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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署警長監守自盜逾24公斤冰毒予女子販運 二人認罪判囚23年10個月及16年半

警署警長監守自盜逾24公斤冰毒予女子販運 二人認罪判囚23年10個月及16年半

【獨媒報導】西九龍總區反黑組警署警長涉2020年參與掃毒行動後,從檢獲的300公斤冰毒私吞逾24公斤、市值逾1,600萬元冰毒,轉交予無業女子販運,兩人承認串謀販毒罪,今(20日)於高等法院判刑。案情指,男警長案發前認識因毒品案被捕的女被告,對方為他提供情報,而警方案發當晚搜查女子酒店房間時,男警長突以房卡開門,警方將他制服,並發現他攜有冰毒。女被告求情指來自破碎家庭,她戀上警長並相信對方會與她組織家庭,才不智犯案。法官張慧玲考慮兩人認罪等因素,判男警長監禁23年10個月,女被告判囚16年6個月。

兩名被告為王若男(32歲,被捕時無業)及許思漢(45歲,被捕時為警署警長),同被控一項串謀販運危險藥物罪,指2人於2020年4月27日至5月6日,在香港串謀非法販運危險藥物,即甲基苯丙胺鹽酸鹽。

警於酒店房搜獲毒品 期間警署警長突攜冰毒開門

案情指,2020年4月28日,西九龍反黑組包括許思漢執行掃毒行動,於上海街一空置單位檢獲300公斤冰毒。約一星期後的5月6日晚上,警方在尖沙咀帝苑酒店一房間內發現王若男單獨在內,搜出3部電話和約16萬元現金,並在酒店職員協助下打開夾萬,發現內有一包含152克冰毒的晶狀固體、可再封袋、電子磅和吸毒儀器。王若男在警誡下表示不知情,並指夾萬內物品不屬於她。

警方調查期間,休班警署警長許思漢以房卡打開房門,立即被制服,他當時攜有兩包近2公斤冰毒的「茶製品」、5個電話、約10萬元及王若男的身分證,相關冰毒的包裝與一星期前行動檢獲的毒品相同。警誡下許思漢稱兩包「茶製品」是王若男給他。

許思漢亦負責另一警方行動,並持有用作行動的單位鎖匙,警方於該單位內再搜出23包「茶製品」,內含逾22公斤冰毒,其包裝同樣與上述行動檢獲的毒品相同。警誡下,許稱該些「茶製品」同樣由王若男給他。

警誡下警署警長稱毒品由女被告給他

案情指,王若男於錄影會面表示自己無固定住處,自2020年5月租住案發酒店,她對夾萬內物品不知情,相信由她10年前在懲教院所認識的友人「老虎仔」使用,而她不想談及許思漢,不知對方為何到場,對許所攜的「茶製品」不知情,而搜出的約16萬元由男友給他。

至於許思漢則表示,於兩年前一宗毒品案拘捕王若男時認識她,王會為他提供毒品情報,而王因不喜歡喝茶,故將上述茶製品給予他。許指案發當天,因王有情緒和財政問題故赴酒店房間探訪她,晚上再訪時王把兩包茶製品給他,他離開後發現拿錯了王的身分證和酒店房卡而折返,而他所攜現金是預留作另一行動之用。

閉路電視顯示男被告行動後取走毒品

油麻地警署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警方車隊於4月29日凌晨2時20分抵達警署,許思漢從其中一架車的車尾箱取出一大一小行李箱,其他警員將行李箱移到停車場,許則相信將大行李箱及行動中取得的毒品裝上另一架車駛離警署。

片段續顯示,許於同日凌晨2時53分,帶大行李箱及發泡膠盒到租用的行動單位,此後數日內4度攜袋出入,期間與王若男以 WhatsApp 聯絡。至於另一名持有單位鎖匙的警員,則稱對毒品不知情,在行動後亦無到訪該處。案情指,3批毒品涉逾24.6公斤冰毒,市值逾1,609萬港元。

女被告求情指戀上男被告不智犯案

法官張慧玲引述被告求情,其中王若男生於破碎家庭,年幼遭父母遺棄,14歲時其生母找回她並向她介紹毒品,辯方形容她渴望被愛,案發時戀上許思漢並相信對方會與她組織家庭,才愚蠢犯案。王曾涉販毒和煽惑妨礙司法公正等6罪案底,現於獄中修讀都會大學課,她亦育有一名7歲女兒,現時深感悔恨,未能見證女兒長大已是最重的懲罰。

至於許思漢則求情稱他已婚,自1996年加入警隊,2018年晉升為警署警長,在打擊罪行上有良好紀錄,他事後深感後悔,明白案件嚴重違反誠信,有辱警隊聲譽,並修讀宗教研究和做義工,獲牧師撰寫求情信。

警長表現獲嘉許減刑2個月

法官張慧玲判刑時指,販毒罪行嚴重,2人串謀販運逾24公斤冰毒,量刑標準不少於30年。就二人角色,王若男負責販運,許思漢則取去警方行動檢獲的毒品交予王販運,有違警隊信任,故就王及許分別以32年及36年為量刑起點。法官又指,許案發時任警員一般為加刑因素,但法庭衡量其角色時已考慮在內,故不會加刑以免雙重刑罰。

法官終指,許思漢認罪獲扣減三分一,考慮過往表現獲嘉許減刑2個月,判囚23年10個月;至於王若男,考慮她認罪及其他因素,考扣減48%,判囚16年6個月。

案件編號:HCCC10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