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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十九歲的我】教育局:得悉事件後已即時聯絡學校

【給十九歲的我】教育局:得悉事件後已即時聯絡學校

【獨媒報導】紀錄英華女校學生10年成長的《給十九歲的我》,其中一名女生阿聆向《明周文化》撰文,稱從不同意公映,引起極大爭議。影片今日起暫停公映,英華女學校前校長李石玉如發文指作為紀錄片計劃的發起人,面對挑戰和爭議責無旁貸,並為引起學生和學校種種的困難深感抱歉。教育局則表示得悉事件後,已即時聯絡學校,會繼續跟進事件發展。

爭議之一,是一份女生們的父母於2012年簽署的「通告」。阿聆在文中稱,本身理解影片僅作學校內部放映,亦曾要求影片不要公映,但學校拿出了2012年她父母簽署同意拍攝計劃的文件,並稱如繼續阻止放映或有機會承受法律責任。事件引起公眾嘩然,質疑學校及導演的手法。

導演張婉婷在昨日見記者時,稱阿聆同意影片包場放映及參與電影節,期間觀眾反應不俗,令他們感到放心。至於阿聆未有簽署第二張同意放映的同意書,張婉婷稱女生在中五至中六時,曾向她們提及有意公開放映,「我哋以為佢唔介意公開發行,覺得喺戲院放冇問題。」她又指對方的家人亦有出席誓師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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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回覆《獨媒》表示,知悉學校已啟動危機處理程序跟進事件,將支援受事件影響的師生。局方表示,一直透過不同渠道如《學校行政手冊》,提醒學校在處理學生個人資料時,必須確保收集資料的目的和方式、資料的使用、資料的保安及查閱、以及披露資料等方面,均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教育局重申會與學校保持聯繫,跟進事件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