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大嶼山愉景灣自隧道於2000年通車後,有對外道路連接。2014年首次放寬的士進入,惟只可駛至愉景灣北部二白灣的政府、機構及社區設施及酒店和商業設施,南部則仍然禁止進入。事隔12年,愉景灣發展商香港興業有限公司向運輸署申請,撤銷現有的士禁區及於愉景灣南部增設四個的士站,並可於非限制區上落,換言之可服務愉景灣全境。
香港興業提交離島區議會的文件指,自2014年容許市區與大嶼山的士獲准駛入愉景灣北二白地區,運作暢順,2020年至2025年期間,僅發生六宗涉及的士的輕微交通意外。
文件提到,隨社區發展及人口老化,居民出行需求轉變,的士已成為愉景灣居民及訪客不可或缺的公共交通工具。目前的士站只設於愉景灣北,對長者等構成重大出行障礙。今年1月,愉景灣、坪洲及稔樹灣居民代表,收集約4,000名市民簽名,促請政府改善愉景灣的士服務缺口。
香港興業委託進行交通影響評估報告,並提出放寬的士進入計劃,包括的士可於區內非限制區地點上下車、停留時間由45分鐘延長至60分鐘,以及於愉景灣南增設四個的士站,分別位於愉景灣消防局、稔樹灣街渡碼頭、愉景灣高爾夫球會及興建中的愉景灣多用途中心。方案曾於今年2月至3月進行諮詢,收到約700個回應,當中87%表示支持。
愉景灣原規劃概念為度假村
愉景灣原本概念為一個度假村,惟其後不斷發生轉變,審計署2004年第四十三號報告書曾有章節「愉景灣和二浪灣的批地事宜」審查。報告書提到,1976年7月行政局建議並由當時的港督下令,向發展商批出愉景灣作度假勝地及商住發展。原先的概念為綜合度假設施,供本港居民和來港旅客使用,包括日間旅遊及租住度假屋和酒店等。1985年,發展商倡將未使用的酒店和商用建築樓面面興改為住宅,當時地政總署曾質疑,是否已偏離度假勝地的概念,而是一個典型的住宅發展項目。審計署報告當時建議,如涉特別發展概念的批地申請,應在契約條件納入有效條文以執行該概念。
2005年,政府作出「補救」措施,確認愉景灣規劃概念已經轉變為一個低密度住宅區。雖然愉景灣仍定義為「無車社區」,不准私家車駛入,包括大綱圖的說明書標明「愉景灣的無車住宅區特色,是由原來作為度假勝地的發展概念演變而成。」不過去年修訂分區計劃大綱圖時,將的士站納入圖則,引來有居民向城規會申述質疑。
愉景灣交通在隧道通車前,主要依賴渡輪服務,區內則依賴巴士服務。愉景灣隧道通車後新增對外巴士服務往來東涌、欣澳及機場等。此外,愉景灣有街渡服務往來坪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