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曾負責2019年清潔工羅伯被磚擊斃案、屠龍案的律政司外聘主控官的大律師周凱靈,其擁有的一個舊樓單位涉嫌未在限時內遵從驗樓通知,被控違反《建築物條例》。她早前認罪,今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罰款1,500元。周在庭外對記者表示,該單位非自住,她早前將該單位交給別人打理,惟打理者早前移民,她不知道單位在2021年收到屋宇署通知書,直到保安員通知始知悉。
控罪指,有人提出告發,指稱周凱靈身為在九龍彌敦道231號庇利金街42號金陵大廈某單位的擁有人,在2022年7月31日至2023年9月18日期閒,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建築事務監督根據建築物條例第 30B(5) 條的條文,於2021年7月30日向其送達的通知,規定有關業主在指明的限期內,就處所的露台委任註冊檢驗人員,進行訂明檢驗及如有需要進行訂明修葺。
早前認罪待驗樓報告
周在2024年12月24日認罪,並安排註冊人員驗樓。屋宇署已對她發出「滿意信」,確認她已履行相關通知,署方代表亦指她是初犯。因要等待驗樓報告,案件押後至今日判刑。
周在庭上表示,該大廈在1960年代由父親購入和入伙,「起好我就住」,故很清楚雖然契約上圖則顯示有騎樓,但實際上全棟大廈都沒有騎樓或露台。她承認單位現狀與契約圖則不乎,因此認罪。
翻查資料,周凱靈是律政司外聘主控官,曾負責檢控多宗2019年反修例案,包括七旬清潔工羅伯被磚擊斃案、屠龍案,並在反東北示威者索償案中擔任警方辯護代表。被告違反的《建築物條例》第30B條,是政府於2012年推出「強制驗樓計劃」的規例,規定樓齡達30年以上的樓宇,須每10年進行一次樓宇檢驗,包括公用地方、外牆、伸出物及招牌。
案件編號:KTS 23876/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