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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三萬人聯署 促漁護署收回格殺野豬令

逾三萬人聯署 促漁護署收回格殺野豬令

(獨媒報導)一名52歲輔警早前(11月9日)在北角天后廟道被野豬咬至重傷,其後野豬跌落10米深山坡傷重死亡。漁護署三日後下格殺令,表明每月皆會在市區進行野豬捕捉行動並人道毀滅。八個動物團體發起聯署,要求署方收回格殺令,聯署刊發後不足一日,已獲三萬人聯署。

八個發起聯署的動物組織/個人包括香港動物報、香港野豬關注組、NPV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MARK MAK、香港拯救貓狗協會、動物生命糾察隊、何來及東北反逼遷動物戰隊。

聯署信標題為《野豬無罪 勿因仇恨向動物發洩》,信件致食衛局局長陳肇始及漁護署署長梁肇輝。信中指野豬是在香港土生土長的野生動物,「同樣是有意識、有思想、有感受的生命,同樣應獲得尊重」,批評漁護署的新措施「漠視野豬的生存權利,將他們在市區存在視為死罪」,做法極不合理。

聯署信亦指,漁護署今次反應違反一貫的動物管理政策,包括過去多年推出的多項寬鬆,包括停止野豬狩獵隊以及推行野豬絕育計劃,今次突然開倒車,由「動物友善政策倒退為撲殺政策」。信中又提到,隨城市化發展,野豬的棲息地減少,難免會有野豬走進市區範圍,野豬在市區出現並不是罪。他們要求立即撤回「格殺令」等八項要求。

聯署截至星期日早上11時30分,已有3.4萬人聯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