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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接食客投訴 有餐廳熱水當茶芥收20元 電子餐牌標錯價錢、無寫明加一

消委會接食客投訴 有餐廳熱水當茶芥收20元 電子餐牌標錯價錢、無寫明加一

【獨媒報導】近年愈來愈多餐廳改用電話掃瞄二維碼(QR Code)點餐,但收費爭議亦隨之增加。消委會在去年接獲1,160宗食肆的投訴,當中約3成涉及收費爭議。在眾多個案中,有市民投訴電子下單時,系統顯示「服務費」為0元,結帳時卻被收取「+10%服務費」;另有市民投訴,電子餐牌與實際收費有出入,一個套餐價錢相差60元。有個案則是餐廳把熱水當茶芥,收取食客20元。

消委會提醒餐廳,必須在交易前,讓消費者清楚知悉收費安排,不應到結帳一刻才徵收先前未提及的費用或隱藏任何收費。而引進電子點餐系統前,應進行測試及適時更新系統內容,並應確保陳列的收費政策、價格及優惠是一致,否則有可能干犯《商品說明條例》。

去年食肆投訴升幅約一倍

消委會在2021年及2022年,分別接獲1,120宗及1,160宗食肆投訴,較2020年的621宗上幅約一倍。在2023年首季度,接獲333宗有關於食肆的投訴,當中有103宗(31%)涉及收費爭議。

落單顯示$0「服務費」 惟結帳時收取「加一」

其中一個投訴個案,投訴人到餐廳享用晚膳,並使用二維碼系統落單,當時的「服務費」一欄顯示收費為0元,但結帳時收據卻顯示有一項「+10%服務費」。由於餐廳堅持收費,投訴人只好支付,其後向消委會投訴,要求餐廳退回有關款項。

涉事餐廳回覆消委會稱,每晚6時起會向食客徵收加一服務費,惟點餐系統剛啟用不久,部分設定仍待完善,因此點餐帳單內未有顯示收取「加一」。涉事餐廳表示,已向系統供應商反映並作出更正,同時願意向投訴人退回相關款項。

消委會提醒餐廳必須在餐牌及店內當眼處清楚標示相關收費,特別是在不同時段會否收取服務費,並更新點餐系統,讓消費者得以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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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電子餐牌標錯價 價錢相差60元

消委會亦收到一個電子餐牌與實際收費不同的個案。投訴人到餐廳用膳,並以手機掃瞄二維碼點餐,共點了兩份套餐,每份套餐價錢為228元。惟投訴人翻查帳單時,發現兩份套餐收費共576元,即每位收費為288元,較電子餐牌顯示價錢貴60元。

涉事餐廳職員當時解釋指,該套餐正確收費為每份288元,惟電子餐牌仍未更新,並提出贈送甜品作補償及致歉,但投訴人認為職員應在下單前告知客人,並指出電子餐牌顯示相關資料已在當日更新,不接受職員聲稱「未更新」的解釋與補償安排。

投訴人認為涉事餐廳涉及不良銷售手法,故向消委會投訴。其後經消委會調停後,餐廳願意向投訴人退回差額及當中的加一服務費,合共1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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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熱水屬茶芥 被收取20元 餐廳拒絕退款但會改字眼

消委會另收到一宗餐紙收費字眼不一致的個案。個案中,投訴人與朋友到餐廳午膳,朋友點了一杯18元的洛神花茶,投訴人則沒有點選飲品,餐廳職員當時為他主動遞上熱水。惟投訴人結帳時發現,帳單列有一項「中國茗茶水」收費,二人合共40元。投訴人質疑餐紙上雖列明「另收茶芥」,但坊間普遍認為「茶芥」應包括熱茶及調味醬料,惟餐廳職員當時沒有提供過醬料,加上點餐紙上寫道「Prices are excluded condiment fee and tea charge」,「Tea」一字應無歧義,認為餐廳有隱藏及強迫消費之嫌。餐廳職員當時解釋,熱水屬於「中國茗茶水」,認為收費無錯誤。

投訴人其後向消委會求助,要求涉事餐廳退回40元,並建議對方在點餐紙上,清楚說明所有硬性收費項目及價錢。

涉事餐廳回應消委會,稱餐桌上另設餐牌,最後一頁已列明所有固定收費,包括「中國茗茶/熱開水」為每位20元。涉事餐廳最終沒有退回款項,但表示理解投訴人的不滿,同意改善點餐紙上的字眼。

收費政策不一致 或干犯《商品說明條例》

消委會提醒餐廳,任何商戶包括食肆都必須在交易前,讓消費者清楚知悉收費安排,不應到結帳一刻才徵收先前未提及的費用或隱藏任何收費。

消委會同時提醒餐廳,在引進前應進行測試,並適時更新系統內容,同時應確保陳列的收費政策、價格及優惠是一致及正確,包括餐牌、點心紙、電子點餐系統等,否則有可能因錯誤或遺漏的食物或價格資訊而干犯《商品說明條例》。

消委會亦提醒消費者,入座前先向食肆了解收費政策及用餐安排。隨著不少食肆已引入顧客自助服務,該會也留意到部分消費者關注食肆的「服務費」是否可下調、甚至免收,該會指,服務費涵蓋整個用餐體驗,包括食肆職員的款待、訂餐送餐等,食肆或會繼續徵收服務費,如徵收則必須標明有關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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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記者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