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1名小學女生疑在校園遭同學欺凌,亦有1名輔導主任疑於前年3月1日對她有不恰當的肢體接觸,包括涉在女廁內拉扯她。該女生的家長指事件令女生出現抑鬱、有自殺傾向,並需服用精神科藥物治療。家長要求校方翻查事發當日的閉路電視,但校方無動於衷;家長將女兒的心理和精神科醫生親撰信件,夾附投訴信寄給教育局,以證女兒情緒狀況,但教育局仍稱事件不涉「特殊情況」,拒絕介入並交回「校本處理」。事件拖延至12月,局方才派員到校視察,惟閉路電視因事隔太久已遭刪除。
小學女生家長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教育局,公署批評教育局在整個跟進投訴過程,難以令人信服已盡責監察學校,亦認為當局「予人感覺對這宗投訴有欠積極」,但只裁定投訴部分成立。
政府今日向立法會提交《申訴專員年報》的覆文,當中提及1名家長投訴教育局沒有認真跟進指控學校輔導主任對她女兒作出不恰當肢體接觸的投訴,以及教育局容許學校拖延處理翻看閉路電視的要求。
女生情緒受困需經常告假 現已轉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