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已解散的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前主席李卓人及前副主席鄒幸彤,今早被高等法院原訟庭裁定「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下午就支聯會案見記者,有記者關注市民日後紀念或評論六四,是否犯法。鄧炳強回應時重申,任何行為可以顛覆或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均屬違法:「呢個係違反咗我哋國安法第22同埋第23條。」
在開場發言中,鄧炳強指特區政府認為 今日的判決彰顯了法律公義,斥支聯會自成立以來的根本主張及目標,均是要推翻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
鄧炳強:任何人都唔可以妄圖推翻黨嘅領導,去破壞國家嘅根本制度
他表示市民必須明白,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序言明確說明共產黨的領導,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制秩序核心及基礎,而核心內容正是確立中國共產黨執政地位,黨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不可以分割的整體:「任何人都唔可以妄圖推翻黨嘅領導,去破壞國家嘅根本制度。」
鄧炳強斥責支聯會自成立以來,一直高舉所謂的綱領,目的便是要推翻中共領導及憲法,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後,均透過不同活動及渠道,「去廣泛宣傳同鼓吹佢哋嘅綱領」,各被告在國安法生效後仍繼續舉辦各項公開活動,包括試圖舉辦非法集會、以口號煽動市民作出所謂抗爭、發布刊物、網上內容、接受媒體訪問及公開發言,並試圖繼續營運、電子化所謂紀念館。

稱裁決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人難逃法網
他批評支聯會試圖透過上述行為,埋下對中共、中央政府的仇恨種子,以激起香港民眾對黨、中央的不滿,從而煽動以違反國家憲法等非法手段,顛覆國家政權,推翻及破壞中共的領導地位,而法庭裁決證明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人難逃法網。
在提問環節,商台記者問鄧炳強,市民日後紀念或評論六四,是否犯法,及今次案件如何清楚劃分顛覆或批評政權的界線。記者又問到二人罪名成立,對警方日後執法的參考作用:「會唔會令到一啲非暴力手段,或者一啲政治訴求,更加容易納入到非法手段?」
此外,鄧炳強重申,任何行為可以顛覆或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均屬違法:「呢個係違反咗我哋國安法第22同埋第23條。」

記者關注批評政權的界線 鄧炳強:非有心煽動仇恨即無問題
至於法律界線,鄧炳強指上訴庭在譚得志案已說明,批評政府司法或裁判法院「就算你幾強烈、幾咁尖銳嘅話呢,其實都係無問題」:「只要你唔係有心煽動仇恨嘅話呢,係無問題嘅,嗰問題在於你是否係煽動仇恨,或者係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鄧炳強表示,今次裁決「講得好清楚」,任何人企圖用任何其他的名義「掩蓋佢想危害國家」、「想顛覆國家政權嘅圖謀」,均必然會被揭發:「我哋夠證據就會拘捕,就會拉。」
他認為,今次裁決非常清楚告訴外界,憲法的重要性:「支聯會佢哋所做嘅一切惡行,都係違法同埋煽動仇恨,呢個對於我哋警察執法嚟講有更清晰嘅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