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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學校學生滿21歲須退宿 蔡若蓮:長期留喺學校不適合

特殊學校學生滿21歲須退宿 蔡若蓮:長期留喺學校不適合

(獨媒報導)社會接連出現照顧者悲劇,例如月初鑽石山龍蟠苑一位母親疑照顧一對約20歲智障兄弟時壓力爆煲,刀傷兩名兒子後自殘,揭示智障人士在離開中學後,輪候成人宿舍時間遙遙無期。教育局局長蔡若蓮今早在立法會表示,特殊學生在中學畢業後,如有需要可申請延長留校,但限期是21歲,她指更年長畢業生「長期留喺學校不適合」,因為「同學同佢年紀相差太遠」,對個人成長不適合。

早在2020年,同類照顧者的倫常慘案早有先例,一個居住葵涌邨映葵樓的母親,將21歲長子勒斃後,再企圖自殺,而該長子剛從智障人士院舍回家居住不久。當年已有意見提出,當有特殊需要子女離開特殊學校宿舍後,銜接至成人宿舍服務,輪候時間要達10年以上。

立法會地產及建造界議員龍漢標在口頭質詢問及,當局會否何改善對畢業學生的支援配套。蔡若蓮強調投放在特殊學校的資源已達37億元。她稱一直有留意中學離校生的支援,一般在離校前一至兩年,特殊學校會安排社工,為學生安排「生活適應」、輪候服務及提供家庭協助。她又指在離校兩年內,社工會繼續跟進個案,在轉介其他服務的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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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漢標

蔡若蓮又指,對於部分有需要學生會有特別安排,例如「夠時間畢業,但有需要繼續宿舍支援」,當局有「延長學習支援」計劃,部分學生至21歲仍能留在特殊學校宿舍,「但過咗21歲以後,或更大個,長期留喺學校不適合,畢竟喺學校入面,同學同佢年紀相差差太遠,對個人成長都不適合」。她稱會與相關部分討論,加強對離校學生的支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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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若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