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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康健中心職員涉1,000元行賄護士 不打針獲接種紀錄

地區康健中心職員涉1,000元行賄護士 不打針獲接種紀錄

(獨媒報導)一名地區康健中心男職員被廉政公署起訴行賄罪,指他涉嫌以1,000元行賄一名社區疫苗接種中心護士,要求不須接種新冠疫苗而獲發疫苗接種紀錄。案件後日(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張展衡(25歲)在醫務衞生局轄下一個地區康健中心工作,任職健康策劃員,該中心是政府指定醫療處所,須持「疫苗通行證」才可以進入中心工作,持有免針紙的人士例外。

張被指在去年9月22日前往林士德體育館社區疫苗接種中心,期間向一名登記護士提供1,000元,要求在不須接種新冠疫苗的情況下,而獲發疫苗接種紀錄。該護士拒絕被告提供的賄款,並向營運疫苗接種中心的卓健醫療報告事件。

廉署起訴被告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違反《防止賄賂條例》,被告暫准保釋,案件3月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政府去年9月收緊疫苗通 劃3針「死線」

翻查資料,政府在去年9月宣布「死線」,在11月底後未打夠3針的人士,將不符合「疫苗通行證」要求;政府同時又收緊第2針與第3針之間的寬限期,由6個月減至5個月,未在寬限期內打第3針的人,同樣不符合「疫苗通行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