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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肆簡化發牌機制僅錄13宗申請 環境局:推行為時尚短

食肆簡化發牌機制僅錄13宗申請 環境局:推行為時尚短

【獨媒報導】去年《施政報告》宣布簡化飲食業發牌制度,把「先發牌、後審查」專業核證制度的適用範圍擴大至普通食肆;以「綜合許可證」涵蓋多種限制出售食物;以及為農場訂定較寬鬆的牌照條款兼售簡單烹調的農產品,以及以電子方式發出所有食物業牌照等。環境及生態局今早向立法會一委員會交代進展,當中採用專業核證制度的申請,最新數字只錄得13宗,對比每年逾千宗申請佔比極低。環境及生態局副局長黃淑嫻指推行為時尚短,當局會密切留意。

專業核證制度方面,食環署去年3月1日起以小食食肆及食物製造廠牌照為試點,申請人可委聘認可人士或註冊結構工程師證明已履行全部發牌條件後便可發正式牌照,較一般程序快兩星期。當局已將制度由今年2月1日起,推展至普通食肆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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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綜合許可證」方面,目前要售賣指明限制出售的食物,包括肉類、軟雪糕、刺身等多種食物,須就每一項食物取個別申請及獲批。截至今年2月29日,共有1.1萬張許可證,涉7,100名持證人,當中約2,300人在同一處所售賣多於一種指明限制出售的食物而持有多於一個許可證。修訂《費用規例》後,持證人只需持有一個「綜合許可證」,便可出售所有受限食物,料今年下半年向立法會提交建議。

過往持牌普通食肆或小食食肆在處所內烘製麵包等,需另外申領烘製麵包餅食店牌照,食環署已於2月1日修訂有關規定,無須再另行申領。至於在商場或大廈內未設有廁所的食肆,過往需向商場或大廈物業管理公司取得書面同意,署方亦同於2月1日修訂有關規定,無須再予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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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上,議員對放寬規定皆表示支持,有議員問及專業核證制度,指逾千宗申請中,只有10宗使用該制度,而去年審計署亦曾建議署方需持續檢視。環境及生態局副局長黃淑嫻重申為「額外選項」,而最新共錄得13宗使用新制度申請,其中8宗獲批。她重申制度僅於去年3月作為試點引入,至今年2月才延伸至普通食肆,為時尚短,局方會密切留意。自由黨張宇人則促當局留意有否專業人士「劏食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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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淑嫻(直播截圖)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問及能否放寬地面工廈食堂,容許他們申領食肆牌照,黃淑嫻表示,食肆需遵守相關法例,修改需經部門之間及業界的漫長商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