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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獲搜查令查黎智英手機 內涉八千多項新聞材料 黎方反對將提司法覆核

警獲搜查令查黎智英手機 內涉八千多項新聞材料  黎方反對將提司法覆核

(獨媒報導)警方於2020年8月搜查《壹傳媒》大樓,事隔兩年,裁判官根據《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再次批出警方申請的搜查令,容許警方搜查從黎智英手機取得的資料,當中涉及約8千多項「新聞材料」。警務處今(5日)向高等法院申請法庭命令,容許執行該新搜查令,黎智英一方則反對並稱搜查令無效,將提出司法覆核申請撤銷。《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嘉信排期至8月22日進行司法覆核聆訊。

黎智英由大律師黃雅斌代表;警務處處長由孫靖乾資深大律師代表。

裁判官於2022年7月8日發出的新搜查令,是根據《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1第2條發出,範圍包括「新聞材料」。

警務處一方指,一旦搜查令發出就有效,除非被上級法院推翻,故新搜查令現時仍有效。黎智英一方則反對,並指新搜查令無效,原因為當警方於2020年獲得搜查令時,《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嘉信曾下令封存部分屬「新聞材料」或受「法律專業保密特權」保護的材料。因此,若未經法庭下令解封,警方不能以新搜查令查閱有關資料。

陳官聽畢雙方陳詞,同意警務處一方所指,並表示黎智英一方若要挑戰搜查令是否有效,只能提出司法覆核,或向發出搜查令的裁判官申請撤銷。

最後黎智英一方表示將於8月9日或之前提出司法覆核,陳官排期於8月22日進行司法覆核聆訊,屆時將一併處理覆核許可。

案件編號:HCMP 121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