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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47人案】《國安法》頒布後一度考慮退出初選 鄒家成哽咽稱「做唔出」、「無法離群眾而去」

【初選47人案】《國安法》頒布後一度考慮退出初選 鄒家成哽咽稱「做唔出」、「無法離群眾而去」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8日)踏入審訊第101天。鄒家成繼續作供,表示《國安法》頒布後曾考慮退出初選,因當時與團隊研究條文,判斷參選人最多只因過往言論有機會被捕,而他過往對體制及政府批評較「尖銳」,「香港民族主義」亦可能被扭曲成分裂國家和港獨言論,加上條文「涵蓋範圍好廣、字眼好模糊、刑罰好重」,如「盲人摸象」。惟鄒指他終決定繼續參加初選,庭上哽咽稱:「我發覺我根本就做唔出退選嘅決定,我覺得我無法離群眾而去」。鄒續指,當時與團隊重新尋覓參選的意義,認為「繼續參選本身就係一個意義」,他亦商討如何調整競選工程以繼續參選,遂更改選舉口號和單張,將口號由「拒絕殖民 民族抗暴」改為「抗擊暴政 捍衛尊嚴」。

此外,就提名表格條款「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區」,鄒指他效忠的是理應能產生憲法應有功能的《基本法》,及「會受憲法約束」和「保障市民大眾權利」的政府。

辯方引鄒家成3人向組織者發訊息 鄒稱由團隊成員草擬

鄒家成今第3天作供,辯方展示初選組織者 WhatsApp 群組訊息,顯示趙家賢於6月19日曾轉發署名為「抗爭派立場聲明書」發起人鄒家成、張可森和梁晃維,上款為「致初選籌組平台」的訊息,鄒指由張可森負責發出,由鄒其中一名團隊成員幫手草擬,他負責批准。

該訊息提及3人發起聲明已逾一星期,共收到39位以上參與者以個人或政黨名義簽署,意味除民主黨、街工及社民連等外大部分人已簽署。聲明續提及「初選原設共同綱領,有意以『運用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之基本法賦予的立法會權力,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的素人以及政黨因此共同目標而集結,期望以初選方式讓香港選民選出合適的代表披甲上陣。若無此共同綱領,恐怕初選只會淪為議席的『分餅機』。」

聲明又指,戴耀廷決定參與者毋須簽署共同綱領後,雖大部分參與者有簽署「墨落」重申堅定立場,但亦有原先出席協調會議的參與者明言杯葛初選。聲明又指協調會議的共識及「墨落無悔」亦包括認同若支持度不足須表明停止選舉工程,「這是否代表部分拒絕簽署聲明書的參選人可以無視我們早前的共識,甚至無視初選的結果?有見及此,希望初選主辦單位回應。」

2020年7月9日 35+記者會
前排左起:趙家賢、戴耀廷、區諾軒

鄒稱如無法展現抗爭意志「不如抽籤」、惟重申否決財案非協調共識

鄒家成表示,當時着團隊成員按「墨落無悔」原文草擬一段訊息予初選籌組平台,告知他們有多少人已簽署,並就「墨落」的兩點聲明寫一些訊息,但無特別指明如何寫,「我由佢發揮然之後我再睇。」

鄒續解釋訊息內容,指「墨落無悔」聲明運用否決權一點是想展現抗爭意志,「我哋認為如果無法向選民展現抗爭意志嘅話,呢個初選就失去一個意義,咁不如抽籤就算啦」,亦是上述恐怕初選只淪為議席「分餅機」的意思。

不過法官李運騰關注,「初選原設共同綱領」一段似乎談及已達成共識的事項,鄒不同意,重申在新東並無就運用否決權達成共識;而「共同綱領」指協調會議上「原本傾過嘅嘢」,但不代表有達成共識。

鄒稱大黨不簽「墨落」令素人擔心參選無保障 望組織者提供保障

至於杯葛初選,鄒指記得當時新西協調會議,有街工的人想杯葛初選。法官陳慶偉問是否因街工認為不能否決有利草根的預算案?鄒說「應該唔係」,指爭議應是街工「好似係想輸咗初選都繼續選官方選舉」。

陳世傑續問,訊息是否想向組織者表達應有簽署的協議?鄒不同意,解釋是想發訊息予初選籌組平台,通知他們發起了「墨落」,而較關鍵信息是「墨落」的第二點(「認同若支持度跌出各預計可得議席範圍,須表明停止選舉工程」),因當時不少政治素人擔心,部分大黨不簽署甚至公開批評「墨落無悔」,到底是因為運用否決權一點、抑或是因為第二點,即他們初選落敗仍想繼續參加官方選舉。


2020年6月19日,街工舉行記者會宣佈有意參選立法會,6月29日發佈聲明改為表示不會參選

鄒指這些素人擔心參加初選「好似冇一個保障」,因此發訊息望平台能保障其他參加者。鄒並同意,他與張可森和梁晃維均是政治素人,也有相同擔憂,惟最終組織者並沒有回覆。

鄒稱簽署提名表格時無細心留意條款 理解目標為「攞35+」

鄒家成確認,於6月20日提交初選提名表格。就表格第二段:「我確認支持和認同由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包括『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及其目標」,鄒指理解是新東協調會議達成的共識,亦沒有將「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理解為一份文件。

法官陳仲衡追問那他簽署時如何理解,鄒笑指「其實我當時冇細心睇呢句句子,我諗住簽個名就參加初選」,又指「我有留意到有呢句嘢喺度嘅,但我冇細緻去逐粒字睇呢一句」。鄒後在法官追問下指,理解「目標」為「攞35+」。

官問提名表格是否對鄒家成回應 鄒稱無將擔憂與提名表格「聯想埋一齊」

法官李運騰續提到,鄒家成3人此前發訊息要求組織者保障政治素人的利益,擔心傳統政黨參選人食言、初選落敗仍參加正式選舉,而提名表格第二段,字面上似乎就是回應此關注,問鄒為何不要求組織者澄清該點的意思。

張可森 鄒家成 梁晃維
左起:張可森、鄒家成、梁晃維

鄒先回應嚴格而言,他們「冇要求佢哋要做一啲嘢去保障我哋,其實只係問吓佢哋,其他人係咪真係想反悔呀咁樣嘅啫」,又指「當時真係冇諗過」問組織者,因覺得部分傳統泛民主派食言「其實都係佢哋嘅事,初選籌組平台其實都好難控制佢哋嘅」,訊息「純粹係表達擔憂嘅啫」。陳仲衡指,但訊息提到望組織者回應,鄒同意,「但係佢哋最後冇回應。」

法官陳慶偉指,鄒稱組織者沒有回應,但提名表格第二段可能就是組織者的回應,再問鄒有否問組織者究竟談及什麼「共識」?又指區諾軒提過,如有人問他「目標」的意思,他會指是「共同綱領」文件,並問鄒是否明白。鄒回應:「盡力去理解啦,我理解阿陳慶偉法官你啱啱講嘅嘢,只不過係有人問初選平台嘅人,佢哋就會答啦」,但鄒表示:「我冇將當時關於 WhatsApp 入面個擔憂,同呢個 nomination form 聯想埋一齊, 我的確冇呢個聯想。」

鄒又指,即使當時有這個「小擔憂」,即其他參選人落敗或仍繼續參加官方選舉,「其實我都係會繼續參加個初選㗎喇」,而即使他們真的這樣做,「已經係初選完結咗之後嘅事喇,既然係咁,不如到時再算啦」,只是6月中時他覺得要向組織者表達此擔憂。

鄒稱效忠理應產生功能的《基本法》、會受憲法約束及保障權利的政府

至於提名表格第6點「我特此聲明,我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被問為何認同該點,鄒指《基本法》是香港的憲法,「憲法理應產生嘅功能係約束當權者嘅權力,同埋保障市民大眾嘅權利」,而他認為立法會議員所奉行的精神,與《基本法》理應要產生的功能是吻合,「我效忠嘅係會受憲法約束,同埋會保障市民大眾權利嘅政府。」

李運騰問,鄒有否區分《基本法》應該的說法,和實際上的說法(“... what the Basic Law should say or what the Basic Law in fact says”)?鄒指有。李再問,故鄒說擁護《基本法》,是擁護哪種《基本法》?鄒回答:「我覺得《基本法》喺香港嘅實踐係未如理想嘅。」惟陳仲衡即打斷,指問題並非《基本法》的實踐,又嚴厲指:「不要嘗試迴避問題,面對問題並回答,你有足夠的經驗知道你是否在回答我們的問題。(“You are experienced enough to know whether you are answering our question.”)」

鄒續回答:「我效忠一本,理應能夠產生憲法理應產生功能嘅《基本法》。擁護又好,效忠又好,我覺得係一個好私人嘅情感,同一個人嘅信仰係有密切嘅關係,你要強化一個信仰……」,惟陳慶偉打斷,指認為已聽夠了,指簡言之鄒是擁護他所相信的《基本法》。

鄒稱參選宣言無意圖顛覆政權 官稱帖文不證自明

辯方續就鄒家成 Facebook 帖文發問。就6月21日的〈繼承民族意志,掀起反殖浪潮——立法會新界東初選參選宣言〉,鄒解釋主要宣布會參加初選和交代政治理念。陳世傑問他想傳遞什麼訊息,惟法官陳慶偉指不認為需要問(go through that),認為帖文內容不證自明(self-explanatory)。

陳世傑續問及「生於九七主權移交之年,自我有記憶以來,就只係不斷見證住香港嘅沉淪同赤化」中「沉淪同赤化」的意思,鄒向法官表示:「法官閣下,我知道你哋未必想我好詳細咁樣解釋呢個參選宣言,我用一個好簡短嘅方式快快趣趣講咗佢好冇呀」,被告席傳來笑聲。

陳慶偉笑說他完全明白鄒的聲明,只是辯方大狀問及字詞意思,並指除非字詞是模糊,否則會按字面理解,又指基本上「赤化」就是指「一國一制」、「香港成為中國的一部分」、「香港受共產黨管治」,指「我們全都知道那是什麼意思」。

陳世傑續問,那鄒在帖文中的用字,有沒有意圖顛覆香港或中國政府?鄒說:「不論係呢度用嘅赤化又好、殖民又好,撕破畫皮都好,都沒有呢個意圖。」

辯方續展示6月25日帖文〈我只係一個普通香港人〉,指鄒昨提及「攬炒」的意思,並問帖文「同殖民者設計嘅議會制度攬炒到底」一句中,「攬炒到底」的意思與鄒昨提到的有否分別?鄒說「冇分別,『攬炒』同我主張嘅議會抗爭,同剛才嗰篇嘅參選宣言入面嘅『撕破畫皮』,同埋『衝擊體制』一樣意思」。

鄒稱《國安法》頒布後曾考慮退出初選 指字眼模糊刑罰重如「盲人摸象」

辯方其後展示「35+計劃新東信息發布區」群組紀錄,顯示由6月24日設立,鄒家成同日加入,但於7月2日退出。被問為何退出,鄒指「因為《國安法》頒布之後,我諗過退出初選」,並指基本上是6月30日《國安法》頒布後已「諗緊呢件事」。

陳世傑續問鄒做了什麼,鄒說「交代少少個背景啦,可能有少少長」,陳問:「可以簡短嗎?」,庭上傳出笑聲,鄒說「盡力」。鄒續說,6月30日晚擺完最後一個街站後,他返回辦公室,與選舉團隊一起等待《國安法》條文,至晚上11時他們已立即看條文,「我哋研究過《國安法》條例,當時嘅判斷係,參選人最多只係因為過往嘅言論而有機會被捕。」陳世傑指這是鄒的恐懼,陳慶偉說或是鄒的印象,鄒說「可以咁講」。

鄒續指,他其後與團隊研究過往發表的言論,覺得過往對於體制和政府的批評都「比較尖銳」,加上當時認為「香港民族主義」有機會被扭曲成「分裂國家」和「港獨」的言論,亦因覺得《國安法》「涵蓋範圍好廣、字眼好模糊、刑罰好重,情況如同盲人摸象」,「所以睇完之後,我一度考慮緊係咪要退出初選。」

鄒稱發現根本做不出退選決定 「我覺得我無法離群眾而去」

陳世傑問那他決定是?鄒家成說:「繼續參加初選。咁中間發生嘅嘢我唔詳細去講,主要就係處理完情緒之後,恢復咗思緒……」,說罷微微低頭沒有作聲。陳說:「你選擇繼續(“You decided to press on.”)」,鄒停頓一兩秒後抬頭,略哽咽說「係」,並清了兩下喉嚨。陳續問,而鄒7月2日退出群組時,仍在考慮是否繼續初選?鄒再略哽咽說:「當時考慮緊」,身旁的法庭傳譯主任遞上紙巾,鄒輕輕擦拭眼和鼻。

辯方續展示7月5日〈對不起,我回來了〉,問是什麼帖文,鄒續哽咽說:「簡單嚟講,我喺考慮緊初選嘅時候,我發覺我根本就做唔出退選嘅決定,我覺得我 無法離群眾而去」。鄒續說:「總之有一晚我就打電話比我團隊嘅成員,我就同佢講,不如繼續,咁佢就話『全部人都ready,爭你一個』,咁我就同佢講,咁你幫我 call 齊人,第二日開會,我今晚返屋企準備一下」,鄒說時聲線持續微微顫抖。

鄒稱認為繼續參選本身就是意義 《國安法》後改用較溫和口號

鄒續說,團隊其後開會,主要談及兩件事,他欲談及第一件事時,陳慶偉打斷稱不認為需深究,總之最後鄒決定繼續參選。陳世傑問,但鄒有否做什麼改善在《國安法》下的處境?鄒聲音開始平復:「我下一句就準備講喇,我哋重新尋覓繼續參選嘅意義啦,我哋認為繼續參選本身就係一個意義」,而第二項討論就是「如何調整個競選工程,繼續參選」,他們遂更改了選舉口號和調整一些選舉單張。

鄒家成

鄒遂確認,他將口號由「拒絕殖民 民族抗暴」改為「抗擊暴政 捍衛尊嚴」,解釋想盡量避免用一些可能會被認為「好尖銳」、或「可能會被扭曲成會違反《國安法》」的字眼。陳世傑問是用較溫和(softer)的字眼?鄒說「係」。

陳慶偉說,認為「抗擊暴政」和「民族抗暴」意思大致一樣(more or less the same),但理解鄒是想要令口號變得更溫和(tone down),並問鄒何時決定改口號。鄒說7月5日〈對不起,我回來了〉的文章,可理解為「我正式決定繼續參選嘅一個時間點」,他亦是在當時更改口號。

辯方其後就該帖文發文,呈堂文件呈黑白,左上角寫有「Telegram」,法官李運騰一度稱該帖文在 Telegram 發布。鄒指左上角的「Telegram」字眼只代表「我開緊 Facebook 前一個 app,我用緊 Telegram」,而「眼前見到呢個 page 其實係 Facebook嚟嘅」。法官陳慶偉其後下令休庭,明續就該帖文發問。

鄒家成步入被告欄前,向旁聽親友說:「好渣呀真係!」,又笑說:「Sorry, unexpected.」,親友發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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