逾8,100萬被判無期徒刑  球迷促公布參與賄賂球會名單

央視圖片

「熊仔餅」搶槍阻差辦公罪成囚6年 今放棄上訴 另一人上訴另排期處理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11日西灣河遭警員開槍射傷的男學生「熊仔餅」周柏均,以及中學同學胡子鍵被指企圖搶警槍,經審訊被裁定企圖搶劫、阻差辦公及在合法羈押下逃脫罪成,各被判囚6年。二人早前不服定罪及刑罰,提出上訴,上訴庭今(26日)召開聆訊。惟周透過其代表大律師表示放棄定罪及刑罰上訴,向法庭撤回相關申請,獲法官彭偉昌批准。至於胡,他透過代表大律師表示僅就企圖搶劫罪上訴,彭官遂將胡的上訴轉交至3名上訴庭法官組成合議庭處理,並重新排期。

兩名上訴人為「熊仔餅」周柏均和胡子鍵。法官謝沈智慧於2022年8月裁定周企圖搶劫、阻差辦公及企圖從合法羈押下逃脫3罪成立,胡則企圖搶劫及阻差辦公罪成。法官在裁決中指,周柏均當時對警員步步進逼,以致警員除了用槍外,別無他法,故警員用槍是完全合理。二人於同年11月各被判監6年。

今早甫開庭,代表周柏均的大律師郭憬憲指,周決定放棄定罪和刑罰上訴,因此撤回上訴申請。法官彭偉昌聞言指:「申請咗就唔可以返轉頭架喇喎」,郭大律師確認。彭官遂問被告欄內的周柏均,是否聽到剛才他與大律師之間的對話,並問他:「係咪堅持係咁?」周確認:「係。」彭官宣布由於上訴人放棄上訴,故即時駁回他的定罪和刑罰上訴。

李家超:國安囚犯不獲減刑是一般做法

【獨媒報導】行政長官李家超舉行行政會議前見記者,被問到「美國隊長」2.0馬俊文未獲提早釋放,他指修例之後,懲教署署長需信納涉國安的囚犯減刑不會不利於國家安全才可提早釋放,明言國家安全罪行是嚴重罪行,觸犯的人士「正常嚟講都唔會獲得減刑」,「唔好抱住有減刑呢一個可能性」。

再被追問「發光蛋」不收費 楊潤雄:大家開心已是幾好回報

【獨媒報導】由康文署主辦「藝術@維港2024」的大型藝術裝置「teamLab: 光漣」展覽於今晚(25日)開放予公眾參與。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在開放首日即到現場視察,他再次就「發光蛋」不收費解釋,指希望讓更多市民有機會參與:「大家開開心心,其實都係幾好嘅回報,我哋擴闊啲睇,唔係剩係睇錢,而係整體氣氛,或者香港市民嘅笑容其實都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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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消息指美國隊長2.0未能提早獲釋  懲教:不評論

(獨媒報導)23條生效後,涉國安案件的囚犯須獲懲教署署長信納「不會不利國家安全」,方能提前獲釋。據了解,首個受影響案例已出現,外號「美國隊長」2.0 、因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成入獄的馬俊文,原定今早提早獲釋,但未能如期出獄。有欲迎接馬出獄的友人向傳媒透露,懲教署福利官指是因為「23條」生效的關係,並指是首次遇到相關情況。

懲教署回覆《獨媒》查詢表示,不會就個別個案作出評論,但就引述上述條文 ,指懲教署署長根據法例賦予的權力執行有關條文,會嚴格依照所有相關法律,考慮個案的實際情況及所有相關因素包括在囚人士的申述,相關在囚人士的個案,確保所有個案獲公平處理。

根據修訂前的《監獄規則》,若服刑中囚犯實際刑期超過一個月,可因勤奮及行為良好獲減刑、不得超過總羈押期的三分一。不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上周六(23日)刊憲生效的同時,《監獄規則》亦作出修訂,提高提早釋放國安罪行囚犯的門檻。除非懲教署長信納該囚犯獲得減刑不會不利國家安全,否則不得獲准行為良好的3分1減刑。在《條例草案》生效前的囚犯全部適用,即現時所有國安案件未判刑的被告都會受影響。

大黨游說再押後垃圾徵費 梁熙稱疫情失去3年 盧偉國倡等埋焚化爐

【獨媒報導】《明報》政情專欄今日引述消息稱,立法會內反對垃圾徵費的呼聲甚高,不排除垃圾徵費在8月1日「泡湯」。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下午開會,兩個立法會「大黨」為當局提供「下台階」,例如民建聯梁熙稱疫情令政府「唔見咗3年」,堅持如期推行將「非常困難」。經民聯主席盧偉國更建議,不如等待「I·PARK」焚化設施明年啟用才推行。環境局局長謝展寰多次重申「有決心」推行,透過試行計劃「真心想睇吓」市民的心情和感受,再做部署。他無明言是否延期,但指即使有法律框架,不代表「不論任何情況都要跟住」。

環境及生態局局局長謝展寰向委員會表示,在14個地點「先行先試」計劃,是要「務實地」審視垃圾收費實施時可能會遇上的問題,並向垃圾產生者、前線清潔員工、垃圾收集商等,收集操作時的意見和數據,再做分析,5月至6月再向委員會報告。

謝展寰指「理論上」毋須等焚化爐才推

【元朗7.21】被告稱跑上月台時遭打頭 控方質疑:可能你哋自己人唔小心扑到?

【獨媒報導】2019年7.21元朗事件中,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6男被控暴動罪,今(25日)踏入第36天審訊,第二被告庾家豪繼續作供,由控方高級檢控官岑頴欣盤問。庾供稱閘內有人用消防喉向閘外射水時,他曾拉開持喉男子,免對方遭白衣人襲擊;另亦協助拉住消防喉。控方質疑,閘內人射水「明顯與外面白衣人對抗」,行為屬「攻擊」。庾強調:「係想阻止白衣人打人。」控方亦指其行為是便利對抗,庾表示:「可以話對抗,因為出面有人打人,但唔係主動刻意攻擊。」控方最後指:「閘外人冇水喉,只係閘內人有,所以係閘內人作出攻擊性行為?」庾不同意。另外,庾稱見白衣人入閘時,自己沿扶手電梯跑上月台,期間被從後打中頭,但看不到施襲者。控方指,庾身後有其他閘內人持傘跑,並問:「當時逃難或者兵荒馬亂,有可能你哋自己人唔小心扑到你?」庾表示清晰感覺到雨傘「扑落嚟」的力度與棍明顯不同。庾作供5天並於今日完畢,第三被告陳永晞將作供。

控方質疑庾將消防喉拋走 避免黑衣人絆倒、提供便利及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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