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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打針市民美國回港坐多7日檢疫監 民主黨促疫苗氣泡設追溯期

已打針市民美國回港坐多7日檢疫監 民主黨促疫苗氣泡設追溯期

(獨媒報導)已接種疫苗人士的抵港檢疫期自昨日起可按出發地的風險放寬,有已接種政疫苗的市民於5月初從美國回港後,多次向政府詢問是否合乎資格,但一直不獲確認,直至檢疫第11日後才獲食衞局告知「要委屈你坐多7日」。民主黨深水埗區議員袁海文批評政府行政混亂,要求「疫苗氣泡」設立追溯期,將適用範圍由5月12日抵港的人士擴闊至5月12日仍在檢疫中的人士。

食衞局:委屈你住多7日 檢疫市民:荒謬

政府於本月7日公佈「疫苗氣泡」細節,已接種疫苖人士的抵港檢疫期自12日起可獲放寬。海外地區劃分為極高或甚高風險地區(A1、A2組)、高風險地區(B組)、中風險地區(C組)及低風險地區(D組)。其中美國屬B組,即原本由21日指定酒店檢疫,可改為14日指定酒店檢疫及7日自行監察,並在第16及19日強制檢測。

在酒店隔離中的陳先生在記者會上以電話形式訴苦,指他與兒子分別於2月尾及4月初完成接種兩劑港府認可的Moderna疫苗。自政府於4月12日宣佈「疫苗氣泡」後,陳先生更多次致電䘙生署詢問「疫苗氣泡」的具體條件,惟不獲確切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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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先生與兒子後來於5月1日入境,他即場再向檢疫人員查詢自己是否符合「疫苗氣泡」的資格,當時獲回覆「估計應該係可以嘅」。政府於5月7日公佈放寬檢疫期細節後,他再致電衞生署問及「疫苗氣泡」會否設有追溯期,惟署方稱「暫時條例未清楚」,籲他轉問食䘙局。食衛局職員則支吾以對,指「冇追溯期啊?好似冇寫明喎。」

陳先生於11至12日再致電衞生署,終在12日獲回應「5月12日之後嘅疫苗氣泡關你咩事?」、「喺酒店等啦,你自己留意電視新聞廣播,個政策隨時會變㗎。」他隨即再致電食衞局,對方亦回覆指「委屈下你住多7日,我哋都唔好意思」。

陳先生批評「疫苗氣泡」不設追溯期是荒謬,「係咪歧視早返嘅香港人?」他強調自己「合符你所有資格(已接種疫苗),點解唔係減返7日?」他又指,如果署方一早指明必須於12日抵港才合乎「疫苗氣泡」資格的話,便無須如此困擾,亦會計劃稍遲回港。

民主黨醫療政策副發言人袁海文
袁海文

袁海文批早一日抵港不獲放寬不合理

民主黨醫療政策副發言人、深水埗區議員袁海文指,若有兩人均已接種疫苗,5月12日抵港的一人可早於5月26日完成隔離,5月11日抵港的另一人卻須於6月1日才完成隔離,「個合理性喺邊?」他強調,美國的疫情自4月起已沒有被港府視作有惡化跡象,故不論是5月1日、11日或12日抵港的人士應屬同等風險,「唔係因為佢早嚟咗,就剝奪咗佢7日嘅自由。」

他又慨嘆陳先生成為政府行政混亂下的受害者,「白白坐多7日監」,批評政府欠缺抗疫邏輯,既浪費陳先生時間,亦浪費政府檢疫資源,強調防疫不是無限度剝奪市民的自由。

袁海文稱民主黨已去信食衛局,要求「疫苗氣泡」設立追溯期,將適用範圍由5月12日抵港的人士,擴闊至5月12日仍在檢疫中的人士。他舉例而言,4月23日從美國抵港的人士,在5月12日為第20日隔離,即可離開檢疫酒店,無須等到第21日;至於4月29日從美國抵港的人士,在5月12日為第14日隔離,同樣可離開檢疫酒店,無須隔離第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