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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主任疑不當接觸小學女生 家長投訴被拖7個月 閉路電視終自動刪除

【獨媒報導】1名小學女生疑在校園遭同學欺凌,亦有1名輔導主任疑於前年3月1日對她有不恰當的肢體接觸,包括涉在女廁內拉扯她。該女生的家長指事件令女生出現抑鬱、有自殺傾向,並需服用精神科藥物治療。家長要求校方翻查事發當日的閉路電視,但校方無動於衷;家長將女兒的心理和精神科醫生親撰信件,夾附投訴信寄給教育局,以證女兒情緒狀況,但教育局仍稱事件不涉「特殊情況」,拒絕介入並交回「校本處理」。事件拖延至12月,局方才派員到校視察,惟閉路電視因事隔太久已遭刪除。

小學女生家長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教育局,公署批評教育局在整個跟進投訴過程,難以令人信服已盡責監察學校,亦認為當局「予人感覺對這宗投訴有欠積極」,但只裁定投訴部分成立。

政府今日向立法會提交《申訴專員年報》的覆文,當中提及1名家長投訴教育局沒有認真跟進指控學校輔導主任對她女兒作出不恰當肢體接觸的投訴,以及教育局容許學校拖延處理翻看閉路電視的要求。

女生情緒受困需經常告假 現已轉校

公務員工會企街籲投票 馮傳宗:自發請假宣傳

(獨媒報導)區議會選舉周日投票,香港公務員總工會自上周六起自發到各區政府部門辦公大樓外宣傳,今午則到灣仔入境事務處大樓外企街,呼籲公務員及市民投票。主席馮傳宗對《獨媒》表示,工會成員均自發請假宣傳,並強調支持政府政策是公務員職責:「我哋都見到行政長官講,公務員要幫手落實政策,我哋都好同意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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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傳宗

香港公務員總工會成員今早在灣仔入境事務處大樓外宣傳,呼籲市民投票。馮傳宗表示,工會在上周已「嘭嘭聲」決定組織成員及義工,並且特地請假參與宣傳。他提到,工會上周六已到旺角、深水埗及銅鑼灣,周一則到上環海港政府大樓、九龍灣機電署總部大樓,明日則會到沙田及荃灣宣傳。

稱宣傳效果不俗 馮傳宗:很多公務員表示將會投票

時任裁判官鄭紀航審反修例案 被投訴立場偏頗 法官小組裁定不成立

【獨媒報導】時任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現為區域法院暫委法官的鄭紀航,於2020年審理一宗反修例示威案時,裁定一名17歲學生「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兩罪成,並判他入勞教中心,他上訴後其中一罪獲撤銷。事後有公眾投訴鄭官立場偏頗、在證據不足下定罪,以及判刑不合理。專責法官小組調查後裁定投訴不成立,理由包括投訴欠缺事實基礎。小組強調,定罪及刑罰是否恰當,並不屬於投訴司法人員司法行為的範疇。部分人可能會基於立場或政見,而不認同司法決定,但不等同有關司法決定或司法人員偏頗;而且基於司法獨立的基本原則,小組不適宜亦不會干預司法決定。

調查是次投訴的專責法官小組,由高等法院上訴庭副庭長朱芬齡、上訴庭法官區慶祥及原訟庭法官李運騰組成。

被告罪成後判勞教中心 其後上訴一罪獲撤銷

朱國強倡規管小學生玩「蘿蔔刀」 丘應樺: 測試後符合安全標準

【獨媒報導】中國內地小學生今年興起玩「蘿蔔刀」,熱潮近月席捲香港,立法會教育界議員朱國強今早提出口頭質詢,關注玩具安全問題,要求政府規管,更即席「亮刀」展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表示,海關有收到關於「蘿蔔刀」的投訴,但經過政府化驗所測試後,證實符合安全標準,未有違反《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至於「鼻吸能量棒」及「減壓針筒雞」,政府就稱在港較少流通,至今都未能成功購買測試,又指相信不是屬於玩具或者兒童的產品。

身兼校長的朱國強表示,最近有學校發現學生在課餘時間,把玩在內地流行的「蘿蔔刀」或「鼻吸能量棒」,指玩具被包裝為「新興減壓玩具」,但實際潛藏危險,例如揮動「蘿蔔刀」時容易令人受傷,部分包裝更有「看誰不順眼捅他一下」的煽動暴力文字;而有成分不明精油氣味的「鼻吸能量棒」,兩孔設計易令兒童誤塞鼻孔,甚至傷及鼻黏膜和損害神經系統。他詢問政府如何規管輸入、販賣及管有有潛在危險的玩具,以及會否檢討《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

試驗低地台小巴六壞四 運物局:營運遇不同問題

【獨媒報導】政府於2018年1月開展可上落輪椅的低地台小巴試驗計劃,在兩條行走醫院的小巴路線各安排一輛低地台小巴。2018年8月起,運輸署要求所有新開辦往醫院的路線,皆需提供至少一輛低地台小巴。不過運輸及物流局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指,試驗計劃的營辦商遇到不同問題,包括營運開支增加及等候維修零件需時長等。根據回覆資料,目前六條設有低地台小巴服務的路線,僅兩條路線目前可提供相關服務,其餘四條路線的低地台小巴皆正進行維修。

低地台小巴試驗計劃於2018年1月開展,在港島54M(堅尼地城至瑪麗醫院)及808(錦英苑至威爾斯親王醫院試驗。不過運物局指結果顯示,營辦商在營運上遇到不同問題,包括增加營運開支、維修保養費用較高及等候維修零件時間較長。此外,因需配合輪椅人士上落,行車時間亦較長及不穩定。

運物局指,2018年8月起已落實要求所有營運新開辦往醫院的小巴路線,需提供至少一輛低地台小巴。除試驗計劃兩線外,亦包括413(青衣碼頭至瑪嘉烈醫院)、90A(油塘油麗邨至香港兒童醫院)及503(皇后山邨至北區醫院)。除413外,其餘四條路線的低地台小巴皆正進行維修。

梁君彥籲立法會秘書處及議辦職員投票 指不會要求投票後「打卡」

(獨媒報導)區議會選舉周日進行投票,政府積極宣傳及呼籲市民投票。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今日亦呼籲,立法會秘書處職員、議員辦事處職員、家人及朋友周日投票。至於會否要求秘書處職員在投票後「打卡」,梁君彥就稱無要求,「只係鼓勵同呼籲性」。

立法會今早舉行大會會議,秘書處表示梁君彥會就「近日發生嘅事」見記者。在議員口頭質詢尾聲,梁君彥先交由代主席李慧琼主持會議,並到議事廳外見記者。梁君彥稱今次區議會選舉意義重大,為「完善」地區治理及重塑區議會後的首次大型選舉,指區議會事務與市民息息相關,對社區和諧穩定起重要作用,新一屆區議會肩負共建美好社區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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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君彥

單親母撫養6孩獲配兩間公屋 投訴變相虐兒 申訴署指房署有缺失

【獨媒報導】政府自2009/10年度起已經停止興建3房的公屋「大單位」,6人以上家庭若到達編配階段,但未有「大單位」,房屋署現行政策將會安排兩間毗鄰單位予申請人,以求盡快解決住屋需要。《申訴專員年報》就揭示1宗特殊個案,1名單親媽媽需撫養6名16歲以下子女,她申請公屋「大單位」,但獲發兩間毗鄰單位,她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指,現行法例下不准獨留子女在家,房署沒有考慮其處境而編配公屋。

公署認為投訴人在兩度拒絕獲派公屋後,才表達希望獲派一個單位的意願,裁定投訴不成立。惟公署亦指房署有缺失,建議在公屋申請須知說明署方會向大家庭編配兩個單位;若只接受1個單位,輪候時間大機會因供應短缺而大幅延長。房署接納建議,並指若遇同類個案申請者提出要求打通單位,會探討可行性。

公署指家庭組合「比較罕見」

《年報》引述申訴專員公署的觀察,指投訴人的家庭組合「比較罕見」,既定的編配程序未必能照顧其家庭獨特情況,認為房署可以及早留意投訴人的家庭組合有特殊之處,並向她了解照顧子女的倩況,作出靈活安排「會更理想」。

市民投訴保安局無備存紀律部隊收受利益數字 申訴署裁不成立

【獨媒報導】《申訴專員年報》提及一宗個案,投訴人要求保安局及六大紀律部隊提供21個月內、相關人員以公職及私人身分接受利益的數字,不過全遭拒絕,理由是無備存統計資料,若要提供將涉大量人手。即使投訴人大幅縮短要求數字至1個月內,但部門仍然拒絕。申訴專員公署審視投訴後,認為投訴不成立,並指部門若要提供資料,須從大量實體文件翻查、整合和統計,必然耗用大量資源,而各部門當時忙於抗疫工作,未能額外調撥資源,「實屬可以理解」。

接受建議7月起改指引 要求電子儲存供監察

公務員事務局回應《年報》,表示自今年7月1日開始,已要求各政策局和部門善用科技,以電子方式記錄及備存轄下員工接受利益申請個案的資料,以便有需要時「捷地編製相關統計數字和進行內部監察」。公務員事務局指現時所有政策局和部門現時已採用新措施。

當局拒交資料 稱須翻查大量文件涉大量人手

鄉委會拒確認先人使用龕位資格 指「真正居民」需為離世前不少於七年在島居住

【獨媒報導】目前離島區設有四個骨灰安置所,龕位只提供予當地原居民或其未成年子女,或已在當地連續居住不少於十年的真正居民或其未成年子女。使用前須由當地鄉事委員會證明先人身份,食環署才會處理申請。有人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指鄉委會拒絕其父親的申請,更稱不認同政府網頁所述的資格。鄉委會並非申訴專員公署可調查的組織,故公署未有介入,亦認為針對食環署的投訴不成立,但建議食環署修訂1823網頁,清楚列明「連續居住當地」是指緊接去世前一直在當地居住,確保資訊統一,食環署接納建議,已完成更新。

離島龕位使用資格並不限於原居民

離島區目前設有四個骨灰安置所,除長洲紀念花園外,另外三個分別位於坪洲、大嶼山及南丫島(坪洲靈灰安置所、南丫島靈灰安置所及梅窩禮智園靈灰安置所)。前者的編配準則為獲長洲鄉事委員會證明為離島區原居民,或已在長洲連續居住不少於十年的真正居民,或為當地區民的未成年子女;後三者則為獲有關鄉事委員會證明為離島區原居民,或已在離島區連續居住不少於七年的真正居民,或為當地區民的未成年子女。

拒公開習近平訪港採訪名單 投訴不成立 申訴署:或令恐怖份子規避保安

【獨媒報導】國家主席習近平去年出席香港回歸25周年暨第六屆特區政府就職典禮,多間傳媒因為「保安理由」被拒出席採訪。有傳媒機構要求新聞處提供獲准採訪回歸活動的完整傳媒名單,以及揀選機構準則的指引、政策或通訊文件,惟遭新聞處拒絕。該傳媒機構遂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公署最終認為投訴不成立,並指國家領導人及外國元首是「高價值的施襲目標」,認同需要最嚴格的保安安排。公署又稱披露獲邀傳媒名單有風險,或讓「恐怖份子」推斷出保安查核機制的運作,日後可規避。

傳媒機構投訴資料非國家機密

政府今向立法會大會提交對《申訴專員公署年報》的部門詳細回覆,其中一個個案是傳媒機構投訴新聞處,無理拒絕提供受邀現場採訪「七一回歸慶祝活動」的傳媒名單,及相關政策文件。

該傳媒機構投訴拒絕提供資料並不合理,因為到場採訪七一回歸活動的傳媒機構並非國家機密,報刊物管辦載有已登記的傳媒機構,難明為何披露資料將對香港的保安構成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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