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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法案委員會39小時火速審完181條文 最快周五上內會

【23條立法】法案委員會39小時火速審完181條文 最快周五上內會

【獨媒報導】經過20次會議、近39小時會議,立法會完成逐條審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明日將審議由議員提出的修正案,以後再處理政府提出的修正案。完成逐條審議後,就由法案委員會主席廖長江向立法會內會報告,最快機會是今周五,完成後就可以隨時排隊上大會恢復二讀和進行投票。有傳媒引述政府消息評估,最快月底前完成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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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長江

法案委員會主席廖長江劃線若議員想提出修正案,必須在今日提交秘書處。當局早前預告的修訂,包括取消「潛逃人士」要屆滿手令發出6個月期間,以及在禁止向潛逃者租樓的條文加入例外情況等;另外個別議員如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早前表明會提出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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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委員會原訂今日下午4點半仍設第21節會議逐條審議,但議員審議速度「超額完成」,在約下午3時前,已經宣布完成審議完成所有條文,尚有時間讓主席行使酌情權容許議員「翻兜」提問,並讓局方進一步「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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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浩鳴

政府再解藏《蘋果》是否犯法

選委界議員管浩鳴再次就「管有煽動意圖刊物」罪追問政府,他指日前有行政會議成員叫市民免招嫌疑應扔掉《蘋果日報》,事後有人問他是否要在立法前棄掉被指煽動的書籍。

保安局副秘書長廖李可期回應稱,《條例草案》提供了「合理辯解」來保障市民,讓沒有煽動意圖的市民可在法庭作解釋。保安局長鄧炳強補充,最重要是市民要知道藏有的刊物是否存煽動意圖,而該刊物是否具煽動意圖,「唔係話一言以蔽之,某一份報紙,某一本雜誌就係㗎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