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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團批更新版 《戶外燈光約章》無約束性 促就光污染立法 環保署:無迫切需要

環團批更新版 《戶外燈光約章》無約束性 促就光污染立法 環保署:無迫切需要

(獨媒報導)香港光污染問題嚴重,更新版的 《戶外燈光約章》將於明年生效,要求參加者較現時提早1小時,即晚上10時關掉動態的燈光裝置或將其轉為靜態模式。關注光污染的環保團體綠惜地球質疑,更新後的《約章》仍屬自願性質,只要「唔簽就冇皇管」,參加者違犯承諾亦無懲罰,加上未規管燈具的亮度及照射方向,難以減低光污染,促就光污染立法。環保署則回覆指,在經濟未完全復蘇和光滋擾有改善的情況下,社會就立法未有共識,現時沒有迫切需要及不宜立法。

優化版的《約章》將於明年1月1日生效

政府於 2016 年推出自願性質的 《戶外燈光約章》,設「鉑金獎」及「金獎」,分別要求參與機構於晚上11時及午夜12時起關掉對戶外環境有影響的裝飾、宣傳或廣告燈光裝置,直至翌晨7時,以減少光滋擾及能源浪費。現時有約4,800個來自物業管理、地產、餐飲、零售、學校、公用事業等界別的參與者,當中約3,700名參加者選擇以晚上11時為預調時間,1,170名以午夜12時為預調時間。

更新版的《約章》將於明年1月1日生效,增設「鑽石獎」,要求參與者在晚上10時至翌日早上7時關掉所有裝飾、宣傳或廣告用的戶外燈光裝置。在運作模式方面,參加者需較現時提早1小時,即晚上10時關掉動態的燈光裝置或將其轉為靜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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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章無約束力 「唔簽就冇皇管」

綠惜地球高級項目主任劉兆朗指,更新版的《戶外燈光約章》仍存在漏洞。他批《約章》仍屬自願性質,欠約束力,只要「唔簽就冇皇管」。環保署在10月28日宣布更新《約章》後,綠惜地球於晚上11點到光污染重災區的西洋菜南街進行實地巡查,發現登打士街至旺角道一段,有28家沒有營業的商戶未有關上戶外燈光,當中93%(26家) 並沒有簽署《約章》,如油麻地登打士街的體育用品及運動服裝店Mizuno、西洋菜南街的鐘錶店鎣時針,餘下2家有簽約章,分別是百老匯及大家樂,即違反了約章承諾。

約章無規管光度及照射方向 旺角THE FOREST燈牌超標15倍

《約章》現時只規管熄燈時間,劉兆朗指《約章》未有規管燈具的亮度及照射方向,仍會造成光污染。綠惜地球以旺角商場THE FOREST為例,商場2年前在外牆設置約7米乘7米的LED廣告招牌,即使依照《約章》在晚上11點前關掉招牌,在關燈前發出的強光仍造成光污染。

國際照明委員會建議光度為25勒克斯(lux),即低於一般後樓梯的光度。記者於11月18日晚上10時跟隨綠惜地球到THE FOREST的對面街使用測光儀測量光度,結果錄得的光度為306勒克斯(lux),與室內運動場的照明度相若,超出國際照明委員會建議光度25的12倍。現場所見,位於廣告招牌正前方的大廈亦較兩側的大廈光亮。隨後記者再到THE FOREST對面、位於花園街的10樓大廈天台測量光度,THE FOREST關掉LED廣告招牌後,錄得的光度由91.7勒克斯(lux),降至約5勒克斯(lux)。

晚上10時,在THE FOREST的對面街使用測光儀測量光度,錄得的光度為306勒克斯(lux)。
晚上10時,在THE FOREST的對面街使用測光儀測量光度,錄得的光度為306勒克斯(lux)

旺角居民受光滋擾 影響睡眠

THE FOREST廣告招牌滋擾到對面街、相距約12米的大廈住戶。60多歲的關先生自小居於THE FOREST對面的唐樓,他向綠惜地球表示該廣告招牌「掁住對眼 ,15分鐘都頂唔順」,即使落下百葉簾,仍未能阻擋燈光滲透家中,廣告招牌的光線照進客廳、睡房,甚至照進約50呎的走廊。綠惜地球於11月初到訪關生的家,在關上室內所有燈光的情況下,於對著廣告招牌的窗旁以測光儀量度光度,錄得409勒克斯(lux),與一個開了燈的辦公室光度相約,超出國際照明委員會建議光度25勒克斯(lux)的15倍。

關先生擔心光線會影響現時尚是嬰兒的孫女健康,望商場能再提早關燈時間或調低廣告招牌的光度。另一位居民Sarah則於兩年前搬到THE FOREST對面,她向綠惜地球表示,搬往現址時廣告招牌已存在,她同擔心燈光影響小童的發育:「如果我有小朋友,肯定唔會考慮租(這單位)。」

晚上10時,旺角商場THE FOREST外牆設置的LED廣告招牌
晚上10時,旺角商場THE FOREST外牆設置的LED廣告招牌

於THE FOREST對面、位於花園街的10樓大廈天台測量光度,THE FOREST關掉LED廣告招牌前,錄得的光度由91.7勒克斯(lux)
於THE FOREST對面、位於花園街的10樓大廈天台測量光度,THE FOREST關掉LED廣告招牌前,錄得的光度由91.7勒克斯(lux)

光污染影響深層睡眠

光滋擾的定義是,從處所發出而損害他人健康或造成滋擾的燈光。綠惜地球高級項目主任劉兆朗解釋,不論是否於深夜時分,只要長期暴露於藍光下,便會抑制褪黑激素的分泌,影響深層睡眠,長期更影響生、心理健康。他指光滋擾甚至影響居民對工作的選擇:「我哋知道有(居民)因為希望就返個關燈時間,去返夜班嘅工作,佢返到嚟已經夠夜喇,人哋已經熄咗燈,咁佢屋企就可以黑啲,咁但係係咪人人都要咁做,我哋就覺得對居民係好唔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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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OREST 提早至晚上9時關掉廣告牌

THE FOREST發言人回覆《獨媒》查詢指,商場收到有關位於花園街戶外廣告牌亮度的意見後,已即時了解及跟進,包括提早於晚上9時關掉有關廣告牌的燈光裝置,並會全面檢視戶外廣告牌的亮度、設計及顏色,盡量減低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違犯約章並無懲罰

現時商戶違犯《約章》承諾亦不會有懲罰,根據環境及生態局的《戶外燈光約章》網頁,對於沒有遵守《約章》的參加者,當局會要求負責人在預調時間關掉被投訴的燈光,若店主拒絕,會從《約章》的參與者名單中被剔除。

綠惜地球高級項目主任劉兆朗表示實地考察時發現已加入「鉑金獎」,即需於晚上11時關掉戶外燈光的珠寶品牌周大福銅鑼灣東角道分店,其懸掛的廣告牌於凌晨12時仍亮著,他估計因其廣告牌所在的商場東角LAFOREST沒有簽署《約章》,認為周大福有責任告知東角LAFOREST,「我哋認為周大福自己簽咗《約章》,同埋係畀錢落廣告嗰個嚟,佢係最大責任同東角商場講『我簽咗約章我要熄』。」

周大福珠寶集團發言人回覆查詢指,集團得知事件後,已即時聯絡有關商場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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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滋擾的投訴數字較實施約章的年份多

根據環保署接獲有關光滋擾的投訴數字 ,近年的投訴數字有下降趨勢,由2018年的477宗,跌至2021年的353宗,但仍比《約章》開始年份,即2016年的335宗多,而今年1至9月則接獲253宗。署方指,每年約四成的投訴個案是與安全、保安及運作用途的燈光裝置有關,即不屬於《戶外燈光約章》的範圍。對於數字投訴數字下降,劉兆朗表示相信是疫情下經濟活動減少,擔心經濟復蘇後數字會反彈。

根據戶外燈光工作小組報告,環境署收到較多光滋擾投訴的分區為油尖旺區、灣仔區、中西區、東區及九龍城區。綠惜地球聯同香港科技大學及工程顧問公司進行光污染研究,為旺角西洋菜南街建構環境評估計算模型,過去四年多次到現場測量光度,研究發現30米以下(約十樓)、向街的住宅單位的光度,均超出國際照明委員會建議光度,以商住兩用的昌記大廈為例,一樓的光度約為76 勒克斯(lux),九樓則約25 勒克斯(lux)。綠惜地球研究員陳霆軒指到很多受影響戶只能透過安裝窗簾、遮光貼紙、關窗等方法阻擋燈光,但影響通風及睡眠。

綠惜地球促就光污染立法

綠惜地球認為單靠更新版的《戶外燈光約章》並不足夠減低光污染,促當局就光污染立法,並設評估方法及罰則。對於當局指社會未有共識,因此不適宜立法。劉兆朗反駁,光滋擾影響的人數相對較少,因此難以獲得共識,但其影響嚴重,令基層市民受害,沒理由等有共識才立法。

短期而言,綠惜地球建議環保署主動派員巡查光污染重災區,同時加緊巡查《約章》參與者是否履行承諾,並於一年內作出檢討。中期則應與屋宇署規劃署合作,更新招牌登記制度,及為新發展區,如油旺重建、北部都會區,訂立防止光污染入侵民居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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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兆朗(左)

經濟未完全復蘇且光滋擾有改善 現不宜立法

環保署回覆查詢指,在經濟未完全復蘇和光滋擾有改善趨勢的情況下,社會未有共識立法,因此現時沒有迫切需要,亦不宜立法或推出嚴苛措施,更務實的做法是繼續推行現有措施並加以改善,及引入其他解決方案。

至於在《約章》加入光度限制,環保署指光滋擾取決於光源與燈光接收者的距離,即使個別燈光裝置的光度不高,也可能會引起光滋擾。另外,光滋擾未必能歸咎於單一源頭,可來自多個與處所距離不同的光源,因此難以分辨引起光滋擾的裝置,及定義哪種運作模式引起光滋擾。署方續指,即使調暗燈光裝置,多個光源產生的影響仍可造成光滋擾,加上評估個別戶外燈光裝置的光度是否合適會有實際困難,因此要求《約章》參與者在預調時間關掉戶外燈光,是較為務實可行的方法。

署方又指,當接獲光滋擾的投訴後,會向有關燈光裝置的負責人轉達訴求,亦會向其勸喻採取措施,以盡量減少燈光對鄰近居民的影響,大部分負責人收到投訴後,都會採取措施減少光滋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