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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公署指有智障兒童宿舍遇嚴重事故逾3年始上報 僅被教育局警告

申訴公署指有智障兒童宿舍遇嚴重事故逾3年始上報 僅被教育局警告

(獨媒報導)早前接二連三有多間特殊學校及宿舍被揭發懷疑虐兒事件,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教育局對智障兒童學校宿舍部的監管和運作安排。公署批評局方過往未有積極監管,發現有宿舍閉路電視不具備錄影功能,教育局亦無抽查;有特殊學校更在一宗嚴重意外後,逾三年才向教育局提交報告,事後僅被教育局口頭訓示及書面警告。

匡智會松嶺二校於2020年被揭發懷疑虐兒事件,例如兒童被夾致手指骨折、綑綁身體致瘀傷等,亦有懷疑涉事片段流出。惟去年警方指在8至10月翻查學校閉路電視後未發現違法行為,該校一名教師亦因涉嫌發匿名信虛報被捕。申訴公署於2022年4月不點名提到學校涉嫌疏忽照顧的報導,並對智障兒童學校宿舍展開主動調查。

現時全港有17所教育局資助的智障兒童學校設有宿舍,共有約700名輕度至嚴重智障兒童宿生。局方於2021年開始為特殊學校宿舍部編制《特殊學校策劃和管理宿舍服務實務指引》,去年則開始向資助特殊學校搜集安裝閉路電視系統的資料。申訴公署調查期間到訪六間學校,提出12項改善建議。

教育局無強制裝閉路 宣布調查始找資料

首先,調查指教育局未有強制智障兒童宿舍設置具錄影功能的閉路電視,亦沒有抽查宿舍的錄影片段。署方指出,局方並不掌握宿舍閉路電視的安裝情況,沒有資助安裝,學校可自行決定是否安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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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趙慧賢

公署表示,直至宣布展開調查後,局方才開始搜集特殊學校的安裝資料。雖然現時所有宿舍在調查期間皆有安裝閉路電視,但調查發現部分竟未有於寢室安裝具錄影功能的裝置。署方建議局方要求學校設置局錄影功能的閉路電視,並定期抽查。

嚴重事故呈報機制失效 遲交三年僅訓斥

其次,署方形容宿舍嚴重事故呈報機制失效。調查發現一所智障童學校,曾多次嚴重延誤向教育局報告宿舍的嚴重或危及生命意外報告。其中一宗事故發生後逾三年才呈報,更欠交另一宗事故的書面報告。教育局及後口頭訓示並發出書面警告。

現時學校手冊只列明發生嚴重事故,需立即通報並提交書面報告,署方指局方有必要訂明書面報告限期,並積極監察。

約束隔離措施無記錄 欠使用指引

另外,過往學校宿舍涉嫌虐兒爭議包括兒童被約束身體過久,或隔離在細房時間過長。公署指出,教育局對智障童使用身體約束物或隔離的情況欠記錄及針對性指引。署方表示現時的《約束或隔離指引》非針對寄宿智障童,而使用「保護性」或「醫療性」身體約束務甚至不屬於《指引》涵蓋範圍。

署方又指教育局無備存需要使用以上措施的兒童數目及個案詳情,教育局人員巡視時亦沒有抽查相關兒童狀況。署方建議教育局監管宿舍使用約束物及隔離措施。

近半宿舍三年只巡一次

另外,調查提到對宿舍的巡視不足。署方表示教育局雖多次探訪智障童學校,巡視宿舍部比率卻甚低,頻率疏落,例如2018/19學年,局方巡視特殊教育及學校分部54次,只有11次到訪宿舍。過往每學年被巡查的宿舍只有六到九間,近半宿舍三年只巡一次。署方建議為最低巡視次數設KPI,及以突擊巡視代替預約巡視。調查可見外評部隊的巡視率更低,由於現時巡視宿舍環境及宿生生活情況並非外評項目,因此大部分學校宿舍最近兩次外評時間相距八至十年,署方建議將之納入評核範圍。

署方指教育局2021年設的《特殊學校實務指引》僅有七頁,更沒針對智障兒童情況訂立起居、護理指引,關乎學校宿舍的指引欠具體。申訴專員趙慧賢指教育局過往欠積極,而局方大致接納署方建議,她希望局方借鏡社署最近有關兒童住宿的檢討報告,豐富實務指引。

教育局:一向重視學校營辦質素及對宿生的照顧

教育局回應指將研究署方建議,及繼續加強對特殊學校及宿舍部的監察。局方表示,一向重視特殊學校宿舍部的營辦質素及對宿生的照顧,擔當監察者的角色,並為學校提供建議和支援。在2021年4月至2022年8月期間,局方到訪所有設宿舍部的特殊學校,檢視整體情況後已成立工作小組,成員包括教育局、特殊學校和辦學團體的代表,以及有照顧殘疾兒童經驗的人士,全面檢討《特殊學校策劃和管理宿舍服務實務指引》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