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政府因應終院「岑子杰案」裁決建議設立的「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機制」,除非有「更高指示」,否則勢遭立法會否決。立法會法律顧問也關注,一旦法案被否決,當局將有何計劃,政制局局長曾國衞今早在立法會表示,如有需要政府會諮詢律政司的意見,考慮下一步的工作。
至於條例草案委員會的開會情況,會議雖然進入逐條審議階段,但持反對意見的委員,繼續「開倒車」提出政策建議。其中選委界嚴剛指,法案會令同性伴侶關係的社會「感知」拓展至婚姻程度,例如同性伴侶完成登記後,會穿著婚紗影相留念,然後上載至社交媒體,令輿論認為是「事實婚姻」。他建議先用「備忘」方式記錄申請,再將證書以電子發送,並認為可以「對社會影響少啲」。
料下周一完成逐條審議
立法會高級助理法律顧問戴敬慈日前去信當局提出19項提問,其中問到倘若條例草案不獲立法會通過,考慮到終審法院的命令,當局有何計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今早在相關條例草案委員會上回應指,政府正全力爭取議會支持通過法案,配合立法會的審議工作,爭取在終審法院頒令的2年暫緩期前完成立法,如有需要政府會諮詢律政司的意見,考慮下一步的工作。

立法會高級助理法律顧問 戴敬慈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曾國衞
在今早歷時約1.5小時的會議,暫時審議了《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所有條文的四分一,會議下周一仍然繼續,委員會主席陳勇預計當日有機會完成逐條審議工作。
葉劉續成唯一支持聲音
會議剛開始時,單就「導言」部分,持反對意見的議員已向當局展開攻勢,其中民建聯林琳稱,很多朋友單看法案名稱,已直接扣連至「同性婚姻」,因為當局採用的字眼「令人容易混淆」。政制局副秘書長施金獎表示,法案採用的字眼是參考終院判決的相關字眼,他強調同性伴侶關係獲法庭承認,絕不等同承認同性婚姻。

林琳
支持法案的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回應林琳,直指採用「伴侶」一詞沒有問題,當局沒有用「配偶」一詞,無可能混淆。她舉例,西方有不同詞匯,例如「Partner(伴侶)、Significant Other(重要另一半)、Life Partner(生活伴侶)」,全部都廣泛被理解為「無結婚」,明顯不是指婚姻關係,她呼籲不用擔心「伴侶」會予人感覺等同「婚姻」,亦希望「各位同事」參考一下《婚姻條例》採用的字眼。

葉劉淑儀
領使館遙距註冊 曾國衞指不能干涉當地法律
林琳的黨友周浩鼎接力,指釋義對「港外註冊同性伴侶關係」的定義有問題,會扭曲一般人對婚姻的意見,而當局容許遙距方式註冊,更是方便同性伴侶不用實際前往海外註冊,就可以獲得承認。政制局長曾國衞一再澄清,同性伴侶關係登記,與傳統婚姻絕不能相提並論。
葉劉淑儀再向當局表示支持遙距方式,舉例一旦疫情發生而無法於境外進行登記,或其中一方病重而無法行動,希望在臨終前完成儀式,都令遙距方式有必要存在。曾國衞補充,「唔係(當局)故意畀佢遙距,我故意唔到㗎」,因為具體安排是外國領使館制訂,依據當地法律進行,當局不能干涉。

葉劉淑儀
嚴剛提電子註冊 稱同性伴侶穿婚紗或影響社會
選委界嚴剛稱,登記局因應申請而登記性伴侶關係,條文採用了「以使該同性伴侶關係在法律上獲承認」,他稱整個安排會令社會「感知上」將同性伴侶關係「拓展」至婚姻程度,他指如同一般婚姻登記處後「會做咩呢」,通常會有花、穿著婚紗影相留念,上載至 Facebook 等社交媒體分享,他稱會對社會輿論造成「事實婚姻」的認知,他建議當局採用「備案制度」,將申請納入「備忘錄」,再將電子證書發送予申請人,令當局可以既滿足終院裁決,亦「對社會影響少啲」。
政制局副秘書長施金獎回應指,將來同性伴侶關係登記處,規模及作業上,與傳統婚姻註冊處運作不同,也不會位處同一地點,不擔心嚴剛提出的情況。曾國衞解釋,編制上同性伴侶關係登記官收歸政制局而非入境處,目的是希望讓市民區別兩種登記制度,不會令市民感覺同性伴侶關係觀感上等同婚姻,「以免市民誤會搞婚姻,唔好同婚姻註冊處太相似。」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秘書長 施金獎
律政司法律政策專員梅基發回應嚴剛,指備忘錄一般用於政府機關收到獲確認的文件,有責任存檔,法律效果不確定,權益和責任問題無法透過「備案」處理到。

律政司法律政策專員 梅基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