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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局倡檢討「同區七年樓齡」賠償 本研社:應檢討重建模式

市建局倡檢討「同區七年樓齡」賠償 本研社:應檢討重建模式

(獨媒報導)市建局昨日向傳媒表示,去年實際營運虧損4,100萬,連同26.8億元減值撥備,合共虧損約27.2萬,市建局倡檢討「同區七年樓齡」賠償機制,料明年完成並進行公眾諮詢。本土研究社研究員陳劍青指,七年規定受法例保障,市建局的問題亦並非只涉及財務及賠償,而是涉及整個營運模式,倡進行整體的市區重建策略檢討。

林筱魯:七年機制不具財務可持續性

今早港台節目中,多名嘉賓不約而同支持檢討「同區七年樓齡」賠償機制,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林筱魯指,現行機制不具財務可持續性,稱訂立時是建基於樓價不斷上升、以未來的收益補貼。如不作改變,市建重建將愈來愈慢。

他又稱,曾與受重建影響的居民接觸,向他們解釋市建局收購價已較市場高,再增加要價亦難獲大眾同情,形容對方亦明白。林筱魯稱即便檢討「同區七年樓齡」賠償定價,新方案亦不可能低於發展商私人重建的收購價,「溢價」多少則可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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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筱魯(資料圖片)

目前市建局的「樓換樓」不一定位處原區,亦需補足差價。林筱魯稱重建過程需六至七年,原地盤「樓換樓」的選項變得不吸引,認為政府需要支援,包括提供同區土地,讓受影響的居民遷拆時可即時遷往新樓。

團結香港基金:倡新發展區「樓換樓」

團結香港基金副總裁葉文祺在同一節目,形容市建局出現結構性財政問題,包括收購成本偏高,以及重建潛力高的樓宇愈來愈少。

政府近年加大資助市建局,今年6月以1,000元象徵式地價,批出一幅位於紅磡庇利街的用地及一幅位於將軍澳第137區的用地予市建局,葉文祺指相關做法只能中短期止血。

對於檢討「同區七年樓齡」賠償機制,葉文祺指社會會有較大聲音,惟指七年亦非客觀標準,私人發展商亦不會以七年計算。

他指設立市建局的目標為改善舊區居民生活環境,惟過往業主收取賠償後,亦未必會購買一個較大的單位,認為檢討需循此方案,考慮在新發展區「樓換樓」真正改善居住環境。

市建局擁有法定收購權力,葉文祺認同收購價需訂得較高,惟指檢討可考慮加入樓宇狀況因素,以免對樓宇維修造成負面影響。

陳學鋒倡參考房協建長者屋

市建局非執行董事、立法會議員陳學鋒在同一節目指,市建局不可能每年虧損,需構思財政可持續的方法。他提到,私人收購時每個單位的估價皆不同,認為可探討能否調節。

陳學鋒又稱,本港基建愈來愈好,認為可增加居民遷至新發展區的誘因,例如獲較大單位。市建局亦需參考房協建長者屋,予希望留在市區的居民,賠償金額則作為服務費。

陳劍青:可參考新加坡模式

翻查資料,立法會財委會於2001年通過就自置居所津貼及發放予商用物業業主和合法佔用人的特惠津貼安排,除按市值釐定的法定賠償金額外,自住業主亦可獲發一筆特惠津貼,令其所獲得的金額可購買一個同區面積相若、樓齡為七年的單位。

本土研究社研究員陳劍青提到,當年出現「同區七年樓齡」賠償機制,是在節省金錢及保持和諧、減少社會矛盾中選擇後者。他不認為樓價處於低位作檢討理由,指市建局的收購價亦同樣因而下跌。陳劍青認為真正需要的檢討的是市建局的地產發展模式,倡可參考新加坡的市區重建局,只負責整體規劃,由政府負責重新分配土地,認為更能顧及公共面向。

陳劍青
陳劍青(資料圖片)

他又憂慮,減少收購價會進一步降低對業主的吸引力,或致「欲速則不達」。對於「樓換樓」至新區,陳劍青指啟德煥然壹居預留的單位,亦認購不足,需推出市場出售,憂新區的吸引力更加不足。

對於原區撥地增建單位安置居民及長者屋的建議,陳劍青指「本來就應該改善」,避免令居民遠離原有社區生活,與是否檢討「同區七年樓齡」賠償機制無關。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下周一(10月13日),將討論「創新措施加快市區更新和市區重建局2024-2025年度工作報告」。

今年《施政報告》中,又稱會以「新思維」利用新發展土地推動市區重建,包括放寬目前同區地積比率轉移安排,容許跨區轉移;在北部都會區古洞北及粉嶺北新發展區預留三幅土地讓市區重建局籌劃興建新樓,作為「樓換樓」替代單位;試行適度增加私人重建項目地積比率等,容許轉移至新區及轉為金額抵銷投地或補地價等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