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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卓堅重新覆核「安心出行」違憲 指港人非罪犯不應被追蹤

郭卓堅重新覆核「安心出行」違憲 指港人非罪犯不應被追蹤

(獨媒報導)「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早前就政府廢除「免針紙」勝訴,及後再就「安心出行」和「疫苗通行證」提出司法覆核。他今日表示因無財力提供醫學報告,已撤回上述的覆核,並重新入稟,只挑戰「安心出行」。他認為「安心出行」非用作防疫之用,只是用來跟蹤市民的行蹤,違反《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條例》,要求法院頒令取消「安心出行」。

郭卓堅在今年10月就政府廢除被捕醫生發出的「免針紙」提出司法覆核勝訴,不過政府隨即修改香港法例第599L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賦權醫務衞生局局長廢除「免針紙」的權力。他及後提出司法覆核,指修例後未設有被取消的「免針紙」上訴機制違憲,但被駁回

郭卓堅上周再就「疫苗通行證」和「安心出行」提出司法覆核,指疫情已流行兩年,不再屬於緊急情況。不過他今日表示,由於沒有足夠金錢索取覆核「疫苗通行證」所需的醫療報告,故決定撤回覆核並重新入稟,只挑戰「安心出行」。今次已是郭在一個多月內,第四次就防疫規定提出司法覆核。

郭卓堅在高等法院外見記者時表示「好大信心我會贏」。他質疑「安心出行」並非為防疫用途,「我哋(香港市民)無犯過法喎,點解要好似罪犯咁,俾政府跟蹤晒成個行程痕跡呢?」認為「安心出行」違反《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條例》,要求法院頒令取消「安心出行」,答辯人為醫衞局局長盧寵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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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截圖

本港確診個案維持數千宗多時,當局早前亦承認已未有再利用「安心出行」追蹤確診個案,醫衞局副局長李夏茵在11月10日記者會上,未有正面回應掃描「安心出行」在防疫上的作用,只稱「安心出行」如身份證,執法人員按規定查核時市民需要出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