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邦興業文員駱倩盈離開時被記者包圍,她挽著保鑣的手坐的士離開。
(獨媒報導)獨立委員會聽證會第六天,開始傳召宏福苑物管公司置邦職員。大火時火警系統關閉,始於一宗消防水缸維修工程。置邦早前已在聽證會承認,電工羅國瑞因應工程關閉消防總掣。不過今日會上鬧出「羅生門」,羅國瑞在證詞稱曾向管理處文員駱倩盈提出,消防缸放水要有消防牌照,獲回覆指應按宏業要求協助。駱今日作證則稱,羅根本沒有問及此事。
宏業要求置邦師傅助工程
2007年初次加入置邦,在宏福苑前後工作十多年,2024年起任職文員的駱倩盈負責屋苑行政工作,協助居民就大維修申請「樓宇更新大行動2.0」、處理居民就大維修的投訴,新法團上任後亦有參與大維修工程會議。
就著八座大廈維修水缸工程,駱倩盈表示從工程會上得知安排,宏業要求消防缸放水,以進行水缸維修工程,並請置邦派出兩名師傅協助放水。
聆訊展示其中一張警方提供工作單,由駱倩盈發出,單上的指示顯示2025年7月14日需要處理工作為「宏道閣消防缸放水」。駱倩盈表示,工作要求置邦工程部同事完成。
由於大廈通告顯示宏道閣7月15日開始工程,與工作單有出入,獨立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杜淦堃詢問研究宏業實際開工日、及是否如期完工是否管理處職責。羅表示個人而言不會。

工人、文員各執一詞
置邦師傅究竟應否處理消防工程?庭上展示兩名師傅的證供,其中木工李承富指,理解操作消防裝置通常要通知消防處,執行消防水缸放水的工作單時,他也有向羅國瑞提出處理消防水缸需要有消防牌照才能操作。羅國瑞回應接到工作單就根據工作單執行。
承認關閉總掣的電工羅國瑞則表示,收到工作單時,從管理處同事理解到,消防水缸放水是大維修工作的一部分。另外,他了解通常操作消防裝置需要通知消防處,因此收到第一份工作單,有向駱倩盈提出,處理消防水缸要有消防牌照;駱當時回覆,由於羅是電工,這是宏業要求,因此要陪同宏業工作人員協助宏業將消防水缸放水。
駱倩盈在聽證會上否認,指羅國瑞沒有詢問過她,完全不認同其說法,稱兩名師傅都沒有向她提出上述疑問。駱倩盈在供詞指,自己是文職人員,就消防缸排水一事,沒有相關消防及工程專業知識,對排水沒有概念,亦不知道宏業工程步驟。
駱倩盈認為應該向其上司黎經理、工程部上司林先生,或宏業查詢。自己知道非消防註冊承辦商不應處理消防系統,指如果當時羅國瑞向她查詢,她會請示上司。
駱表示遞交證人供詞前沒有和羅國瑞討論,不過出席聽證會前看過對方的證詞。
居民曾憂消防系統停用 巡查發現滅火筒上鎖
最終放水工程導致大廈消防總掣被關。駱表示,水缸工程是否取得「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SDN)」,非其關心範疇。她亦不清楚管理處發現防火設施損壞,有否指引跟進。她知悉發出工作單後,宏業將消防栓、喉轆關閉逾4個月。
不過她在供詞提及,看過由宏業提供、承辦商中華發展在4月7日至11月期間向消防處發出的SDN,通知各座系統需要關閉。以她所知,在消防水缸施工過程,宏業有額外每隔一層放置滅火筒,自己有安排保安員每月巡查最少一次,確保滅火筒在原位。她指自己會留意SDN日期,如果過期「會追」。
駱舉例,曾有宏泰閣居民對停用消防系統感到擔憂,指樓層滅火筒位置不就手。駱發現細水錶房上鎖,遂通知保安將所有相關樓層開鎖。
置邦員工出入聽證會皆有保安護送,駱離開時被記者包圍,被問「點解公司會隊你嘅?」她沒有回應,挽著保鑣的手坐的士離開。
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 聽證會|第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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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 聽證會|第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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