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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遭控6項洗黑錢罪 涉款逾600萬 准保釋待轉介至區院

男警遭控6項洗黑錢罪 涉款逾600萬 准保釋待轉介至區院

(獨媒報導)一名警員涉在2019至2021年期間,利用不同銀行戶口洗黑錢,涉款逾600萬,遭控6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案件今(2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林子勤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5月9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被告獲准以現金1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需交出旅遊證件及每周往警署報到兩次。

被告鄺嘉傑(29歲),報稱為警員。他被控6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10月16日至2021年5月12日之間,包括首尾兩天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項財產,即分別在其持有的兩個中國銀行帳戶、香港賽馬會帳戶、星展銀行帳戶及眾安銀行帳戶內總額港幣 6,242,309元的款項,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

案件編號:ESCC 0701/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