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峯的演唱會落幕已有一段時間,身邊朋友仍在談論,口碑好壞參半。除了「表凳」外,關於歌單、嘉賓,甚至過場片段都議論紛紛。
作為製作人,揀選歌單時究竟能否迎合大眾口味,成為首個議題。如果只搬出主打歌,再翻唱幾首別人的歌作罷,這樣看來,整個表演太無驚喜 ; 相反,把非主打的歌都放在舞台,驚喜固然有,但可能只限於前排觀眾,反觀大部分在場的,甚至只是買碟看的會卻步,始終忠粉有限。
有關上台表演的嘉賓,可能是主辦方又愛又恨,大概是最可能喧賓奪主的環節。究竟嘉賓的表演有什麼作用? 為增加演唱會的討論度,又犧牲了主角的光芒,人氣的比較高下立見。既然如此,增加錄制的過場短片,換取轉歌衫的時間,應可保持觀眾的專注度。可惜,在林峯演唱會尾場,竟傳有觀眾向場館落案投訴,過場片段的「新聞環節」有發放虛假消息之嫌。情況就似食客投訴菠蘿包沒有「菠蘿」,把噱頭認真看待,令人再次懷疑,在設計表演時,應否設限?同時,藝術和娛樂這回事,套用於現代的說話,「認真便輸了」!
話說回來,香港正發展一套獨家的「演唱會經濟」,政府寄於厚望在本港娛樂產業,可以幫忙撐住經濟,因此有主辨方肯投資,無論申請在紅館或是啟德進行,相信都會較以往更易批准。
不過,多辦了演唱會,也相對要求提高了,始終有比較便有傷害。作為市民或是買票入場的觀眾的,我們更看重的都是表演的流程,因此歌手和主辦方究竟如何平衡娛樂和藝術,把場內外的觀眾都有正面的關注,似乎都是一個左右為難的命題,否則便會惹來「回水」的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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