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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控方指被告與他人動作有默契、協助對方免受傷以繼續衝擊

【元朗7.21】控方指被告與他人動作有默契、協助對方免受傷以繼續衝擊

【獨媒報導】2019年7.21元朗事件中,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6男被控暴動罪,今(22日)踏入第35天審訊,第二被告庾家豪繼續作供,由控方高級檢控官岑頴欣盤問。控方指片見庾衝去閘機前,先後將兩名身處閘機中間的男子拉後。庾解釋當時見對方正用雨傘抵擋白衣人。控方指,兩名男子均沒有回頭看誰人拉他,庾同意。控方遂指出「大家動作之間有默契」,庾解釋:「我唔想有人被白衣人襲擊受傷,大家保護大家,有呢個信念,我估佢都係類似想法。我見到佢畀人打,所以先拉佢返嚟。」控方續問:「閘內人士大家都係兄弟?」庾表示不會刻意用兄弟,他會形容外面有施襲者,而付費區內都是受害人,因此「大家諗法好接近係好合理」。控方最後指出:「你想協助閘內其他人,唔使受傷,之後再做衝擊?」庾不同意。

官指片見閘內有人戴口罩 並問庾:佢冇吸引你眼球?

第二被告庾家豪繼續作供,由控方高級檢控官岑頴欣盤問。控方播放片段,指庾身處閘內並站在打開雨傘的人當中,庾同意。他補充,人群打開雨傘是要抵擋外面的白衣人襲擊。法官陳廣池留意到,閘內有一名白衫男子一手拿紅色雨傘,一手拿「保衛元朗,保衛家園」紙牌。陳官問:「呢個係唔係白衣人其中一個人?」庾回應:「唔會咁諗,佢擋緊白衣人攻擊,有可能個牌係白衣人掟入嚟,佢執到,我唔會叫佢白衣人。」陳官追問:「佢會唔會係閘內人士其中一員?」庾表示:「我會咁認為。」控方又指林卓廷曾在旁伸出手,「好似畀指示,有啲動作?」庾同意。


來源:《誌》

控方質疑,庾沒有趁機離開反而留守前方,希望以人多勢眾增加聲勢,為閘內人壯膽;庾不同意。但他同意沒有阻止其他人向閘外擲物。陳官留意到,片見庾前方有黑衫人戴口罩及手套,庾表示當時混亂故看不到。陳官問:「唔係好多人戴口罩,佢冇吸引你眼球?」庾稱沒有,因其注意力在白衣人身上。

辯方站起後卻稱「冇嘢」官:應該先想清楚

這時代表庾的大律師李百秋站起,隨即又坐下。陳官問他有甚麼事,李表示:「冇嘢。」在陳官追問下,李表示起初認為問題不適合,後來又覺得沒事,不應該站起。陳官遂指,他站起之前應該先想清楚,「唔係 jumping bot,唔係企咗起身,然後又話冇事。」李回應:「有時唔係一定諗清楚,先企起身講嘢。」另外,李在對陳官說話時多次用「你」,陳官於是提醒:「你要講『法官閣下』,你嘅習慣而家都未改到。」李解釋:「有時我講嘢,唔係唔尊重你,但係我唔係句句都可以講『法官閣下』。」陳官表示,連作供的被告也能夠每次以「法官閣下」稱呼。

庾將閘機兩男子拉後 控方指「大家動作有默契」

庾早前稱,後來聽到有人大叫,他發現閘機附近有白衣人襲擊,並見閘外的記者何桂藍及白裙女子被打。控方指片段顯示約11時,庾衝去閘機前,先後將兩名身處閘機中間的男子拉後往閘內。在拉開首名男子時,庾連同一名黑色背心男子一同行事。第二次庾則自己攬着該男子。庾解釋,當時見到兩名男子正用雨傘抵擋白衣人,於是上前拉開對方。陳官指,片見被拉開的男子曾縮腳,並雙手按閘機借力,以越過閘的紅色扇門。庾同意。

控方指,兩名男子均沒有回頭看誰人拉他,庾同意。控方遂指出,該男子、庾及背心男「大家動作之間有默契」,庾解釋:「我唔想有人被白衣人襲擊受傷,大家保護大家,有呢個信念,我估佢都係類似想法。我見到佢畀人打,所以先拉佢返嚟。」

控方問「閘內都係兄弟?」庾:大家是受害人想法接近

控方續問:「閘內人士大家都係兄弟?」庾表示不會刻意用兄弟,因會說到「好似好熟咁」。他會形容外面有施襲者,而付費區內的都是受害人,因此「大家諗法好接近係好合理」。控方又問:「唔會兄弟相稱?」庾表示:「我冇呢啲習慣。」控方一度問:「如果黑色背心男子叫你兄弟,你唔會覺得同你講嘢?」庾表示不會理會,除非是面對面叫。辯方以「假設性問題」為由提出反對,陳官指有片段聽到多次有人叫「兄弟」,因此辯方「反對無效」。

控方指庾想協助閘內人 免對方受傷以再衝擊

由於該兩名被拉開的男子均穿白色衫,控方問:「你唔會扯閘外白衣人入嚟?」庾解釋以男子的動作判斷,他們正保護其他人,「呢一刻我覺得佢有危險,所以先捉住佢啫。」控方質疑,「其實佢哋後方冇其他人需要保護?」庾解釋對方想保護閘外受襲者。控方亦問:「如果將原本保護人嘅人拉後,出面嘅人會被打得更嚴重?」庾同意,但強調當時想不到。控方另質疑,庾聲稱在場保護女友,卻沒有這樣做。庾解釋當時要保護自己、女友及其他人,「我一個人冇可能保護晒。」控方最後指出,庾想協助閘內其他人,避免對方受傷以再次進行衝擊;庾不同意。

案件下周一續審。

7名被告均否認暴動罪,包括: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43歲)、庾家豪(35歲)、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6歲)。

案件編號:DCCC 1106/2020、1132/2022(已合併)

審訊第34日
控方指被告「根本唔希望警察到」意圖留守自行對抗白衣人

審訊第33日
被告稱不能轉身跑因「做返男人應該做嘅嘢」 官:性別歧視、女人都保護到人
被告曾拾起水樽 控方指「就地取材」拿地上武器攻擊白衣人

審訊第32日
被告稱有責任保護婦孺「相信捱多陣有人救我哋」、向白衣人招手因不能示弱

審訊第31日
控方稱「吹雞」指召集人 可用於添丁時叫村民恭賀 官認為屬「黑社會術語」
背部被打廚師首作供:說「好多白衫人」後遭圍毆 解釋「我收工你哋打錯人」仍被追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